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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调查(约谈)通知书
第 号
:
你(单位)在
擅自进行建设,现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请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 狮城镇政府二楼国土所
接受相关事宜调查(面谈),同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其他: 购置土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有关材料(若有)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本单位地址: 狮城镇桥南街38号 邮 编: 355400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
周宁县狮城镇人政府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签章: 送达人签章:
签收时间: 执法证号:35223028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周狮城政停通[ ]第 号
:
经调查证实,你(单位)
,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停止上述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现状为
如继续从事违法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现定于 年 月 日,请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 , 接受相关事宜调查,同时携带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其他:
本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周宁县狮城镇人政府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签章: 送达人签章:
签收时间: 执法证号: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询问笔录
询问机关 狮城镇“两违”执法中队
询问地点 狮城镇政府二楼国土所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询问人 陈xx 黄xx
记录人
告知:我们是 狮城镇“两违”执法中队 的执法人员,姓名: 陈xx 、 黄xx (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 xxxxxxxx 、xxxxxx )。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就 一事对你进行调查。你享有以下权利:执法人员少于2人、执法人员与证件不符的,有权拒绝调查询问。同时你应承担以下义务: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询问,如作虚假陈述或拒绝、阻挠调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你配合。
问:以上向你宣读的内容和出示的证件,你是否清楚?
答:
问:你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
答:
问:你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
答:
问:你今天前来接受调查的原因?
答:
问:你跟建房户是什么关系?
答:
(共2页)第1页
笔 录 纸<续>
问:你的建房地址?东西四至范围?是否有纠纷?
答:
问:你建房的土地来源?属性?向谁购买?
答:
问:你的房子是合适开始建的?现已建什么程度?什么结构?占地面积多大?每平米地价多少钱?工程总造价是多少?
答:
问:你的建房是否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
问:你户的建设未经批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私下进行建设已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将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你户进行处理,你是否清楚?
答: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答:
问:请你仔细阅读以上笔录,确认与你陈述一致之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询问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共2页)第2页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现场勘验笔录
案由:
检查内容: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检查人:
法人代表:
检查情况(图表另附):
当事人(签名或签单):
记录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或签单):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现场勘验图
勘验人: 制图人:
勘验日期: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案件报批书
周狮城政案批[ ]第 号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
周狮城政拆告[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在
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
如你(单位)对上述告知内容有异议,可以于 年 月 日 时前到 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执法人员: 陈xx 证号: xxxxxxxxx
执法人员: 黄xx 证号: xxxxxxxxx
联系人: 周xx 联系电话:xxxxxxx
联系地址:xx镇桥南街38号狮城镇政府二楼国土所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当事人陈述申辩书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周狮城政拆决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在
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上述在
的违法建筑物。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给予强制拆除。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执法人员: 证号:
执法人员: 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公告
周狮城政拆公告[ ]第 号
:
你(单位)在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周狮政拆决字[ ]第 号)。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法定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限你(单位)在 日内自动拆除位于
的违法建筑物,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拆除义务,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狮城镇人民政府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
周狮城政限拆催字[ ]第 号
:
我镇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周狮政拆决字[ ]第 号),并于 年 月 日进行了公告(周狮政拆公告[ ]第 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 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决定规定的自行拆除的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对上述催告,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有需要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请在接到本通知三日内到
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执法人员: 证号:
执法人员: 证号: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周狮城政强拆决字[ ]第 号
:
你(单位)在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发出《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周狮政拆决字[ ]第 号),并分别已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向你(单位)发出《周宁县狮镇人民政府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公告》(周狮政强拆公告[ ]第 号)、《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周狮政限拆催字[ ]第 号),限你(单位)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
你(单位)在规定限期内未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届时,请你(单位)清空取走上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并撤离现场。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
案由: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
强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签名): 执法证号:
当事人:
强制地点:
强制事由: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违法建设
强制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
强制情况: 年 月 日,当事人 在
进行违法建设。 时 分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清场,确定建筑物内无人安全的情况下,拉好警戒线,并出示执法证件,告诉当事人,宣布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情况: 你处在 的建设没有经过有权机关批准,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是属于违法建设,决定对你户在 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并请撤离现场,清空建筑物内物品配合拆除工作。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
记录人:签名(盖章):
送达回证
案件移送函
第 号
: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对
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
。
故此案超出我单位管辖范围,根据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受移送单位签章: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协助调查(执行)函
第 号
:
本单位在处理
一案中,因
,请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协助调查(执行)以下问题(事项):
1、
2、
3、
。
请你单位在调查(执行)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本单位。
本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收件人签章及时间:
行政陈述、申辩(听证)告知书
第 号
当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你(单位)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你享有以下第 项权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三日内,可就拟给予的行政处罚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三日内,可就拟给予的行政处罚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周宁县狮城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 证件号码:
执法人员: 证件号码:
行政执法机关地址:
当事人签名: 日期:
陈 述、申 辩 笔 录
案由:
时间: 地点:
当事人:
陈述、申辩人: 与当事人关系:
执法人员: 职务: 证件号码:
执法人员: 职务: 证件号码:
记录人: 职务:
当事人陈述、申辩内容:
听 证 笔 录
案由: 是否公开: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执法人员: 职务: 证件号码:
执法人员: 职务: 证件号码:
当事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代理人: 工作单位:
代理人: 工作单位:
第三人: 工作单位:
代理人:
听证会内容:
共 页第 页
文 书 续 页
签名栏:
共 页,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