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关于举办“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操作实务暨
新预算法下的预算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管好、用好教育经费,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将成为中小学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财务工作的重点。同时,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体制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印发了《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并要求自20xx年1月1日执行。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日前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并已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预算监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很大的突破。
如何尽快掌握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新变化,确保新变化有效贯彻实施,并解决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成功举办三期培训班的基础上,将于20xx年5月继续举办“新中小学校财会计会制度操作实务暨新预算法下的预算管理培训班”,本班招生组织工作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培训部具体承办。现将本专题培训方案予以印发。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一、培训对象:
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财务管理相关人员;各级各类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下同)校长、幼儿园园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财务及相关人员等。
二、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解读
(一)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变化及影响深度分析
1、新中小学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分析
2、新中小学会计制度实施对学校财务管理体制的影响分析
(二)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讲解
(三)新中小学小财务制度难点问题解读
第二部分:新制度下中小学校财务管理难点问题处理
(一)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模式及利弊分析
(二)中小学校公益性特征及制度规定分析
1、中小学校财务预算
2、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限定性要求
3、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禁止性条款
(三)中小学校支出管理
(四)报账办理操作实务
(五)中小学校资产管理
1、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四个改变
2、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及资产处置的规范
3、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的两个加强
(六)中小学校负债管理
(七)中小学校的财务清算
(八)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四大新突破
第三部分:新预算法解读与中小学预算管理
(一)新预算法修订与解读
1、新预算法修订的背景
2、新预算法修订的重点突破
3、新预算法修订的效应分析
4、新预算法关于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变化
(二)新预算法对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带来的变化解读
1、新预算法在预算编制方面的新旧变化
2、新预算法对预算执行方面的新旧变化
3、新预算法对部门预算管理带来的挑战
(三)新预算法下部门预算编制
(四)预算管理实践
1、现行预算管理实践经验
2、专项资金绩效预算管理模式、流程与操作难点
3、财务治理与预算管理体制的优化
4、如何让预算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师资力量:
本期培训班师资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及相关机构资深专家、教授等组成。
四、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xx年5月22日-24日(22日报到)
2、培训地点:杭州(具体地点开课前一周通知)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16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2、食宿费用自理,班务组统一安排。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20xx年4月
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操作实务暨新预算法培训班
报 名 回 执 表
第二篇: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学习材料
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学习材料
(试行稿)
本次学习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制度》修订的背景及概况
第二章 新旧《制度》的衔接及具体账务处理
第三章 会计要素(科目)的会计处理
第一章 《制度》修订的背景及概况
新修订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于 20## 年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一、修订背景
1998 年颁布施行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是我国中小学教育行业的第一部会计制度。施行以来,对规范中小学校会计核算、服务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原制度已经难以满足现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全面修订。
(一)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需要
自 20## 年开始,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相继实施,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出了诸多具体要求。 与之相适应,财政部以文件通知的方式对原制度多次进行了调整,打了很多“ 补丁 ” 。
为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规范内部控制,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20##年起,财政部先后修订了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这些规定和制度对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涉及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结余和结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
从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层面上看,上述财务规则、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是上位规定;而相应的会计制度,是反映和落实上位规定要求的具体手段。要做到 “ 知行合一 ”,上位规定发生了变化,下位管理手段也需要相应进行修订。
(二) 满足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多年来, 国家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并将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要求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同时 ,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大举措,包括统一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保障了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规定。在经费投入上,要求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在经费使用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 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在经费管理上,要求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坚持勤俭办学,推进信息公开。
可以说, 国家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已经非常明确、具体、全面。这些规定落实得怎么样,是否落实到位,需要通过及时修订原制度,确保中小学校有关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三)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有机衔接的需要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行业特点,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做出了严格规定。主要特点是:适用范围更加明确,管理责任更加清晰,管理要求更加细化,财务监督更加严格。体现了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中小学校和社会公众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从制度体系上讲,财会法律规章制度体系包括5个层面,第一个层次是法律法规,如《预算法》、《会计法》,第二个层次是财务规则、会计准则,第三个层次是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地方性规章,第五个层次是单位内部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已经修订并施行,如果会计制度修订工作不及时跟进,财务制度将无法落实。这就要求《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必须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相衔接。
(四) 强化中小学校经费管理的需要
1998 年原制度出台时,全国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总投入 2168 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 1523 亿元,占 70% ,义务教育总投入 1533 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 1146 亿元,占 75% 。到 20## 年,全国中小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投入的比例约达 91% ;义务教育高达 96% 。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 国家给的钱 ”管好用好,这已成为中小学校财务会计工作的 “ 第一要务 ” 。
与此同时,中小学校经费管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会计机构不健全,会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二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产购置、保管和使用不规范;基建、 食堂等经济活动没有纳入统一核算;违规使用教育经费行为仍然存在。三是会计核算技术手段相对落后,会计电算化普及程度较低,一些学校仍采用手工记账。
二、修订思路
(一)结构总体稳定,内容适当调整
15 年实践证明,原制度体系和框架总体上是科学有效的。 因此,本次修订基本保持了框架的大体稳定,对部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会计核算基础不变,继续沿用收付实现制。同时明确,对“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二是会计要素划分不变,仍然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要素。 三是新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进行了适当调整,与原制度相比,有增有减,有整合有细化。
(二)结合具体实际,分类区别对待
一是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相一致,调整了新制度的适用范围,将原适用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中等职业学校纳入了新制度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新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新制度执行。二是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的科目。包括:“ 短期投资 ”“ 长期投资 ”“ 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修购基金 ”“ 经营结余 ”“ 经营收入 ”“ 对附属单位补助 ”“ 经营支出 ” 等,与《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进行了衔接。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有悖于新制度规定的,应当在新制度相应的会计科目下进行如实反映,并在报表附注的第八项中予以披露,并明确逐步“消化 ”的措施、 步骤及时限。
(三)体现事业发展,兼顾行业特点
一是要求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设置固定资产折旧辅助账,反映固定资产原价和耗损。二是对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因建筑工程产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三是要求强化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定期披露信息,收支净额按年并入大账。四是保留 “ 代管款项 ” 一级科目。五是细化了支出经济分类,增设了具有教育特定功能的明细科目, 如 : 教师培训、 学生资助、 校园安全等。六是与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有效衔接,对收入科目和支出科目分别按资金来源对应经费支出,提出设置辅助账进行明细核算的要求,为教育经费统计基础数据的采集奠定基础。
三、 主要修订内容
(一)反映财政改革变化。
新制度新增了近年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 工资津贴补贴、 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 涉及“零余额账户 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事业支出”等相关科目。
(二)强化学校管理责任
一是规范经营收支管理。新制度增增“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结余” 三个经营收支管理科目,用于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支出及其结余。同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不得核算“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结余”科目。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为了准确反映中小学校财政补助资金来源,新制度按照财政资金性质,将财政补助收入进一步细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两个一级科目 进行核算,这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考核。同时,将财政补助资金结余细化为“财政补助结转” 和“财政补助结余”, 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校财政资金的使用。
(三)保证会计信息完整
一是将基建工程纳入学校大账反映。新制度增设了“在建工程” 科目,要求中小学校基本建设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实现了基建会计与中小学校财务会计的并轨整合。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核算管理。 新制度要求中小学校食堂,不管是自营食堂,还是外包食堂,都应分别独立核算,定期披露信息,并在年末并入学校总账。
三是调整会计报表格式。资产负债表不再包括收入和支出两大会计要素,增强了报表结构的科学性。将专款收支并入事业收支,收入支出表由原来的纵向“三段式”,变为了 横向“矩阵式” 设计,学校收支反映更加完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既反映收支、结转结余情况,又反映基本支出和具体项目支出情况。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为体现和落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 年财政部令第 36 号) 中规定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原则和程序等要求,新制度增设了“待处置资产损溢” 科目及其明细科目,以完整反映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全过程中待处置资产价值和处置收支等情况。
第二章 新旧《制度》的衔接及具体账务处理
一、会计新旧科目之间的转账方法:
(一)资产类。
1、新制度把原制度的“现金”设置成了“库存现金”。我们各单位原来不用此科目,应该没有余额,不需转账。
2、“银行存款”与原来一样记账。保留支出户、财政专户,过渡户以后不需再用,如过渡户有余额的也一定要转过来。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与原来一样记账。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和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我们各单位去年年底已全部转入财政专户,也应该没有余额,如果还有余额的也一样对应转过来。
4、新制度新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勤工俭学项目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我们各单位应该没有余额,不需转账。不知华中和金沙中学有没有余额?如有按以上方法转账。
5、“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没有变化。以前也没有用过,没有余额也不必转账了。
6、新制度中新设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我们各单位应将原来老账中的“应收及暂存款”进行分析:①将其中的“预付工程款”、“政府采购预付款”转入“应收账款中”的“应收账款--在建工程暂付款”、 “应收账款—政府采购预付款”等科目。②“个人所得税”转入“应缴税费”科目。③剩余的“应收及暂付款”余额分别放在新帐“其他应收款”对应辅助明细科目中去。④要将原科目代码按新的科目代码进行修改。
7、新制度将原来的“材料”科目,设置成了“存货”科目,我们各单位大部分没有余额,不需转账。如果有余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存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中。
8、“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标准比原制度的标准有所提高:通用设备(原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①借:存货,贷:固定资产②借:固定资金,贷:事业基金。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上次已布置,请各位将相应余额分六大块分别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3)新的中小学会计制度已明确规定各中小学不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
9、“无形资产”科目。
(1)我们各中小学校原来不用此科目。如果有余额,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2)新的中小学会计制度已明确规定不需要实施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了。
10、“在建工程”、“待处置资产损益”是新增的科目。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科目。
新制度将中小学校的原来的“借入款项”相应设置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将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
(2)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要将原科目代码按新的科目代码进行修改。
2、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我们各单位应该没有余额,如有请一一对应转账。
3、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其核算内容涵盖了原账中上述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我们各单位应该没有余额,如有请一一对应转入“应付职工薪酬”二级科目。
4、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这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帐中“应付及暂存款”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帐中“应付及暂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①将其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应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帐中的“应付账款”科目,如:应付在建工程款,应付维修款,应付设备款,应付质保金、其他—住房公积金等。②将其中几年之中几乎不动的应付款项余额转入由新帐中“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③将剩余余额,转入新帐中“其他应付款”科目。另外在原帐中虽然需要几年偿还,但一直在变化着的应付款也应转入新帐中“其他应付款”科目。④要将原科目代码按新的科目代码进行修改。
5、“代管款项”科目不变。请将原科目余额一一对应分到各个明细二级科目中去。如:社会实践活动费,校服费,代办生活用品费、高中教材费、实习材料费、代管工会费、军训费等。另外,还要将原科目代码按新的科目代码进行修改。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我们各单位原来没有二级科目,可以将原来数据直接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2.“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下设了“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二级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①将其中转为新帐中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余额转入新帐中“事业基金”科目。②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同样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但其下设了“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助学基金、其他基金”二级科目。 我们各单位原来基本不用此科目也不需要结转了,只有研训中心有,可以将余额放到“专用基金—其他基金”科目中去。
4.“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是新增科目。
5.“拨入专款”、“专款支出”原帐中一般不用此科目,也无需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如果资产负债表中有余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6.“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跟原制度比新制度继续使用了“事业结余”科目,没有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科目,原账中“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
“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自20##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新账即可。
7、“经营结”余是新增科目。
(四)收入支出类。
由于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在去年年末都结转无余额了,不需进行转账处理。从20##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的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二、会计新旧科目转账的具体操作步骤:
1、打印。以20##年12月31日进入老账,打印出资产负债表、辅助总账余额表、余额汇总表。
2、编制新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对原“应收及暂付款、应付及暂存款、借入款项”等有辅助核算项的科目要进行分析,按要求编制新的科目代码和科目名称。
3、录入期初余额。以20##年1月1日进入财政一体化平台→账务处理系统→凭证处理→凭证列表→期初余额录入,然后将原帐中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转账,手工录入一张新凭证,作为新年度的期初余额。
4、核对新旧余额。因为新的资产负债表还没有好生成,我们只能对照原帐中的资产与新凭证中的借方,负债、净资产与新凭证中的贷方总数是否相一致。
5、录入新凭证。核对完毕后,可以新增凭证(账务处理系统→凭证处理→新增凭证)。
第三章 会计要素(科目)的会计处理
会计要素(科目)共有五大类:资产、负债、净资产 、收入、支出。
一、资产
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
(1)将原“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我们不用此科目。
(2)“银行存款”与原来一样记账。保留支出户、财政专户,以后过渡户逐渐不需要再用了。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与原来一样记账。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和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
(4)“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下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以前都没有用到,以后用到作参考)
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中小学校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中小学校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中小学校根据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下年初中小学校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新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所有单位不需要用,只作了解)
新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投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短期投资: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长期投资: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6)、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新制度引入风险管理理念,注重资产质量管理。
看看二级明细科目,大家都看得懂就不详细讲了。以下两个方面请大家注意:
1、如果中小学学校有收到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要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来核算。
2、对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A.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 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 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B.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7)“存货”科目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如学校成批量购买打印耗材等。
①购买存货并入库
借:存货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领用、发出存货,按照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事业支出
贷:存货
③存货的清查盘点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A存货的盘盈(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的价值。)
借:存货
贷:其他收入
B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按存货的账面余额
借: 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存货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上述金额,
借:其他支出
贷: 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④报经批准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存货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存货
实际调出、捐出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8)固定资产
Ⅰ、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的变化
固定资产是中小学校持有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六类:房屋及构建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标准比原制度的标准有所提高:通用设备(原一般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
有关说明如下:
1、中小学校购建的房屋及构建物,不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建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能够分清购建成本中的房屋及构建物部分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房屋及构建物部分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如软件更新升级就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3、中小学校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4、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Ⅱ、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A.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和原来记账方法一样)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B.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①安装完工前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②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科目,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贷:“在建工程”科目。
③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修缮时,
①先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
②工程完工交付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注: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修缮的后续支出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那有案例分析)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其他支出(税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4、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固定资产
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①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②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固定资产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Ⅲ、注意事项:
1、处置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各中小学校应打报告给局计财科、市财政局,经逐级审批后,结算中心凭相关手续做账。
2、处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9) “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不使用。
(10)“在建工程”科目
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在建工程是指中小学校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包括①各种建筑(包括新建、 改建、 扩建、 修缮等) 和②设备安装工程。我们在本科下可以设置“基建工程” 明细科目“在建工程----**工程”。
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
1、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 扩建或修缮等时,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 — 固定资产
贷: 固定资产
2) 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 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借: 在建工程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同时,
借: 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3) 中小学校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 在建工程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同时,
借: 其他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4)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 固定资产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固定资产
同时,
借: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贷: 在建工程
2、设备安装
1). 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 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 在建工程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借: 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 发生安装费用,
借: 在建工程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同时,
借: 事业支出,
贷: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3). 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固定资产
同时,
借: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贷: 在建工程
3、核算操作案例
案例1:扩建办公楼,办公楼账面金额为 20## 万元扩建费用共计 200 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1) 将办公楼转入扩建:
借: 在建工程 —— 建筑工程 20## 万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20## 万
借: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固定资产 20## 万
贷: 固定资产 —— 办公楼 20## 万
2) 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款:
借: 在建工程—— 办公楼扩建 200 万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在建工程 200 万
借: 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 200 万
贷: 银行存款 200 万
3)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 固定资产 —— 办公楼 2200 万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固定资产 2200 万
借: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2200 万
贷: 在建工程 —— 建筑工程 2200 万
案例2:购入需安装的专用设备一台,价款 15 万元,扣留质保金 3 万元,取得了全额发票,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安装费 1 万元。
1) 购入设备支付款项
借: 在建工程 —— 设备安装 15 万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15 万
借: 事业支出 —— 财政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15 万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2 万
其他应付款 ——XX 单位 3 万
2) 支付安装费
借: 在建工程 —— 设备安装 1 万
贷: 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1 万
借: 事业支出 --- 财政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1 万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 万
3) 安装完毕使用
借: 固定资产 16 万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 固定资产 16 万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 —— 在建工程 16 万
贷:在建工程 —— 设备安装 16 万
4) 质保金到期, 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
借: 其他应付款 ——XX 单位 3 万
贷: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 万
(11)、无形资产
重新描述了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内容。
无形资产:中小学校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中小学校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如:网页制作费。
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等
A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 无形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B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分录和上面一样。
②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的处理:
第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第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③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的无形资产会计处理:
转让、调出、捐出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无形资产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④无形资产的核销会计处理:
预期不能为中小学校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无形资产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12)累计摊销
新的中小学会计制度已明确规定不需要实施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了。
(13)待处置资产损溢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不包括:盘盈、对外投资(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还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
中小学校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一般应无余额,属于过渡性的科目。
(1)予以核销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 。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2)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存货\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其他支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3. 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4.处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银行存款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国库款——资产处置收入
(3)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实际捐出、调出时,
借:其他支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4)转让(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实际转让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3. 收到转让(出售)取得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4.处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银行存款
5. 转让(出售)后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国库款——资产处置收入
二 、负 债
负债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1、将原来的“借入款项”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核算。对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了修改。
(1)“短期借款”科目:核算非业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本金。
(2)“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非业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本金。
(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再次举借新债务。
A短期借款利息处理: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B长期借款利息处理:
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分别情况处理:
① 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 借:其他支出(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② 属于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按照支付的利息,
借:其他支出(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2、“应缴税费”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我们的中小学校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通过本科目核算。 中小学校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实际购买时直接通过“其他支出(税费支出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财政统发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
①借: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②财政局代缴时 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所得税
3、将原来的“应缴预算款”改为“应缴国库款”科目,本科目是核算中小学校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我们各单位一般只用到租金收入和资产处置收入两个二级科目。
以有租金收入为例 ① 收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财政专户
贷:应缴国库款—租金收入
②上缴此款项时 借:应缴国库款---租金收入
贷:银行存款—财政专户
③财政下达指标时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4、“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中小学校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我们各单位有事业收入暂时不用此科目。如以后用到请参考以下方法做账:
以高中收取的学费为例 ① 收学费时 借:银行存款—财政专户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②上缴此款项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学费
贷:银行存款—财政专户
③财政下达指标时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
贷:事业收入—学费
5、“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中小学校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此科目也是过渡性质。
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1)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教育支出
(3)关于财政统发工资中社保金、房积金扣款(代扣个人所得税参考“应缴税费”科目)
①、财政统发工资时,在统发工资做账的基础上,在同一张凭证上多记统发工资代扣款。
借:其他应收款------统发工资代扣公积金
------统发工资代扣社会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统发工资代扣公积金
------统发工资代扣社会保险费
②、缴款时,以公积金为例:
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积金 (单位缴款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统发工资代扣公积金 (单位缴款数)
借:应付职工薪酬------统发工资代扣公积金(单位加个人)
贷:零余额账户(单位缴款数)
其他应收款------统发工资代扣公积金(个人扣款数)
备注:缴款时,医保、失保、个所税以财政局的结算中心扣款明细表为依据做账。
6、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前面转账讲过不在重复。
提醒:如果中小学学校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要通过“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来核算。
三、 净资产
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非流动资产基金等。
净资产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1、 事业基金:
事业基金,是指中小学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
借(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借) :事业基金
(2)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
贷:事业基金
2、非流动资产基金
核算中小学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设置了“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取得相关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转入待处置资产,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实际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3)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很少学校有,仅作参考)
①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②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③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指中小学校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助学基金、其他专用基金”等。(我们只提“奖助学基金”)
我们所有单位只要有捐赠收入的,可以提取“奖助学基金”。“奖助学基金”即中小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接受和使用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
①收到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时,还是由教育局统一开票,然后划款到各学校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上级补助收入
②接受当月使用此类捐赠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③月末进行结转
A.按当期实际收到的此类捐赠金额
借:上级补助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B.按当期实际支付的此类捐赠金额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
④年末,按照当年尚未使用的此类捐赠余额转入此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专用基金—奖助学基金
⑤以后可以按规定使用此类奖助学金时,按照提取金额
借:专用基金—奖助学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
4、财政补助结转
核算中小学校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我们设置了“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
(1)期末,将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项目已完成)转入财政补助结余(一般情况不需结转)
借(贷) :财政补助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贷(借):财政补助结余
(3)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
借:财政补助结转 ,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
如果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5.财政补助结余(年末使用)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二、财政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借(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贷(借):财政补助结余
(二)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
借:财政补助结余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
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6.非财政补助结转
核算中小学校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各科目下专项资金收入)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贷: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
(3)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
①尚未使用的专门用于奖助学的社会捐赠余额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专用基金—奖助学基金
②应当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A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
B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项目),
贷:事业基金
7.事业结余
核算中小学校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事业结余主要账务处理:
(1) 期末,
①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
贷:事业结余
②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非财政补助其他支出
贷:其他支出
贷: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贷:上缴上级支出
(2)年末的结转
本科目余将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借(贷):事业结余
贷(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3)、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8.经营结余 (各单位不使用,只作了解)
经营结余是核算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
9.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是核算中小学校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贷):事业结余
贷(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2)年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
借(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借):事业基金
四、 收 入(以财政一体化平台上的为准)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就是原来的财政补助收入。
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贷: 财政补助结转
2、事业收入
期末,将本科目发生额中的专项基金收入转“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基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
3、上级补助收入(和以前一样用)
期末,将本科目发生额中的专项基金收入转“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基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不用)
5、经营收入 (不用)
6、其他收入
期末,将本科目发生额中的专项基金收入转“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基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
收入类科目的结转示意图
五、支出(以财政一体化平台上的为准)
支出分类的变化
增加了一类支出,即其他支出。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1.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以财政一体化平台上的为准,此科目下设二级科目: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二级科目下又分别设三级科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最后再三级级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期末的结转
(1)期末,将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贷:事业支出 (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将事业支出 (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 (基本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贷:事业支出 (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3)将事业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 (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贷:事业支出 (非专项资金的其他支出)
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上缴上级支出(不用)
3、对附属单位补助 (不用)
4、经营支出(不用)
5、其他支出 ( 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收支记账说明:
1、 收支的记账方法和以前一样记。
2、 以后有什么收入只好有相对应的支出,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基金和非专项基金一定要分分清。
支出类科目的结转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