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居委会民政干部、民政部门领导:
我是莲湖社区瓦塘组居民,家中现有三口人,经济条件非常困难,八十多岁高龄的奶奶,年过花甲的母亲都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而我才刚刚从学校毕业,家人世代农民,父亲于XX年因病去世,父亲的离去给了全家以致命的打击,同时也截断了家中全部经济来源,当时我还是在校学生,两年来与母亲相依为命,在亲朋好友的关照下,依靠国家良好的政策,贷款完成了学业。 原以为我完成学业以后能够为家庭分担经济压力,让困难有所好转,然而毕业正好遇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单位纷纷裁员,作为农民家庭的应届毕业生,我没有任何高的要求,任劳任怨,依然处处碰壁,现在在一家单位的一线工作,还只是一个临时工,每个月领取一点微薄的工资。,艰难维持全家生计。今年上半年,母亲因病住院,手术费耗用了两万多,至今仍未痊愈,让原本就负债累累的家庭更是债台高筑。
然而党和国家给了我们农民希望,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政策,让农民有了更多发展的空间,同时也给了我们家庭困难的农民光明和希望,感激之下向领导同志呈上补助申请,希望能够得到领导同志的核实和批准。
申请人:×××
第二篇: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
宁县社会救助管理局简介
宁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是根据《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区)乡(镇)民政救助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庆市编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撤销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公室编建而成,是宁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服务窗口。承担着全县7.9万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等业务,现有工作人员9名。
宁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五保供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dgpwrmpgq县在上述范围内的政策、规划、方案、办法、搭话负责救助对象的核查、审批、资金发放,档案管理;负责救助资金筹措、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等工作。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基本实现了管理网络化,申报审批规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操作行为公开化、服务方式人性化的目标,大大提升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服务承诺
1、 文明办事,礼貌待人;
2、 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3、 挂牌服务,接受监督;
4、 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
5、 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
6、 公开、公正、公平;
7、 不吃、拿、卡、要;
8、 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
宁县城市低保早报须知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6个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持有宁县非农业户口的常驻城镇家庭居民,均可申请城市居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主要包括下列对象: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持(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持(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二)下岗失来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位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以户为单位,在每年的2、5、8、11月的5至10日到服务大厅按实际居住地,在所属社区窗口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书;(二)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三)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四)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家庭有高校就读学生的,应提供在校学生证明及学生证生复印件;
2、有残疾证的,应提供残疾证;
3、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的,应提供结婚证,农业户口本,当地政府出具的土地收入证明;
4、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5、有与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身份的,应提供置换协议书;
6、有从事劳务活动的(含处地打工人员),应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7、城市无业居民应由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
8、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家庭下岗、失业人员且有劳动能力者,凡三次经就业服务机构或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
(二)离婚前收入、就业、生活状况良好,离婚后不满一年的;
(三)从事个体、餐饮、经商且雇佣员工3人以上和家庭中拥有私家车的;
(四)农村家庭待分配期间大学生,家庭未享受农村低保的;城市家庭待分配期间大学生,家庭条件较好的;
(五)外县迁入或农转非不满三年的;
(六)不论房产是否归本人所有,人均住房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
(七)近年来高标准装修住房的;
(八)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高档消费品的;
(九)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保障标准的;
(十)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选择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
(十一)有吸毒、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且尚未改正的;
(十二)有法定抚养、扶养的赡养关系一方能够承担的;
(十三)不愿接受管理审批机关调查,采取故意闭门、回避、谩骂、恣意闹事、威胁工作人员等手段拒绝核查的;
(十四)离开本市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
城市低保对象类别划分
一类对象: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赡养、抚养或扶养人的“三无人员”。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
3、 父或母患重大疾病的单亲家庭,且子、女未成年。
4、 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年人。
5、 夫妻均为均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
6、 在校本科大学生。
二类对象:
1、 患重大疾病,医疗费开支较大的人员。
2、 父母均为失业人中家庭中的中、小学生在校学生。
3、 父或母身体健康的单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
4、 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均在50岁以上。
三类对象
家庭主要劳动力健康,夫妻年龄均在35—49岁之间。
四类对象
家庭主要劳动力健康,夫妻年龄均在35岁以下。
五类对象
符合低保条件的未就业高校学生、待安置城市退役士兵。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
1、 一类对象按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享受全额补助。
2、 二类对象按照不低于保障标准的80%补助,但不得等于一类对象补助标准。
3、 三类对象按实际收入计算补助标准,补助标准应当高于四类对象,低于二类对象。
4、 四类对象按照不高于保障标准的35%确定。对于家庭中符合以上一类、二类、三类中的
对象,可单独计算补助标准。
5、 五类对象中,待安置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按保障标准享受一年时间补助金;未就
业高校毕业生,患重大疾病的按照保障标准享受一年时间补助金,一年后未就业的纳入家庭保障。
城市低保对象申报、续保要求
1、 一类对象的家庭,一年审核一次,两年续保一次。
2、 二类对象的家庭,一年续保一次。
3、 三类对象的家庭,半年续保一次。
4、 四类对象的家庭。每季度续保一次。
宁县城市低保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