戛 达 煤 矿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专
项
行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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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总
结
20xx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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戛达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
行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县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现场管理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加强现场管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富府办明电[2012]148号和墨政发[2012]40号文文件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一、隐患排查组织形式及检查内容
1、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安全科长、各队长和特员为成员,并在安全科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隐患排查调度汇报工作。每天有矿领导带班对井下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排查人员和责任,做到定人、定责任、定时间、定项目、定资金。
3、从矿井的一通三防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特别井下现场管理、设备管理、运输提升管理、防尘管理、技术和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重点放在“一通三防”的管理特别是瓦斯的综合防治能力上。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 2
主体,矿长是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副矿长对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科负责对本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2、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隐患排查体系。即:总工程师—分管领导—带班矿长—值班人员—职工。总工程师是隐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总负责人。
3、建立以安全副矿长专业领导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体系,即:安全副矿长—安全员—职工。安全副矿长领导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监察,负责人各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验收。
三、工作步骤
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隐患排查小组在检查的同时,组织贯彻学习各级各部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通过宣传学习,使我矿从业人员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提高了认识,充分体会到:工作以安全为重,投入以安全为主,责任以安全为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加大落实隐患整改资金投入,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 我矿采取矿领导夜、早、中班跟班下井,做到检查不漏班、不漏面、不漏点,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制订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督促责任人在规定期限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3
四、隐患排查整改及资金投入情况
我矿除每天在矿领导、安全员在井下跟班督查外,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小组每10天行动一次,分旬进行督促整改、同时每月10号、20号、30号专门组织进行一次专项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
三个月以来共排查出隐患195条,其中:机电35条;顶板管95条;通风30条;防尘14条;放炮5条;防排水5条;其它11条。对上述安全隐患逐项逐条整改到位。吊挂电缆500米,安装抽放管路300米,扩修“U”型钢巷道180米,维修风门20道,防尘管路安装220米,冲洗和清扫煤尘800余处次,完成隐患整改资金58万元,整改效果良好。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
1、严格执行“专家查隐患、专业抓治理、安全搞监察”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2、岗位每班一排查,巡检每天一排查,科室每周一排查、矿每旬一排查。每次排查由安全科记录备查,并由每次组织排查活动的负责人签字。
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1)每个作业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将本岗位的管理范围划分到具体责任人,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 4
理负责,要做到不留空隙,责任不得出现重叠,对本职工作范围内不清楚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煤矿各班组在班会前分工完毕后必须将井下施工地点所有区域的各隐患进行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
4、隐患排查与处理
煤矿每月月底由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组织各分管领导、生产科室负责人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进行总结、追究,排查到的事故隐患,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督察、验收“八落实”。安全科负责监督、验收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5、认真执行隐患治理档案化管理验收销号制度。对未完成的隐患项目,各班要根据每条隐患的完成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分析原因后及时在隐患规定完成日期前重新下好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并报安全副矿长签字。
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1、对井下“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方面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地面“一通三防”制度层面进行系统检查,井下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构筑物是否完善、可靠、合理;矿井总回风量和各个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满足作业规程规定;是否存在串联通风;采区是否分区通风;重点检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掘进工作面通风机安装是否合理、是否“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等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 5
和备用自动切换。
2、矿井是否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是否有运行正常。瓦斯监控系统完善情况;瓦斯探头安设位置、数量、质量和校验是否符合规定,联网情况;瓦斯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及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
3、对自然灾害防治进行全面排查、编拟好“雨季三防”方案,并专门布置落实。排查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的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落实暴雨、暴风、雷电等可能造成的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4、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煤矿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掘进作业问题;采掘工程平面图是否按规定定期绘制和交换。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类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及落实情况,各类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隐患整改方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对安全培训、技能分析情况;对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6、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进行排查,是否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材料,特别对高压电器失爆、非阻燃 6
皮带和非阻燃电缆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检查。
7、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淘汰技术支护情况,按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情况,要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悬挂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8、水害防治情况:落实矿井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防治措施、煤矿是否存在与相邻矿井联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9、火工品管理情况:煤矿必须正规渠道购买火工品,使用期间井下火工品按规定存放,严格火工品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0、对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排查。
11、防止“三超”情况;按规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数不得超过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
12、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用工情况进行排查。
13、对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7
健全、物资、设备配备及维修情况进行排查。兼职救护队专用设备、培训、技能情况;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情况;井下人员熟悉避灾路线进行检查。
七、存在主要问题
1、由于我矿煤层底板松软,压力大,巷道返修工程量大,因此,支柱断梁折柱多。
2、瓦斯管理:临时停风措施执行不严,瓦斯探头悬挂不规范。
3、机电管理:机电设备粉尘多,电缆悬挂不整齐,标志牌粘贴不规范。
4、防尘:综合防尘措施执行不严,装载点喷头安设未使用,煤层有堆积现象。
八、下步工作意见
1、继续采取旬检、月检、重点抽查等多种有效方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制度,狠抓煤矿现场管理,注重现场环境和生产系统的改造和投入,从根本和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2、继续以“一通三防”为重点,搞好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加强技术管理,合理布置,发挥技术的主导作用,以技术保安全除隐患,促发展。
5、强化现场管理,坚持矿领导带班和特员跟班制度, 8
开好班前会,严格井下隐患排查现场交班。
6、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由于煤矿生产形势不稳定,职工流动性大,条件特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是长期艰巨的过程,必须长抓不懈,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稳定、健康、和谐
2012
戛达煤矿 年10月26日 9
第二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公司安监局:
根据黔府办发电[2007]92号文及公司安字[2007]4号文要求,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文)和黔府办发电[2007]95号文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我矿及时制定了《月亮田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矿发[2007]51号),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现将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我矿建立有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发[2001]89号)及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矿纪检监察科、人事教育科、劳动和社会保障科、企业管理科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效能督察小组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基层区(科)对各自所辖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 - 1 -
促整改并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1、我矿设立有以矿长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党、政、工、团各部门及组织充分参与。公司设有驻矿安监处,矿设有安检科,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83名。各基层区(科)设有群众监督站,配备有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12名,主要对矿井所辖范围内各生产作业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矿制定有《月亮田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矿井安全紧急救援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安全与经济挂钩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全技术操作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有《月亮田矿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包括皮带输送机司机、刮板输送机司机、回柱绞车司机、调度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采煤机司机等涵盖我矿所有工种及岗位。要求各工种必须对照严格执行,矿相关业务部门加强监督,对违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任人严格按“三违”进行处罚。
制定有《月亮田矿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制度》, - 2 -
按制度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期向公司安监局及盘江分局汇报我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建档工作,并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对我矿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电子管理台帐。
采煤、掘进、重点巷修工作面及其它重点工作内容均有专职安检员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有群监员进行义务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现场督促整改。
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1、我矿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第446号令(特别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等。采用矿中心组集中学习,各区(科)分别办班等形式,认真贯彻了《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446号令(特别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区科每天的调度会、班前会,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反复学习上述法律法规,从矿领导到普通职工都系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446号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有记录、学习人员签名并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并要求对照落实。
2、我矿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归财务科建立专账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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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矿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我矿建立有《月亮田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由矿统一拨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购买教学用品,配备教学设施等。每年用于职工教育的总投入按上级规定执行,经费有保障。
我矿的主要负责人经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持《安全工作资格证》上岗。
矿长以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由本矿安排定期到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学习或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我矿67名区(科)级生产管理人员都取得了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工作资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我矿现有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其中:瓦检员57人、安检员67人、放炮员152人、主提升司机30人、采煤机司机33人、井下电钳工373人。为了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我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每年都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复审及新办工作。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我们采取的办法:一是结合实际自办脱产与半脱产培训班,二是按时派人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做到了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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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我矿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专门成立了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在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投资20万元,购买了成套教学仪器和设备,完善了职工培训实验基地,并配备了一支高素质专(兼)职教师队伍。20xx年11月,经省级部门验收,取得了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颁发的三级培训资质。每年我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通过精心组织、紧密安排,实现了对全矿职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由我矿安全技术培训对其进行岗位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严格按规定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同时根据省劳动厅安排,于20xx年开始由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培训中心对我矿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及技能提升培训,严格考、培分离,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我矿对所有在职职工均建有个人培训档案,做到专人管理。
五、应急管理情况
为了切实履行和保证矿对矿山及非煤产业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职责,做到反应迅速、有序、有效,增强月亮田矿应对矿山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矿制定有《月亮田矿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有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急救援物资严格按规定储备充足,救援设备配备齐全并按期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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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认真的分析、处理。对负有责任的班长以上的管理干部,严格按照《月亮田矿管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矿发[2001]9号)进行责任追究。
七、瓦斯治理情况
我矿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瓦斯传感器、瓦斯检查仪等仪器仪表严格按标准规定进行调校;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等各种闭锁装置安设齐全且灵敏可靠;防突管理的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和“先抽后掘,先抽后采”的安全措施;矿井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经重庆煤科院鉴定,我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八、矿井通风及综合防尘情况
我矿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每个采区均配置有同等能力的两台轴流式主扇,其中南一采区总排风量为7605M/min,南三采区总排风量为4604M/min。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均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不存在不合理的“三风”。
我矿建立有完善的综合防尘系统且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存在问题:
1、南三采区18#层回风下山(采区专用回风巷)因受 - 6 - 33
矿压影响,巷道失修严重,造成通风阻力增大。
整改方案:已投入队组对该巷进行巷修,制定有应急预案和监控措施,该巷计划于20xx年12月31日巷修结束投入正常使用。
2、南一21通风下山(采区专用回风巷)下段因受矿压影响,巷道部份地段地鼓、变形严重,影响通风断面。
整改方案:已投入队组对该巷失修地段进行巷修,巷修期间制定有应急预案和监控措施,该巷计划于20xx年10月31日巷修结束。
九、防止“三超”情况
我矿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组织生产,采区不存在超定员现象;采掘接续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设计规范。
十、机电、运输管理
我矿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Ⅰ回路来自盘关11KV变电所,Ⅱ回路来自老屋基矸石电厂,供电系统稳定可靠;井下所使用的设备均取得MA标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率达100%,无电气设备失爆现象;避雷设施齐全可靠,绞车提升及连接装置有严格的验收检查制度,有专人负责对在用的绞车实行按期检查和维护;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
存在问题:南三井底变电所因巷道年久失修,变形严重, - 7 -
导致变电所内空间不能满足部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
整改方案:矿准备及时投入队组对该变电所进行巷修,使其完全满足使用要求,计划于20xx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
十一、水害情况
我矿矿井水文地质资料齐全,防排水设备和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每年对雨季“三防”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各涉及探入水地点均有完善的探放水措施并有矿相关业务部门监督落实。
存在问题:南三采区延深水仓未完善。
整改方案:矿正抓紧掘进施工南三水仓,同时按南三采区矿井最大涌水量完善了排水设备和设施并制定有在南三采区延深水仓工程未竣工前的应急预案和监控措施,该水仓计划于20xx年12月31日竣工。
十二、顶板管理情况
我矿采掘修工作面均严格根据地质资料按设计规范采用合理的支护材料和制定合理的支护参数。所有采、掘工作面过断层及地质构造带等均制订有防片帮、冒顶的专项措施并得到严格落实;巷修工作面过顶板破碎带及特殊地段均制定有专项防范措施。
矿建立有《月亮田矿顶板巡查制度》,成立有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检科、技术科、 - 8 -
采区、调度室等相关单位按期对全矿所有在用的巷道进行顶板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十三、尾矿库监控与管理
我矿对矸石山(尾矿库)管理制定有《月亮田矿矸石山管理办法》及《月亮田矿矸石山隐患排查制度》,成立有矸石山管理机构,严格按矿相关规定地矸石山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现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全部经贵州省安全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安全资格证正在办理之中;
矸石山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已全部经贵州省安全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之中。
矿每年雨季将矸石山作为防洪防汛重点,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储备有充足的抢险救援物资。
我矿在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公司要求,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发挥他们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全面地推进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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