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时间:2024.3.31

20xx年度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一年来,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支部正确领导下,市支队的关心帮助下,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导向,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本着工作再上新台阶,成绩更显新水平的原则,坚持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抓手,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培训工作,全区专兼职监察员能熟练操作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对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确保列统企业审查率100%,其他各类单位审查率95%以上,全年共审查用人单位333户。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全年共巡查用人单位 482户,人均120户,实现了各类用人单位巡查全覆盖。开展整顿劳动力市场、打击非法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5次,专项检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总结。

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64起,其中立案受理164起,结案164起,按期结案率100%,全年人均办案数41起,比上年同比增长7%,本着坚持教育引导、限期改正为主的原则,实行首犯不罚、轻犯不罚、整改到位不罚,全年共处罚用人单位4家,处罚金额0。8万元,无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回复上级移交的案件,办结率100%。积极开展主办监察员和诚信企业等级评价工作,全年共评价诚信甲级企业6家。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业务研讨活动,大队内部坚持按周学习,按月讨论案件。提升监察水平,规范自由裁量权,保证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

4、农民工工作的基本情况

积极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年新增农民工参保人数达1346人。以区政府名义出台《高港区特殊行业农民工管理办公室》文件,在特殊行业建立农民工管理办公室23家,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工的工资、保险、工伤等保障问题。做好农民工工资追讨工作,全年共追讨农民工工资142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今年以来,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借助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之际,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活泼生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浓烈氛围。一是区、镇联动开展街头咨询宣传活动。在主域区和6个镇(街道)的主干道,挂过街横幅、在人流较集中的地段设立咨询台,将《劳动合同法》等法规法规刊印成册,向广大市民发放,先后发放资料25000余份。二是开展专题电视讲座宣传。通过在高港电视台播放《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内容,邀请区政府分管领导作电视专题讲话,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举办《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广泛推广和宣传。号召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执行《劳动合同法》,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权。三是专题举办企业负责人、工会和劳资干部培训班,集中学习培训《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使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和劳资管理人员能充分把握新法的精神实质,自觉运用来规范劳动关系。四是抽调业务骨干组成6个小组分赴各镇,深入企业的车间、班组送达“致用人单位的一封信”、《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等资料,通过召开企业职工座谈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职工如何依法维权,切实提高了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2、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坚决制止和预防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我队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了主办监察员全程负责制,围绕局工作中心,针对违法案件高发的行业和举报投诉较多的问题,一着不让地开展监察执法活动。 一是建立主办监察员全程负责制。今年我局发布了《劳动保障监察主办监察员责任制度》,建立主办监察员全程负责制,制定了考核细则,明确各自的职责,从案件的受理、查处到结案实行专人负责、全程服务,即谁接案、谁办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强化专项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队共组织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打击非法用工等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特别是借助《劳动合同法》宣传和执行的机会,加大监察力度,对各类企业进行抽查,一方面深入企业向经营者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班必须征求职工意见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另一方面通过检查企业规章制度、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等,对企业参保情况、工时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今年以来我队共对15家企业在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对4家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三是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从今年10月开始,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面临减产、停产、半停产甚至倒闭破产的局面。为了确保“两节”期间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维护社会稳定,我队从12月开始为期一个月对全区企业进行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共计检查用人单位308家,发现12家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计指导3家用人单位老板逃逸的职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其余9家用人单位做出书面承诺并实行跟踪监管,9家用人单位都承诺节前全部支付职工工资,现已支付33万元。

四是开展社会保险稽查,推进扩面征缴。围绕局中心工作,我队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查时,全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对参保人数不足,参保险种不全、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求补足人数,补全险种,对多次上门宣传和动员仍不参加的企业,启动监察程序,坚决予以查处。今年来共查处企业8家,2000多人参加了不同险种的社会保险,由于加大了社会保险稽查的力度,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缴费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一些原来多次上门动员都不愿参保的单位,现在对参保工作变得主动起来,多次派人上门来谈参保意向,落实参保计划和措施,为行政推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是规范特殊行业农民工管理模式。

3、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一是建立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制度。年初,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等级评比工作,及时调整了诚信企业领导小组名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比工作,在评比活动中,共有186家列统企业积极申报,占列统企业总数的96%,经过申报、初评、测评、评定、公示等程序,评定江苏能建机电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20xx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甲级企业,为促进其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带好了头。

二是强化劳动合同管理。

4、切实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权威形象

一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培训。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素质和义务能力,我队对专职监察员执证到期的人员参加省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我队围绕工作中发生的一些劳动保障违法案例,组织全队人员认真进行讨论,努力使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学习成果。

二是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队对制定出台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立案审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廉洁自律制度》、《一告查实下岗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以制度管人、管事。在监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树立了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健全劳动保障网格化、网络化体系。今年我队在监察一中队、监察二中队的基础上以乡镇(街道)进行了网格化划分,共划分6个网格,同时,实行案件网络化操作,简化了审批手续,方便了查阅和查找,为我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向更快捷、更方便、更科学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目前在劳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主要体现在执法环境还不够宽松,宣传和执法的力度还不够大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预防和打击并重的原则,力求标兼治,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20xx年工作打算

1、实现劳动合同网络报备,全区20人以上企业实现网络报备,录入系统内的人数不低于3万人。

2、列统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签订率100%,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率100%。

3、日常巡查用人单位300户,主办监察员监察面100%,全年专项检查不少于5次。

4、2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诚信制度,诚信档案建档率90%以上,录入率100%。

5、应对金融危机后出现的投诉高潮,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受理率、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按期结案率100%,无错办案件。

6、全年重大违法公示不少于5次。

7、养老保险专项稽查参保人员7000人,医疗保险稽核面40%以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稽核面30%以上,稽核资金补缴到帐率95%以上。

8、在全区企业推广建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从根本上规范农民工的合同、保险、工资等问题。

9、强化队伍建设,细化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工作,形成劳动关系网格化完善化、规范化。

去年以来,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3月和8月先后在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劳动力市场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共检查2xxxx职介组织,取缔非法中介xxxx,查处违规案件2xxxx,责令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7.xxxx元。对12 个中介组织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并限期进行规范整顿;摘除非法招工条幅、牌匾2xxxx,没收非法招工简章600xxxx份。为定陶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龙飞公司15xxxx职工讨回拖欠工资

28.xxxx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春节前仅2xxxx天的时间,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xxxx,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5 余万元,涉及农民工200 余人。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3月份,联合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公安、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了劳动力市场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共检查21 户职介组织,取缔非法中介3 户,查处违反职业介绍规定的案件14 件,责令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3.xxxx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秩序。4、5月份,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年检工作。截至目前,共年检用人单位12xxxx户,涉及劳动者1.xxxx余人;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xxxx;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00xxxx份,共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对1xxxx滥行加班加点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 家企业上缴各种社会保险费6xxxx元。

去年以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xxxx,涉及劳动者近xxxx人,主动监察覆盖率达10xxxx;共受理举报案件1xxxx,结案1xxxx,结案率95.xxxx,其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xxxx,涉及农民50xxxx,共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xxxx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60xxxx;督促技术工种培训办理持证上岗人数30xxxx。共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1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经费相对紧张。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持,又因没有经费来源,人员、经费的相对紧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2、执法环境不够宽松。目前,部分外来投资企业以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

发展经济”的政策为由,拒不参保,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唯恐影响招商引资的大局,执法工作力不从心。

3、与相关部门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目前,各部门领导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应以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政府牵头,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众组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与法律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集中精力,着力解决欠薪、欠费问题。

1、落实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近年来,由欠薪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同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新兴民营企业,以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参保,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避免因拖欠工资、社保费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大队将及时参与制定欠薪、欠费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通过日常巡视监察、接受举报投诉等途径,将发现的欠薪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启动紧急处理程序,根据其性质、程度,由各镇乡街道、劳动、总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协调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2、切实抓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一是要把有拖欠工资现象的企业列入监察、督促的重点,特别是建筑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会同总工会、建设局开展清欠专项大检查,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是联系新闻媒体,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进行曝光。

3、加强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做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目的。 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长效管理,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加大常规劳动监察力度。

1、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全年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开展好劳动用工、欠薪清偿和违法使用童工的专项执法监察,促进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在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中,要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同时,对接受的投诉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劳动法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企业和职工中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三)加强劳动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由于目前队中新参加劳动监察工作的同志比例较大,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显得十分必要。首先要在学习理论知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办事的政策水平;其次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劳动监察员培训班,切实增强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要在大队内营造一种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氛围,默契配合。当遇到复杂疑难的案件时及时讨论,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取长补短,从而扎实提高业务水平,共同进步。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全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20xx年3月份机构分设,7月份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及“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为促进锡市地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一些经验与大家共同交流,以便取长补短,促进我盟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蓬勃发展。

一、基本情况

大队编制为8人,为加强队伍建设,我局通过考试录用,公开选拔了2人充实到大队;现大队实有7人,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中共党员4人。队长、副队长各1名,设综合内勤、案件受理、市场监察三部分,分别由专人负责。

二、自身建设情况

(一)装备了相应的办案工具。经过多方努力,购置了一辆劳动保障监察专用车,三辆摩托车和微机等,极大地方便了工作的开展。

(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在对**地区各类用工单位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台帐记录,将各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劳动力市场基础性数据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

(三)完善工作制度。在编制《*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和档案文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文书档案管理,做到档案完整、规范,存放有序。

(四)加强学习。以每周集中学习两次为主,业余自学为辅,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建立起浓郁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增进全体监察员对业务法律法规和对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全面了解,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加强宣传。采取边监察边宣传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截至目前,作行风热线广播2次,电视台报道7次,盟级以上报纸刊登宣传文章5篇,盟级报纸刊登宣传文章18次,系统内部发送简报28期。

三、工作开展情况

在积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片包干负责制的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把劳动用工年检关,从源头上杜绝侵权行为.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通过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审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度年检任务为160户,实际完成220户,完成任务的138%;20xx年度又自我加压,将劳动保障年检任务确定在250户,实际完成251户。在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中,将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技术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参加社会保险等作为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把好关口,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下发指令书,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经济处罚。

在认真做好年检工作的基础上,为摸清**地区用人单位底数,做好基础性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工作的盲目性,20xx年底20xx年初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各类用人单位普查工作,并结合劳动保障年检、专项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案件专查所发现的问题,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分类排查,实行了ABCD分类管理,并制定了具体考核标准,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了动态管理。这样就将有限的监察力量用在了“刀刃上”,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

(二)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全程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有效解决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主动加强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上全程监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每半个月都要深入到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和暗访,及时处理各种违法

违规行为。

(三)加强对农牧民工劳动合同和外埠务工人员就业证(卡)办理的监督管理。监督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为外埠务工人员办理就业证(卡)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从去年4月份开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成三个执法监察小组,历时一个月,深入盟直各类施工企业,重点开展了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年检、工资支付大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与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参加年检、及时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对支付工资当时有困难的要制定清欠计划,分批支付。

(四)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工商、公安、税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为保证执法过程中形成合力、提高威慑力,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的打击力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工商、公安、建筑、税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各部门在整治拖欠工资工作中的职责,及时邀请以上部门召开联系会议或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与施工企业的沟通,定期与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加强与施工企业的沟通,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是解决和消除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的有效途径。去年10月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牵头,召集盟内部分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就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年检、社会保险费缴纳等问题进行座谈,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对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藏不掖,如实反映,并对今后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提出了很好建议和意见。座谈会在和谐愉快的气氛中结束,取得了预期效果,为进一步预防拖欠农牧民工资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切实开展各项专项执法监察。

一是认真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多次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查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在解决拖欠工资方面,建立了“欠薪保障金制度”和用人单位信誉审查制度,推行了企业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激励和信用警示制度。对严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提出黄牌警告,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年检工商营业执照或取消其工程招投标资格,对欠薪企业建立不良档案,有效制止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从20xx年到现在,共查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156起,涉及农牧民工500余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58万元。

二是开展了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专项监察活动,大力征集就业岗位。为了切实解决**地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去年10月份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深入各类用人单位,对各类公益性岗位进行了排查,顶着巨大的压力,不辞辛苦,日夜加班,清退了不合理用工,共征集各类公益性岗位370个,并于20xx年12月9日全盟统一召开了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招聘会,共安置362名“4050”人员。去年年6月、10月份,会同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类企业征集岗位,宣传再就业优惠政策,并深入每家每户送岗上门,共征集岗位2167个,并于7月9日、11月1日在*地区举办了大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专场招聘大会。

三是通过实施联动机制,全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为了更好地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站三家联动机制,三家建立经常性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鉴定站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监察,特别是开展大规模的专项监察。专项监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入户调查,登记从业人员情况,同时发放宣传材料和鉴定申报表,宣传国家有关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方面的法规政策,并要求用人单位按时上报培训鉴定计划安排,限期参加培训鉴定;第二阶段是督促没有按时参加培训鉴定的单位参加培训鉴定,监察对象以培训鉴定机构提供的数据为依据;第三阶段是对不按要求持证上岗的单位及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改正,对其中拒不执行的,我们在采取进一步强制手段的基础上,将其名单转交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不予年检和验照。去年初,**地区在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美发师、计算机操作员等10个工种重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同时开展了对10个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察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60个,涉及从业人员754人。通过开展专项监察活动,各类用人单位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了全新的认识,为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前年开展的

10个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去年又提出了在汽车驾驶,摩托车修理等20个工种重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80个,涉及从业人员1120人。

四是开展了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专项监察活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面对新形势,我们加快了推行劳动合同制步伐,开展了多次专项监察活动,深入各类用人单位边宣传,边监察,通过抽查职工花名册、工资表与实际签订劳动合同数量对比方式来检查,发现没按规定鉴定劳动用工合同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每年一度的劳动保障年检,严把合同关,并与各个职业介绍机构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对招用人员后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及时开展监察,保证了推制任务的如期完成。去年**地区共签订劳动合同2400份,同比增长了500份,劳动合同鉴证率达100%,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及时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是开展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后的专项维权监察活动。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后,各方面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全面的保障,优惠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关系到再就业成果的巩固和政府的信誉。为了切实维护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巩固再就业成果,从去年8月1日起,在**地区开展了专项监察,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30个,涉及从业人员 人。确保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后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接续和工资支付,有效地杜绝了用人单位短期内招收下岗职工、套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补贴资金的现象,维护了再就业的相对稳定。

六是积极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监察。积极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合,重点开展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扩面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同志们,采取分片包干、现场办公和拉网式排查的办法,深入私营企业和个体摊点讲解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执法推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地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1985人参加了养老保险,占企业覆盖人数的1/4,缴纳的费用占企业缴费总额的1/5。同时,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今年以来,通过执法监察,共征缴养老保险费61.98万元,失业保险费82.95万元,医疗保险费75.01万元。

七是全力开展劳动保障综合大检查。按照上级部署,我们会同*盟就业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成两个组对**地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是私营、外资、合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中介机构和长期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单位,重点行业是建筑、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了综合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包括农民工在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等。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40个,涉及从业人员1380人,劳动合同356份,金额12万元。充分发挥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职能,有力地维护了**地区经济发展和稳定。

四、今年工作打算

今年,在去年五个突破(即在劳动用工年检、追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征缴、签订劳动合同、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监察上有新突破)的基础上,继续开创性、前瞻性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劳动合同签定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劳动合同规定》(131号政府令)已颁布,今年继续加大劳动合同签定监察力度,切实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宣传、早检查,要深入到用人单位,特别是外埠施工企业,采取边宣传边监察的形式,让用人单位熟悉这一《规定》,对不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的、在招录过程中收取风险金、抵押金、扣押有效证件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推动劳动用工年检再上新台阶。按照ABCD管理目标的规定,对受检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增加透明度,对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工诚信度较高的单位,要确定为“劳动用工诚信单位”和“劳动用工年检合格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对不按时参加年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单位同样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建立健全首席办案监察员制度。处理案件过程中,为避免互相推诿,保证案件处理及时、快捷,要求在立案、调查取证、结案等环节指定两名监察员负责,其中一名为主办监察员,对案件负总责;另一名为协办监察员,协助主办监察员,两名监察员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一旦出现了行政复议,可以更直接、方便地找到引发行政复议的原因。

(四)对*市地区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分片管理。锡市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分片管理示意图已上墙,各辖区行

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基础数据已摸清。盟、市两级监察员要按照分工,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职能作用,对辖区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检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五清楚”,即对劳动用工情况要清楚、单位性质要清楚、单位具体位置要清楚、法人代表要清楚、联系方式要清楚,在执法中注重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兼职监察员的配合,形成执法网络,使全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有更大的改善。

(五)建立与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办案机制,及时检查指导各旗县监察大队工作。一些旗县监察力量薄弱、执法监察不规范。今后要建立健全全盟范围内执法监察协作机制,执法监察涉及到哪个旗县就由哪个旗县给予配合;旗县一些重大案件、特殊案件由盟、旗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同处理。在联合办案的同时注重对旗县劳动监察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定期委派盟监察大队成员到各旗县利用3至5个工作日检查指导各项业务工作。推动旗县劳动监察工作

(六)执法中与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为保证执法监察过程中形成合力、提高威慑力,大队要与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定期组织以上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或工作例会,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在持证上岗专项监察和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年检中获得以上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确保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和盟直工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年检工作有所突破。

(七)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主动与建设行政部门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大队每半个月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八)继续抓好“三优”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今年被确定为“盟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规范管理年”(《规范管理细则》另行制定)。按照“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责任,严格各类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政治素质,确保“三优”文明窗口创建工作较去年有突破性进展,逐步成为全盟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创建工作的典范。

(九)加大《劳动法》、《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宣传力度。每个季度都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为更好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争取求得与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在执法过程中邀请新闻媒体跟踪采访,对一些影响面大、比较典型的案件进行曝光,树立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程度。同时继续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报送、刊登工作。

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纪委:

20xx年我局积极做好维权维稳工作,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清欠的突出问题,有效的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淳安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从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我县“110”社会服务联动等工作手段、共清欠农民工工资1004.6万元,占已清欠工资总额的99%以上;对160家用人单位有违法劳动法行为的我们下发《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165份,责令其整改;对48家用人单位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48份,要求接受询问;对5家用人单位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为推动淳安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重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今年共收到投诉举报信件189件,同比下降

7.4%;接待来访群众4000余人次,同比下降11.1%;其中立案查处161件,同比增长4%,结案161件,结案率100%;涉及工资案件148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280.3万元,同比上升10.4%,涉及职工1939人。

2、积极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20xx年1月份开展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检查。我们联合建设局对有针对性的6家企业13个建筑工地进行了大检查,共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632.3万元,占拖欠工资总额的79.5%。二是今年6月份联合城建局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的执法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建筑工地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并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32万元。

3、积极做好我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我局积极联合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做到随叫随到,有案必受,受之必果。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共接警65起,处理65起,结案率100%,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61.6万元,对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成由各个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县长担任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人担任成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金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凡在我县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市政、设备安装、装饰、钢结构、园林绿化等施工的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共20家建立工资支付保证制度,共建立保函金150万元。从源头遏制了工资拖欠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2、政策措施到位,部门齐抓共管。清欠农民工工资已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的做到清欠工作。我们与建设部门相互配合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并联合转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开展“春雨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的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动等工作。对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3、本职工工作到位,突出工作重点。劳动保障部门根本职责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此,我们要求:一是强化劳动执法,特别是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侵权案件,严肃查处,不留尾巴;二是认真做好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劳动者与企业涉及到有争议、有纠纷的案件,我们依法仲裁、依法调解、依法裁决。

三、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一是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存在着歧视性问题。不把农民工当成自己的员工看待,只使用不善待;二是招用工不规范问题。建筑企业的招用工,大部分是非法人劳务承包队或承包人招用的农民工,而且有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也存在合同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农民工无法进行自我维权保护;三是工资发放不规范。考勤不健全,工资发放缺乏监督,任由包工头编制工资表,容易产生纠纷,也有包工头拿到工程结算款一走了之的,这种不规范的管理也是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2、建筑市场招投标竞争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农民工权益受损害。建筑工程造价应该是工程项目各项消耗与市场价格的客观反映,既具有客观反映,也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但有的建设单位为了尽可能多地节约投资,存在着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价格要求,过分压价,严重违背价格规律。建筑企业为了企业的生存,只

好吞吃苦果,承接任务,有的就把这种低价承包的债务层层转嫁,有的包工头工资付不出就“走为上策”,导致农民工为工资而集体上访案件增多。

3、垫资引发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拿不到工资。由于业主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到位,缺口很大,建筑企业在投标市场中,不但为了生存不惜成本竞标,而形成了建筑企业被迫垫资,业主拖欠工程款的不平衡深渊。工程款垫资留下了两颗“肿瘤”:一是把工程垫资款层层“目标”分解,农民工工资也成了一个分解“目标。如我县的“康庄”工程,大部分的工程款都是由施工企业垫资,今年这样的情况有10起,处理起来施工企业就以“工程款没有下拨”只能拖欠,这样以来给我们处理增加了难度。二是建筑企业因垫资而造成现金流量过大,在某一结算段,成本提高,利润减少,利润减少又层层“目标”分解,就这样,资金缺口—垫资—影响农民工工资就这样联系起来。

四、几点建议

1、建立县级应急周转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资金是为了解决因企业主拖欠职工主要是农民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而先行垫付的职工临时生活费,或路途费的应急周转资金。因此,我县也应当抓紧建立这项制度。

2、要进一步明确清欠职责。各单位要从维护广大劳动者工资权益出发,切实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负责落实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欠薪问题。

3、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对农民工的规范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农民工积极实施规范管理,必须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劳动力市场招收农民工,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有关保险,劳动合同应有明确的工资支付条款,体现出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力度。首先,政府投资的工程带好头,作好表率不产生拖欠工程款,才能制止其它建设单位和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其次是加大对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查处力度,对建筑市场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对屡教不改恶意拖欠工程款与拖欠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要停止直至取消其社会经营活动的法人资格,依法彻底根除“两拖”行为,使建筑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因建筑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和群体,要规范其用工行为必须要加强宣传,加强引导,使之规范化。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总体情况,以推动我市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为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此项工作提供依据,9月1日、4日、6日、7日、8日,内司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到劳务市场、劳动服务大厅、基层法庭、砖瓦窑场、建设工地等进行了暗访。10月9日至1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副主任栗培青、魏深义、党组成员王旭彤的带领下,

又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了解客观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关于提高代表视察质量讲话精神的要求,此次视察前,内司工委组织部分内务司法代表专业组的代表,进行了一周的暗访。一是到大厨房建设工地、元通纺织城建设工地、古荥镇砖瓦窑场、荥阳小商品城建设工地、亚星房地产建设工地等;了解掌握工人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权益保护等相关情况;二是到须水法庭、马寨法庭、崔庙司法所、齐礼阎法庭、柳林法庭、祭城法庭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了解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立案、结案情况;三是到二马路劳务市场、二七区劳动服务大厅、管城区劳动服务所、惠济区劳动服务大厅、中原区劳动服务大厅、齐礼阎农民工综合服务所了解农民工培训、就业等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10月9日至1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副主任栗培青、魏深义、党组成员王旭彤的带领下,内司工委又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的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10月9日上午,视察组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市清欠办关于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民工维权案件立案、结案情况汇报;市总工会关于维护农民工权益情况汇报;市教育局关于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报。9日下午,视察组分成两个小组,对二马路劳务市场、齐礼阎农民工综合服务所、二七区劳动服务大厅、惠济区劳动服务大厅、中原区劳动服务大厅、纬四路小学等进行了实地视察。10日上午,视察组又邀请中原、惠济、管城、二七四区的劳动局副局长、劳动监察队队长、劳动服务大厅主任以及中原区须水法庭、金水区柳林法庭、祭城法庭的庭长进行了座谈。通过上述工作,视察组从多个角度比较直观的了解了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在10日下午召开的视察情况汇总会上,代表们对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高建慧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农民工维权方面的问题。

二、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目前我市外来就业的农民工达80多万人,他们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对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连续三年将此项工作列为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针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时有发生的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在20xx年12月14日第11次主任会议、20xx年3月16日第15次主任会议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20xx年4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的决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政府加强领导,组织到位,保证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认识到位。我市各级政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劳动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郑州市外来就业人员欠薪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等文件,实行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作用,定期听取汇报,层层落实责任。三是采取措施到位。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形式,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劳动部门加强培训、认真执法,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劳动部门认真落实政府有关政策,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除了利用新闻媒体、劳动保障12333信息咨询活动等途径宣传外,去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还印发近13万份的宣传资料进行劳动法规的宣传。代表们在

暗访视察中发现,各个劳动服务机构均在显眼位置摆放《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宣传材料》、《劳动用工规定》、《技术工种职业培训管理办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资料。通过宣传提高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营造了关心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为农民工培训、就业、维权提供一体化服务。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等途径,三年来,全市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46.8万人,专业技能培训21.4万人,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46.5万人,为农民增加工资性收入33亿多元。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职业培训机构210家,专为农民工定点补贴培训的机构已达到45家。十二个县(市)区的劳动部门都设立了劳动服务办事大厅,大多都配置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计算机、多媒体等多种现代化办公设备。建立了集企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再就业服务、就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人才交流服务、人事代理等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惠济区劳动部门还积极实施“家门口就业计划”,在全区54个行政村(社区)、组举办巡回招聘会,将招聘会开到家门口,就业信息发布到家门口,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送到家门口,政策咨询送到家门口。达到一村一年至少举行一次招聘会,一户至少一人能就业,一户至少一人接受过培训。

三是建立和完善维权长效机制,下大力气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根据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突出的现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委员会与20xx年联合制定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将全市辖区所有参加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均纳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管理范畴,从制度上进一步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建立了农村企业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1006家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等农村企业,建立了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的三级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有效减少了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发生。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把农民工维权公示牌设立在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在全市餐饮娱乐场所

设立了《劳动者维权公告牌》,通过权益和责任的告知,不仅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的建立,初步建立起了农民工维权的长效机制,不仅规范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也提高了劳动监察执法的效能,从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法规保障。

四是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近年来,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针对“春节”前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高发期,开展了以“追薪维权”为主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今年“春节”前两个月的时间,参与处理突发事件50起,追回拖欠工资2552.3万元,涉及劳动者6852人。针对“春节”后农民工进城求职高峰期,开展了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为主的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21户,查出违反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62件,取缔48件,责令退还求职者求职费用3万多元。有效打击了非法职介活动,促进了以市场为导向就业机制的规范运行。

五是大力实施“平安计划”,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有关政策规定,使农民工逐步享受到城镇市民待遇,其合法权益不断得到保障。

(三)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构建联动维权体系。市建委立足行业管理实际情况,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推进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着手,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在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在指定账户分别存储合同总造价的0.75%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市清欠办、市建委和市劳动保障局监管使用,在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作为应急资金先予支付。近年来,我市的清欠工作完成了省政府规定的任务目标,拖欠案件投诉和群众讨要工资事件明显减少。 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的要求,高度重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审理及执行工作,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矛盾纠纷,开辟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在立案阶段,对农民工起诉的案件,手续完备的当场受理,手续不完备的,及时帮助农民工完善立案手续;在审理阶段,对涉及农民工的简单的民事案

件,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审理周期,使农民工尽快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在执行阶段,一律实行“先执行、后收费”。20xx年至今年8月,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1208件,审(执)结1097件,依法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和谐郑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保障进程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坚持以流入地县(市、区)政府安排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上学问题,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明确规定,在招生期间,各学校不得拒收已经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在郑借读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并且不能收取借读费;在学期中间,对于符合规定条件,需要在公办学校借读的农民工子女,必须无条件接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得歧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同时,学校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代表们在视察金水区纬四路小学时发现,目前该校农民工子女1688人,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78%,农民工子女入学后,精神面貌改变了,学习习惯改变了,卫生意识提高了,兴趣爱好广泛了。 市总工会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八字方针。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工会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村级工会组织建设和吸纳农民工入会的力度,强力推进郑州跨越式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目前,全市已组建村级工会联合会286个,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近两年,市总工会关注农民工流向,开展跨区域维权,与全国30多个市总工会签订城际维权合作协议,使跨区域维权收到良好的效果。市总工会本级接访的近500件有关农民工问题的案件中,结案率均在95%以上。

三、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规避责任和利益驱动,故意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致发生纠纷时,农民工往往缺乏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使得法院在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方

面有较大的难度。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在建设施工领域,层层转包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责任主体的认定难度较大,使这类案件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三)农民工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尤其是在一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农民工普遍缺乏工伤保险。

(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府文件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公安、工商、劳动、建设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针对当前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做好督查落实工作。

(二)市政府应加快郑州市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劳动监察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力度。

(三)市劳动保险统筹应进一步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建筑、危险化学品制造等高风险作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四)继续加大签订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指导、落实、督查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切实可行的劳动合同文本,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有关设立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的具体操作办法。从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体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为农民工诉讼提供便利条件。

(六)市政府应在国务院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充分调查研究,从宏观上研究制定《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全面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强的更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部门职责范围、责任

追究、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居住条件、户籍管理、子女上学、政治权利等内容。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可靠保障,坚持以“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作成效”为目标,不断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

识作为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基础。支队按照“白山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白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提出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支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制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并作为考核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支队坚持“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监察科室工作汇报,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工

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为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奠定了重要的组织基础。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作为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措施。支队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为重点,对建筑企业全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了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整改和查处了一批未建立劳动合同及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利益的现象。20xx年,整改劳动合同不规范用人单位24户,补签劳动合同3549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1%,依法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推进工资保证金制度作为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保障。支队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在建筑领域建立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照工程中标造价总额4%的比例实行工资保证金专户制度,并不断加大对建筑企业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未建立工资保证金的建筑企业,支队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20xx年,动用工资保证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98万元,涉及农民

工689人。截止目前,全市建筑企业共建立工资保证金820万元。通过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妥善解决了一些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根本上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作为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手段。支队立足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20xx年,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施工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情况”、“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75户、检查建筑工地329个次,涉及农民工18,311人次,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作为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途径。20xx年,支队对建筑企业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无用工资质及非法用工组织和个人的监督检查力度,协同建设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建设工程层层分包、层层转包、资质挂靠、资质出借等行为,

对无用工资的个人和组织配合有关部门给予了依法取缔,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用工秩序。

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作为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机制。20xx年,支队重点加强了与建设、司法、公安、信访、工商、银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建筑企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了建筑领域因承包协议发生纠纷而引发的应急案件,依法维护了社会稳定。

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20xx年,白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做到了掌握情况,摸清底数,抓住应急,快速处理。全年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181件,涉及农民工6,361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9万元,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机构建设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党委的关怀指导下,在全体监察员的共同努力下,按照业务上级及我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一些经验及做法,现将我区劳动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围绕加快劳动保障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我局提出了以下基本思路:围绕一个中心,完善两个网络,考虑

四个利益。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完善预警网络和监督网络,考虑劳动者合法利益、执法部门的职责利益、投资环境建设利益、用人单位经济利益。

一、 细化网格管理区域,明确责任,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信息采集质量。

针对企业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近期,我局按照在职监察员及协管员的配置情况,对全区六大区域网格的十六个小网格进行了重新划分,以主要交通路线为界重新划分为二十五个小网格,每格专设监察员一名,协管员两名,每格按照企业户数设劳动监察联络员,实行三级管理。

为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我局采取了三项措施。首先,按照网格分工,制作通讯卡。每名监察员及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人事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并制作通讯卡,以便随时与用人单位保持联系,掌握企业的用工动态。其次,采取定期普查、定期汇总的方式。按照网格分工,监察员每个季度将对所辖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并填写普查表,季度末汇总到各监察中队。定期普查的主要目的是随时更新用人单位用工情况,例如:企业法人变更、工作人员变更、工资调整、新增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等等。另外,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联系,对于新登记的用人单位做到第一时间纳入网格管理,由分管监察员逐一登记,对其实施动态管理。

二、坚持开展劳动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和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制观念。

近年来,我们一直将开展劳动普法宣传作为推进劳动法律实施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广泛普法宣传。以宣传咨询、普法讲座为主要形式,集中开展大规模普法活动,积极借助各级媒体、部门网页等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普法教育。近年来,我们逐步将普法重点从“引导维权”向“引导守法”转变,在坚持全面普法的基础上,突出对企业用工主体的普法教育,重点抓好企业厂长、经理劳动法律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自觉树立劳动法制观念,依法开展劳动用工管理,主动消除劳资隐患,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截至目前,我们先后联合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机构等举办了15场劳动法宣讲会、座谈会,共有650家企业6260余人次参加了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我们还将普法宣传贯穿到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当中,通过劳动监察日常巡查,边查边纠,纠教并举,督促企业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

三、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纠纷预警体系。

一是把全区用人单位按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程度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管理。A类用人单位为劳动管理比较规范、劳资关系比较稳定的单位,分期分批评定为“劳动保障管理信得过单位”,日常没有举报投诉不再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创建良好的投资信用环境。C类单位为劳动管理比较混乱,在职工工资、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根据不同渠道获得的线索,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查处。A类、C类以外用

人单位为B类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常规检查管理。二是在A类用人单位和工业园等重点企业确定劳动管理联络员,组成劳动关系状况信息反馈网络,明确职责,对本单位的劳动关系状况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有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三是充分发挥相关方面调解机制作用。与街道办事处(镇)经济管理机构、用人单位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密切联系,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或者出现纠纷苗头时,各方联动,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劳动监察监督网络。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力量。始终坚持“有作为才有地位”的宗旨,妥善圆满地解决了一批影响职工权益、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案,树立了劳动监察机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形象。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争取,吸收一批素质较高、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军转干部等优秀人才加入到劳动监察执法队伍,专职监察员已由20xx年分立之初的7人增加到现在的22人,且三分之二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老、中、青合理搭配的队伍结构和主动“传、帮、带”的工作作风逐步形成。二是加强和完善劳动保障年检制度,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处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劳动监察机构设立值班监察员岗位和来访接待室,在劳动保障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专门举报箱,形成功能齐全、方便群众的监督举报网。三是在各级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增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力量。在涉及童工、未成年工、女职工权益保护及已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邀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共同参与,充分发挥职能,化解矛盾。四是在本系统相关处室聘任了17名兼职监察员,共同参与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各街道办事处聘任25名工作人员为兼职监察员,建成区、街两级劳动监察监督网络,探索在部分办事处试行部分行政授权工作。对涉及在办事处纳税用人单位及办事处所属村(居)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专、兼职监察员共同参加,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和属地化管理。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强化执法的公正性。

一是狠抓内部学习管理。从狠抓学习入手,以老带新,做到每名监察员每天必须制作学习笔记,以中队为单位每周进行自查,每月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监察员的学习情况汇总,列为年终考核。二是积极安排案例分析和学习。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时间,认真安排对已办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以中队为单位,共同研讨案情,分析已办案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由负责人点评建议和意见,使全体监察人员达成共知、共识。三是强化对业务知识考核。制定出30套试卷,每周每人一套试卷,由综合办对发放的试卷登记造册,落实到人,严格考核,考评成绩上墙公布,同时把考评结果列入全年年终考核内容,对不参考答题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扣30分。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劳动监察案件1500余起,按期结案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建立健全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决突发性集体纠纷。

对可能发生的罢工、集体上访等过激行为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解决。保证坚持“五个制度”:一是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凡是突发性5人以上集体纠纷,必须随时逐级报告;二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制度,突发性集体纠纷,不论天气、不分昼夜,不论是否休息日,均要保证在30分钟内到达用人单位;三是重点事件现场调查制度,重大事件及时纳入劳动监察程序进行调查;四是24小时内初步处理制度,现场能解决的问题,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在24小时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五是跟踪督查落实制度,对用人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确保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圆满地解决了30余起突发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七、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开展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在切实抓好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投诉举报违法案件专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每年都组织3-5次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上半年的专项检查在春节后企业生产逐步恢复正常的2-4月份举行,针对企业新招员工多的特点,以劳动关系建立情况为重点,抓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权益保护措施的落实;下半年的专项检查在10月份至年底举行,重点检查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基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春节前企业欠薪问题,保证员工工资权益。经过集中检查行动,逐年促进各项劳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巩固,劳动合同、招用工管理,工作时间、最低工资、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管理制度在各类企业得到普遍建立,较好地推进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进了拖欠工资等突出问题的逐步解决。上半年,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劳动力市场整治、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情况等4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企业2300家,涉及企业员工6万余人次,取缔非法职介102家,对21家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用人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

八、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力度。

按照管委(区政府)《关于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就业的意见》(青开管发〔2003〕70号)要求:“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各类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滥设试用期、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以及拒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直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避免出现只查不究、追究不彻底的现象。针对我区人民法院从去年开始不再受理欠缴社会保险费案件(包括不受理欠缴社会保险费行政处理的强制执行案件)的新情况,我局先后三次组织区法制办、法院召开协调会,最终法院同意受理欠缴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案件,维护了劳动监察执法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对一批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标的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大案,及时主动地加大行政处理和申请强制执行力度,涉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各项待遇600余万元,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力手段之一,它涉及到劳动保障工作的方方面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做得怎样,直接影响到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组织保证。为进一步掌握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和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办案设备配备和经费到位情况,我处通过向全省9个地、州、市和89个县、市、区开展问卷调查,召开部份劳动保障监察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的建议。

一、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情况。据调查,截止20xx年11月底,省厅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处和劳动保障监察总队,9个地、州、市都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其中4个地区设立了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科, 4个地、州合设了劳动保障监察科,贵阳未成立监察科,由监察支队承担监察科的职能,89个县、市、区、开发区均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0个县、市、区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股,39个县、市、区、开发区合设劳动保障监察股,20个县没有设立劳动保障监察股,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

(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配备和人员素质情况。截止20xx年11月底,全省已批准行政编制131名,事业编制414名,已有351名在专职监察岗位上工作。地区级除贵阳市配备27人外,其他地区配备3至8人不等,县级绝大部份只有1至3人,如镇远、黄平、兴仁、册亨、安龙、紫云、余

庆、罗甸、三都等成立了大队但只配有1名监察员。在专职监察员中具有大专学历以上占80%以上,但有40%以上是近期调整到专职监察岗位的。

(三)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经费及设备配备情况。据调查,全省各级财政每年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近300万元,其中省级监察机构工作经费为10万元,贵阳市支队工作经费250万元,另有极小数监察机构工作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外,其余市、州、地、县、区均没有预算经费。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配有26台劳动保障监察专用车,近300台计算机,录音、摄像等其他办案设施除省总队、贵阳市支队、六盘水市支队有少量外其他地区、市、州、县、区基本没有。

二、 目前我省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几年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组织机构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工作任务与人员编制不匹配,人员紧张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一是工作面广,据统计,20xx年我省现有各类用人单位近38.3万户(含33.4万户私营和个体户),而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管的用人单位数仅为4.03万户,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的用人单位只有2.1万户,大部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还没有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监管范围。二是工作涉及范围宽,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不断转移到城市就业,这给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三是工作中出现劳资纠纷的问题复杂,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进一步深入,使原来历史积压问题充分显露出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劳动纠纷,由于资本追逐利益的本性,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采取各种非法手段侵犯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面对这些新情况,

按照各地核定的编制人数远远不能适应我省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执法不到位和缺位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 由于部份地区机构合设,人员混岗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内部挤占劳动保障监察编制比较严重。目前我省有部分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与其他业务部门合设在一起,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等机构合设,(如黔西南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信访、法规等机构合设)多职能多头开展工作,使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工作繁重,不能集中精力查处一些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再是部分地区存在挤占劳动保障监察编制的情况,以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之名招进的人员,安排在其他业务部门,导致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不能到岗,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三)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各地不均衡,部份地区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到位,但极少数县、区尚未设立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或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但只配备了一名专职监察员,造成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四) 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办案设施。据统计,截止20xx年底,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仅有26辆专用车,由于近80%以上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没有配置专用车,造成一些突发事件难以及时到位。目前全省大部分的监察机构没有配备案件调查取证设备,从客观上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工作效率。

(五) 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素质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尽管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和改善,但与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近年来,劳动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客观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员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另外我省各地从社会上招聘了部分人员充实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新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一个熟悉的过程,但由于培训经费紧张,不能及时的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导致部份劳动保障监察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需要,客观上影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的效能。

三、 存在问题的原因

a)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日益壮大,几乎遍布城乡的各个角落,劳动保障监察的对象与范围不断扩大,原有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只能针对国有企业和中心城镇,对边远山区的矿山企业和乡镇企业往往鞭长莫及,形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盲区,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

b) 编制紧张,人员配备难。在19xx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时,在不少地方没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设置,更没有人员编制。在现有编制情况下,增设机构和增加人员难度比较大。

c) 劳动保障系统内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不统一,不少地方挤占挪用劳动保障监察编制,或者将监察机构与其他业务机构合设。劳动保障事业近几年来发展很快,工作任务与服务群体在不断扩大,人均工作量大,为了完成一些当期的硬性任务,在编制短期内得不到改善的情况下,挤占已经很少的劳动保障监察编制;另外是个别地区没有理顺劳动保障内部机构职能,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与仲裁等机构合设。

d) 在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虽明确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省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部份县级财政仅能维持工资支出,如仅依靠地方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的装备、办案经费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培训的经费是十分困难的。

四、 对策与建议

a) 建议省编办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确保全省各级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职监察人员与当地劳动者1:8000的比例配备。乡镇、街道、社区应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形成全省强有力的组织网络。

b) 建议省政府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把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落实、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等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c)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管理,业务培训制度化。一是严把入门关,科学合理配备人员,尽可能做到优势互补,互相促进,进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监察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二是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明确职责、以强化管理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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