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预算能力
实训报告
专业、班级: 土木三班
姓 名: 于 航
学 号: 111608326
指导教师: 丁科翔
沈阳城市学院
沈阳城市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编制
学生实习规定
实习是高等学校的重要教学环节,它不仅具有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使学生获得生产实践知识和管理知识,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完成教学的功能;同时,还具有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培养学生群众观点,增强社会责任感的育人功能。为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不断提高实习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要求
实习前必须开好实习动员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类实习大纲或实习要求,实习指导书或实习教材、实习日程安排必须提前编制,做到学生人手一册,实习完毕后学院负责将实习考核表留存备案。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实习纪律,按实习大纲和实习教师布置的实习任务,认真做好实习记录,并做好实习总结。
二、实习成绩考核
严格要求、认真考核是保证实习质量的重要手段。实习成绩应按笔试或口试成绩、实习总结、思想收获、实习态度、实习纪律等方面综合评定。实习结束时,学生必须认真填写该报告,由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与指导教师同考核、评定成绩。
实习成绩行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实习成绩不及格或不参加实习者,按学校重修制规定进行重修,具体实习时间、地点、期限由教务处指定并统一管理,重新提交该报告,评定成绩。
三、安全保密
实习师生在旅途和实习中,都应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下现场前,要按照实习单位规定,认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教务处
工程概预算能力实训报告
第二篇:工程概预算编制综合实训
工程概预算编制综合实训
系别: 土建系
专业: 工程造价
班级: 造价四班
学号: 09
姓名: 徐静
日期: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