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管理规定“二十四”不准
1、 不准迟到、早退,暗示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2、 不准无关人员到寝室玩耍和留宿(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批准)。
3、 不准请假超假或不假外出,更不能外住宿(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批准)。
4、 不准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而影响工作。
5、 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6、 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7、 不准在值勤时吸烟、吃零食、
8、 不准在值班时打瞌睡。
9、 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10、 不准在上岗时玩耍手机、看书籍报纸等与执勤无关的用品。
11、 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12、 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首饰及其它贵重物品。
13、 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14、 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15、 不准向业户、师生、摊主及其他客户借钱或索讨财物。
16、 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7、 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客户寄存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8、 不准打人、骂人。
19、 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20、 不准当班员工下班后在工作场所逗留。
21、 不准携带值勤用品或工作服外出。
22、 不准对客户直呼其名。
23、 不准与异性同事或客户保持非工作上的非正常接触。
24、 不准主动在客户安排工作时索要报酬。
第二篇:秩序维护员宿舍管理规定
秩序维护员宿舍管理规定
1.0目的
维护员工宿舍秩序,确保员工宿舍安全。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
3.0管理规定
3.1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宿舍建立值班制度,轮流打扫卫生,值班表张贴在显眼处。
3.2宿舍内制定专人管理,人员离开时指定人员锁好门,防止物品丢失。
3.3宿舍内不准会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特殊情况需要留宿,必须经秩序维护部主管批准,时间不准超过24小时。
3.4床位铺面保持干净平整,不得摆放杂物,被子按军队要求折叠方正,床下的鞋子摆放有序,每人不得超过四双,从左向右由低到高摆放。
3.5宿舍内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时刻保持室内内务规范统一,整洁大方。
3.6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品。
3.7宿舍内不准做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功率超过200W)
3.8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麻将,以免影响其他队员休息。
3.9作息时间规定:
3.9.1就寝时间:每晚零点之前,不在当班值勤的所有队员必须归队熄灯就寝。
3.9.2宿舍人员必须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请假时间在2小时以内向领班请示,1天以内向主管人员请示,1天以上必须向管理公司领导请示。
3.9.3休息(假)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一经召唤必须立即返回秩序维护部,听候调遣。
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工作规范
1.0目的
规范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行为,树立秩序维护人员良好形象。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
3.0工作程序
3.1领班交接
3.1.1领班在秩序维护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班。
3.1.2交班领班汇报当班情况,进行安全管理装备、消防器材、遗留问题、上级领导布置工作落实情况、园区治安、消防等情况交待工作。
3.1.3秩序维护部主管讲评上班工作情况,传达公司领导指示,明确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
3.1.4接班领班请示工作,明确任务,下定决心。
3.2接班领班组织队员到指定地点召开班前例会,内容如下:
3.2.1整理队形并点名、考勤。
3.2.2检查队员仪容仪表及精神面貌。
3.2.3宣誓。
3.2.4传达上级指示。
3.2.5根据上级要求和任务特点,对全体队员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各岗位应把握的工作重点。
3.2.6布置当日工作,当呼叫到队员名字时,队员要回答“到”,明确任务时要回答“是”,要求:声音要宏亮清楚有朝气。
3.3交班领班用对讲机通知各岗位做好交班准备。
3.4各岗位交接
3.4.1接班领班组织队员列队按计划路线进行交接岗,列队时交班领班位于队尾,每交接一个岗位,交接完毕,交接人员依次列于队尾,全部交接完毕交班领班位于队首。
3.4.2到达岗位合适位置整理队形。
3.4.3下达交接班指示。
3.4.4接班人员出列与交班人员交接。
3.4.5交接完毕报告领班。
3.5交班领班组织交班人员讲评:
3.5.1工作中好的方面,对好人好事通报表扬;
3.5.2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提出批评;
3.5.3宣布考核结果;
3.5.4提出下步工作应把握和注意的问题。
3.6接班领班组织各岗位交接班完毕后,用对讲机指示各岗位报告交接情况,对于不清楚问题与交班领班再次核实直到清楚为止。
3.7交接完毕后当值领班逐个巡视检查各岗位队员工作情况,明确各岗位重点工作内容和应注意事项,岗位秩序维护人员对重点内容要记录在岗位值班日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