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钱江商业中心销售部行为规范与奖惩制度
(一)、日常行为规范
一、 员工自律
1、员工早上8:30分之前必须到案场签到,不得代签。
2、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因私外出。
3、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必须穿着职业服并保持着装整洁。
4、接待客户要谦虚诚恳,对领导要尊重服从,对员工要关心爱护。
5、要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
6、员工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不得不接客户和公司电话。
7、接听电话要规范,语言亲切、简练、礼貌、和气。
1) 接听电话要先说“#######,您好!”
2) 迟接电话,须向对方表示歉意。
3) 不要打断对方说话。
4) 尽量满足对方的留言和转达的要求。
5) 通话结束时,要表示谢意,并让对方先挂断电话。
6) 现场售楼电话只供业务工作使用,非经许可严禁其他人员拨打。
7) 售楼电话是作为联系客户所使用,严禁拨打私人电话,更加不可以拨打私人长途。 、
二、 工作纪律
1、办公场所纪律
1) 严禁随处处置堆放公司的各项资料档案。
2) 严禁查询其他部门业务情况。
3) 严禁查询其他员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4) 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5) 严禁串岗聊天,非公事不得私自进入办公室。
6) 严禁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在案场大厅接听私人电话。
7) 严禁打瞌睡,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8) 严禁在办公区域吃早饭,零食或在禁烟场所吸烟、化妆。
9) 严禁在办公桌上坐立。
10) 严禁在午休时间躺在桌椅上休息。
2、 办公场所要求
1) 本人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桌面物品堆放整齐,资料保管规范、有序,文件橱、箱内的文件应整齐摆放;离开自己的洽谈桌时,应将桌面整理清洁,桌椅推进桌下空间;隔板上面严禁搭放物品。
2) 柜台上允许放置的物品:通讯工具、茶杯、文具办公盒及文具、文件夹、日常业务需使用的文件。
3) 地面允许放置的物品:座椅、洽谈桌、垃圾桶衣板架、电器设备及配件、报栏等。
4) 除本条款2、3条规定的用品外,其余物品一律置于暗处或公司提供的位置。
5) 公共通道严禁放置物品和杂物。
6) 办公区域严禁晾晒物品。
7) 逢节假日或公司安排的大扫除员工应自觉参加。
(二)、案场职责奖惩细则
一、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口头警告:
1) 对上级领导正确的批评不接受者。
2) 上班迟到、早退、私自外出者。
3) 衣冠不整,上班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
4) 在售楼处内吸烟、吃零食、打瞌睡。
5) 没有做好和保持清洁卫生。
6) 未整理好客户资料,未按时保质完成客户登记、业务日记。
7) 有意违反案场业务流程者。
二、列情况者给予警告
1) 无理顶撞上级领导,并与之争吵。
2) 擅自在售楼处留宿及下班后在售楼处利用公司资源做非工作事宜。
3) 同事间在上班时间发生争吵。
4) 违反公司案场业务的操作流程,情节严重者。
5) 本职工作失误,影响较大者。
6) 不按时召开案场会议和无故缺席各类会议者。
7) 相同事件口头警告两次者。
8) 违反公司已有规定的违规、违纪者。
三、出现下列情况者将给予记过处分
1) 与客户发生争吵或被客户投诉者。
2) 挑拨同事之间的关系,散布小道消息,扰乱案场次序者。
3) 玩弄手法欺骗公司或上级。
4) 利用职权便利,损害他人利益者。
5) 上班时在售楼处玩牌或进行其他赌博活动。
6) 累计警告两次者。
7) 违反公司已有规定的违规、违纪者。
四、出现下列情况者给予记大过
1) 在公司中散布谣言,形成极坏影响者。
2) 有记过处罚后,仍不改正继续违规者。
3) 利用工作资源及便利从中获取个人私利者。
4) 违反公司已有规定的违规、违纪者。
五、出现下列情况者将给予开除
1) 记大过仍屡教不改者。
2) 业务能力差,明显不适合公司业务工作要求者。
3) 假借职权贪污舞弊者。
4) 有盗窃公司财物行为者。
5) 泄露公司情报情节严重者。
6) 公司章程已有规定的违规、违纪者。
六、 相应的处罚方式
1) 口头警告:扣除人民币10元。
2) 警告:扣除人民币50元,相应的罚单记留2个月。(一月之内违规累计3次)
3) 记过: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20%,并报公司总部相应的罚单记留3个月。(一月之内违规累计6次)
4) 记大过:扣除当月工资的50%,并报公司总部相应的罚单记留6个月。(一月之内违规累计9次)
5) 除名:对除名员工按公司处罚条例执行。(一月之内违规累计9次以上包括9次)
七、 奖励
1) 凡获案场月业绩冠军称号者,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实效者,将100元。
3) 季度、年度销售冠军,将200——600元。
4) 工作成绩显著,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者提报总经理嘉奖。
5) 凡案场有员工主动协助配合他人工作者或其他有利于工作的助人行为者可由专案提请给予适当奖励。
注:1)被处罚人在处罚后有权力向总经理申诉,经公司核查与事实不符者,对行使处罚人作出加倍处罚。
2)本条例与公司处罚条例不符处,以公司处罚条例为准。
蚌埠钱江商业中心销售部 二0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客房部日常奖惩制度
客房部日常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客房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 奖励:
有以下行为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10-100元配合月终考核加1-10分。
1、参加宾馆和客房组织的技术和业务考核或比武舞赛成绩优异者。
2、敢于提出和揭发存在的问题和违纪的个别人,并和不良行为斗争着。
3、多次拾金不昧者。
4、在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
5、在工作中自觉奉献,民意测评中优胜者。
6、确属客原因产生误会或摩擦,为了避免冲突而忍受委屈和误解,维护了宾馆形象和效益者。
7、发现可疑人、事、物及时上报处理,使宾馆和客人免受损失,为部门带来良好声誉者。
8、为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益者。
9、连续出满勤一年无迟到、早退、脱岗现象者。
10、在工作中做到相互团结,互助互爱,帮助客人解决疑难
问题受到大家一致赞扬着。
二、处罚:
A、有违反以下行为者,罚款5元并减0.5分。
1、不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及普通话和规范的服务程序。
2、对客人服务时,没有做到姿势端正,面带微笑,热情服
务。
3、站立服务时不得依靠它物,有客人或管理人员经过时,
不主动问好者。
4、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
5、工作时间内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私人电话。
6、工作岗位不得做以下行为:打喷嚏、掏鼻、打哈欠、万
不得已要避开客人、修指甲、叉腰、剔牙、看书报、粗言秽语,工作散漫等。
7、上班时间不得进住室内或呆站一旁。
8、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穿工装、化淡妆、发型整洁、
佩戴工号牌。
9、女服务员上岗长发必须束于脑后,除红色口红以外不得
使用其他颜色口红,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有色指甲油。
10、员工在岗期间不准佩戴耳环、手链。
11、不得当班时在岗上就餐。
12、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换班、换岗、调休、换休。
13、旷工半天、病假、事假不按规定办理的。
14、不得在楼层内大声喧哗。
15、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未经允许不得会客。
16、(1)卫生不干净且没让班长检查就离岗。
(2)班长检查卫生指出后没有纠正的。
17、各岗位人员要及时报修处理职责范围内等待解决的事
情。
18、5层以内不准乘电梯,5层以上乘坐电梯应避开客流高
峰期,和客人同乘电梯主动避让,要让客人先上或先下。
B、有以下行为罚10元,扣1分。
1、上岗前食异味食品和上岗后睡觉,在岗位上吃东西和岗
位上放置食物,在岗位上非工作原因擅自离岗,脱岗者。
2、违反制度,不虚心接受领导批评,不服从管理者。
3、因个人情绪怠慢客人影响工作者。
4、在房间看电视、洗澡者。
5、员工之间在工作区吵闹骂人者。
6、拾到钱物未交上宾馆或未交失主,私自处理的。
7、发现宾馆财务受损失,或丢失,知情不报。
8、服务不主动、说话口气生硬,或因服务不周造成客人投
诉。
C、有以下行为者罚10-50元,扣2分,情节轻重给以提名批评、劝其离岗、开除等处分。
1、服务中心值班员不及时到场服务者(3分钟以内者)
2、因服务不周到引起宾客投诉,给宾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损坏宾馆形象者。
3、工作中,态度恶劣、怠慢、顶撞、对客人盛气凌人者。
4、泄露宾馆机密遣失,外借宾馆钥匙及私配钥匙者。
5、盗取私人公共财物者。
6、私拿他人或公共财物,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其他物品,拾
到贵重物品不交者。
7、假传上级命令或上级命令压而不发者。
8、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触犯社会管理条例或有刑法,而受
司法部门处理的。
9、聚众闹事、煽动及参加与殴斗时间、或煽动员工集体怠
工罢工者。
10、当月矿工二天及二天以上者。
D、有以下行为者出经济自负外,另罚款10—30元,扣1-3分。
(1)因自己管理不善,出现物品丢失及住房客人物品丢失
者。
(2)因不负责任出现客人欠款逃帐者,给宾馆造成经济损
失的。
E、宾馆及客房部各种规章制度中的具体条款视情节轻重,后果不同给以5-50元罚款,扣0.5-5分。
说明,以上条例并非完备员工有如过失行为而未列入各
类过失中,客房部有权决定其过失种类,根据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
客房部
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