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综合办公室内务管理条例
第二章、营销中心内务管理条例
第三章、技术中心内务管理条例
第四章、物流中心内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综合办公室内务管理条例
本条例是在遵守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对综合办公室全体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规章条例。
(一)、日常卫生管理
1、本办公室人员每天上班必须整理着装,衣冠不整者,不允许进入办公区;
2、本办公室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并不得带有流汁类的食品到办公区;
3、本办公室卫生遵照轮流值班清洁的原则,办公室卫生每人负责一周,如检查时不合格者,按公司相关处罚条款进行负激励;(附轮流值日表)
4、个人随身携带的雨具等,必须放在统一的指定位置,不得随意置放;
5、个人办公桌必须每天下班前进行整理,保持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办公物品;
6、未经得许可,不得取用他人桌上的物品;
7、下班后最后一位人员,必须关好门窗和一切电源;
8、违反上述任一条款的相关人员予以负激励10-100元/次。
(二)、办公秩序管理
1、综合办公室所有人员必须按工作计划安排进行每日的工作,严禁未经主管批准,擅自接手其他部门的工作;在每周六上午11:00书面汇报本周的工作总结中,必须详细说明本周工作计划中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在周一10:00前主动将个人本周的工作计划交指定的工作计划监督人。
2、综合办公室所有人员每月底的最后一天,必须递交当月工作总结。
3、综合办公室一周的工作任务必须按期保质完成,严禁寻找理由推脱。
4、综合办公室人员的工作如需要其他部门人员协作时,必须提前与相关主管人员进行沟通。
5、综合办公室所有人员与其他部门进行工作交流时,须礼貌用语,严禁与他人发生口头争执。
6、综合办公室人员严禁跨过本人工作职责范围而处理问题,具体事件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要热情予以回应,待其回来后,必须立即告之。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