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年第 号
赣州开发区龙孜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尾工项目
招标投标总结报告
二〇##年十一月
报告书填写须知
1.本总结报告由项目法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之内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提交备案,每个招标项目一式三份。
2.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在报告后附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评委专家抽取记录;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附标底);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招标人定标意见书;
(6)中标通知书
(7)委托招标的附招标单位与代理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
赣州开发区龙孜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尾工项目招标投标总结报告
赣州市章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赣州开发区龙孜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尾工项目依法组织了招标投标工作,并确定了中标人。现将招标投标总结报告呈上,请予备案。
特此报告。
项目法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