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民 事 二 审 答 辩 状

民 事 二 审 答 辩 状

答辩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张海燕,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工业街,个体工商户,系伊旗盛世才华装饰公司负责人。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应予维持。

1、答辩人与上诉人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时,给上诉人出具的报价单即是工程最终价款,报价单最后写有工程最终实际总造价为580000元,是经双方确定认可的,而不是《预算表》。

2、上诉人在同答辩人签订合同之前,已经找过几家装饰公司进行对比,一家报价为1250000元,最低的一家报价为980000元(工装的利润在45%左右),而答辩人的工程最终实际总造价为580000元,本不存在利润,只是当做业绩工程及样板工程做的。

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每次变更施工方案时,都是经过双方确定认可后才实施的,如上诉人不确定认可也不可能继续施工完成工程。

4、所有的材料材质也都是经过上诉人确定认可后才能继续施工完成,壁纸也是每卷265元,有原始发货单。楼梯的定制也是按标准定制,而上诉人没有给出具体详细的尺寸,并不是故意缩减楼梯的宽度。

5、消防验收不能通过是因为KTV内没安装喷淋消防设备,当初

施工时答辩人特别提出《娱乐行业等公共场所》必须安装喷淋消防设备,但上诉人不予采纳方案,说自己有亲属在那行,可以不安装喷淋消防设备也能通过消防验收。

这些都是一审法院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而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依法应当予以维持。

二、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完全依法律程序正确审判。

1、一审法院在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时答辩人接到法院传票传唤,由代理人赵江波到庭参加诉讼,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所以一审法庭做出《民事裁定书》,本案反诉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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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答辩状--二审--范本1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北京R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P市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D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D商初字第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的上诉作出答辩如下:

第一,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如何定性并不会对本案产生任何程序或实体上的影响,况且被答辩人在原审答辩状中已经自认了“实际履行时双方并未按照加工合同之约定履行”的事实。因此,原审以买卖合同纠纷立案并判决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第二,被答辩人在原审中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料价格上涨”的试试,因此,原审判决根据被答辩人开具的增值税#5@p显示的价格,认定双方交易的单价为16,900元是正确的。

第三,由于被答辩人是在其设在D市的加工厂将原料加工成成品的,该加工厂距离约定交货地点不足3公里,被答辩人的代理人在原审过程中自认两地之间的运费是每顿15元。原审判决在被答辩人自

认的基础上作出相关认定并无不当。

第四,被答辩人已经在原审答辩状中自认:“在合同期间我公司提供的货物其中有一批36吨,以抽检不合格为由被退回,我公司提出异议后,并请原告检验人员重新检验为合格”。但是,被答辩人并未提供能够证明被退回的36吨货物再次交给原告的证据。因此,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也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予以支持。

此致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北京R公司

20xx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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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程天有二审答辩状

程天有二审答辩状

答辩人:程天有,男,汉族,19xx年3月3日出生,住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22号院4号楼24号。

针对上诉人李清、吴大强的上诉,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中心:据一审庭审查明的事实,本案属于合伙协议纠纷,程天有于20xx年10月9日退出合伙经营后,不再享有和承担凤阳山煤矿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程天有和陈国俊、李清的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得到解决,不存在任何合伙协议纠纷,至于吴大强介入后他们三人之间的合伙协议纠纷理应和程天有无关。因此,原审认定程天有不承担任何责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理由:

1、20xx年7月6日,程天有、李清、陈国俊达成合作协议后,三方齐心协力,共同经营凤阳山煤矿,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此期间三方没有任何纠纷。

2、两年多后程天有因在海南省有重要事务,提出退伙,经协商于20xx年10月13日和李清、陈国俊达成退股协议并经过禹州市公证处公证。该协议约定:程天有股份折价800万元,全部转给李清、陈国俊;止20xx年10月9日起程天有不再享有和承担该矿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李清、陈国俊虽然违约,没有按照约定到20xx年11月13日前支付全部800万元的款项,但毕竟还是在超期几个月后向程天有支付了股份转让款项并适当支付了赔偿款项,也就是说程天有和李清、陈国俊已不存在任何合伙纠纷。

3、合伙协议纠纷出现在程天有退出以后的20xx年11月25日,实际上时间应当是20xx年2月2日,陈国俊与李清、吴大强又达成一份协议,约定:20xx年10月13日程天有、李清、陈国俊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李清、陈国俊代表吴大强签订,权利义务由吴大强承担。这是李清、陈国俊、吴大强签订的协议,是他们三人的意思表示,程天有不是协议方之一,甚至连见证人都不是,这段时间合伙协议纠纷和程天有没有任何关系。

4、陈国俊和吴大强向程天有多支出23万元,是经过李清、吴大强、陈国俊、程天有在20xx年2月2日一致协商认可的,毕竟他们存在违约,如果严格按合同约定,程天有要得到的应当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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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反诉答辩状

反诉答辩状

答辩人(本诉原告):黎仕武,男,汉族,生于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512xxxxxxxx现住昆明市官渡区方旺社区。电话:131xxxxxxxx1,189xxxxxxxx。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答辩人(本诉原告)茶山林地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本诉原告)针对反诉所称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结合我国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如下答辩:

1、答辩人(本诉原告)签订《补偿协议》后正常使用林地,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该临时使用房随时可以拆除恢复茶山林地,答辩人(本诉原告)只是为了有效使用茶山林地,并没有改变林地的用途。

2、答辩人(本诉原告)是否受过行政处罚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更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答辩人(本诉原告)在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同意的情况下搭建临时使用房,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后最终拆除了临时使用房,已经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事实有误,故意

歪曲事实,意图违反合同不诚信履行。本案的真正事实为20xx年x月x日本诉原被告签订《补偿协议》,双方约定对方旺茶山林地有偿使用,使用期限至20xx年,并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受20xx年x月x日本诉被告与龚飞签订的《方旺茶山林地有偿有期使用合同书》约束。但20xx年x月,被告不遵守双方的约定通知原告解除合同并擅自拆除原告的地上建筑物,原告问其缘由,被告称该地被告要用来堆放渣土。

综上论证,答辩人(本诉原告)认为:被答辩人(本诉被告)诉称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理应驳回。支持答辩人(本诉原告)的本诉请求。 此致

官渡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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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本格式

劳动仲裁答辩状范本格式

答辩人:王小民

住所地:北京朝阳区000路132号3单元502

被答辩人:◆◆(北京)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开发区▽▽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卢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起诉书中的陈述有以下三点与事实不符。

1、被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非被答辩人陈述中所称的经过合法途径合法解除。真实情况是:19xx年x月x日,答辩人受聘至被答辩人的前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销售业务。20xx年x月x日,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发出《签订劳动合同意向书》,承认答辩人在该公司的一切工作年限并于20xx年x月x日与答辩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答辩人的工作岗位是销售代表,工作地点是北京。答辩人的月工资待遇实际为固定工资5300元+佣金,其中固定工资5300被人为的分割为两部分1500+3800,3800元需答辩人每月拿#5@p换取。20xx年x月,在没有与被答辩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被答辩人通过不允许答辩人再向公司以报销的形式领取工资,变相的将答辩人的固定工资降低至1500元,并将答辩人所负责的部门分给他人,造成答辩人实际待岗,月薪从2万元直降到800元。20xx年x月底,被答辩人口头提出变更答辩人的工作地点至重庆,但并未与答辩人达成一致。20xx年x月x日,被答辩人突然以答辩人自20xx年x月x日起未到驻区(重庆)工作,连续旷工为由向答辩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解除与答辩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答辩人没有不胜任工作,被答辩人民事起诉状中所称答辩人不胜任工作不是事实。真实情况是:答辩人20xx年全年的销售任务是6520万元,在1--6月就已经完成47665990.70元,是被答辩人20xx年第二季度销售龙虎榜榜的销售标兵并被通报表彰。虽然7至12月完成任务率下滑,只完成1430万元,但答辩人全年销售总额为61882620.80元,全年任务达成率95%。因此,被答辩人仅依其自行选择的20xx年x月至12月这一时间段来计算答辩人的销售任务完成率为38%,答辩人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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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上 诉 答 辩 状(交通事故)1

答辩人(被上诉人):******

答辩人因上诉人******公司不服***市**区人民法院(2014)****号民事判决书向贵院提出上诉,根据本案的事实及上诉人的三点上诉事实和理由答辩如下: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一、    对于原审法院审理程序是否欠妥问题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诉称“依据刑事优于民事的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刑事案件的,应当中止审理,待刑事部分审理终结后,才进行民事部分的审理”没有法律依据,原审法院审理程序正当、合法。其理由如下:

(1)、《刑事诉讼法》中没有上诉人诉称的规定。本案为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首先不应适用《刑诉法》,再者《刑诉法》仅在第一百零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予以了规定,对于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处理并规定,即《刑诉法》不适用于本案的审理且该法也未规定本案一审程序应当中止审理。

(2)、本案的审理不适用刑事优先原则。该原则仅适用于对同一法律事实牵连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关系,刑事案件判决结果直接影响到民事责任承担的情况。但当同一法律事实牵涉的两种法律关系之间虽然存在交叉或关联,但两者不存在判决结果上的依赖关系,则可以同时审理,不必刑事优先。《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中应中止审理的六种情形于第一百五十条进行了规定,该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据《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本案的审理结果不受刑事审判影响,不以刑事审判结果为依据,因此上诉人诉求无法律依据。

二、对于上诉人是否应当支付精神抚慰金问题

1、答辩人认为上诉人在上诉状中诉称“该案中,肇事驾驶员蔡高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该驾驶员已受到处罚时,就不应再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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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答辩稿及评审老师提问总结

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答辩稿及评审老师提问总结

薛明石羡

答辩前抽签,决定答辩顺序。你答辩前一名答辩人入场时,你在门口候考。答辩时房间里3个评委,1个书记员(计时,并且使用录音笔录音)。答辩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答辩房间,答辩人与评委面对面坐着答辩。答辩人面前有纸张、笔。

入场,向评审老师问好,即主动开始论文答辩的自我陈述。

尊敬的评审老师:你们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这次论文答辩。

根据要求,我撰写两篇论文,一篇是个人成长报告《认识自我,悦纳自我》 ,一篇是《一例高考前沉迷网络游戏的心理咨询案例报告》 。接下来,我就这两篇文章作一下简短陈述。

首先陈述我的《个人成长报告》。从小到大,享受着父母和家庭的温暖,在与家人的和乐相处中,我深深体会了爱、包容、责任的深刻内涵。学习、工作之路很顺利,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所中学担任老师,深受肯定。我热爱生活,个性乐观积极向上,语言表达能力强,理性,有强烈的责任,尊重他人。之所以想成为一名心理咨询师,是因为作为一线的教师,多年的班主任,我真切的感受到:心理学能够提高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质量,能够帮助周围人化解一些情绪上的困扰,帮助家长改变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促进自己的工作更具科学性。我选择了心理咨询师系统培训,从这一年多的学习中,我真的感到获益太大了。今后我要做的就是自我成长,多实践,多学习,今天能够在现场接受专家们的指导,我十分的激动、感恩。由于我的职业特点——中学教师,接触较多是青少年,在今后职业生涯中,我将努力地朝青少年心理咨询师方向发展。

关于案例报告, 我选择的是一例高考前沉迷网络游戏的心理咨询案例,因为我是在高中任教,目前高中生特别是男生沉迷网络游戏现象较为普遍,而高三学生也较普遍的存在考试焦虑水平过高的问题,学生长期沉迷网络游戏,过度考试焦虑都会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因此我选定这一主题。在咨询过程中,从求助者个人陈述、父母反映和我的观察,该求助者主要问题是高考前因担心高考失败而沉迷网络游戏并出现焦躁不安、注意力不集中、睡眠差等症状。求助者沉迷网络游戏是由高考压力这个现实因素激发, 林某的内心渴望获得成功,通过玩网络游戏,他获得成功的心理得到满足,并不是单纯的网络游戏痴迷症,持续时间仅一个多月,情绪反应强度可以理解,内容局限在考试范围内没有出现泛化,社会功能影响不严重,自知力完整,主动求医,故初步判断为一般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考试焦虑。造成求助者心理问题的社会原因:来自家庭教育原因以及周围人对他期望高;负性生活事件的影响,两次模拟考试中都没有取得好的成绩,离高考只剩50多天;心理原因:存在明显的错误认知:看人、事“绝对化”“灾难化”的思维模式。针对该求助者情况,和求助者商量后决定采用贝克和雷米的认知疗法进行咨询,帮助求助者改变错误的思维方式,并指导求助者运用放松技巧和阳性强化法来消除不良情绪和行为,减少求助者的网络游戏次数时间,提高其应对考试焦虑的能力,最终达到战胜考试焦虑的目的。咨询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每周一次,每次 45 分钟,共四次。第一次主要是收集求助者详细资料,与求助者建立良好咨询关系,并完成90项症状清单的自测,确定整体咨询目标和方案。第二次咨询,向来访者解说贝克和雷米的认知疗法的基本原理和治疗过程,让求助者能够接受这种理论,学会分析求助者行为问题后的错误认知;和求助者父母协商后,建议分几个阶段逐步改善沉迷网络游戏行为;进行自我放松训练。第三次咨询,学会合理评价,对紧张焦虑的自我管理;加强与同学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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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答辩二十三题

一、 请描述公司顾客查询信息、交易和投诉的主要接触方式?这些

方式是如何逐步适应公司战略规划与发展方向的?

1、 主要接触方式:热线电话、主动电话回访、顾客来访、走访顾客、信函传真、

网络、电子邮件、实地处理、调查问卷、座谈会、产品宣传册

2、 随着本公司发展,热线电话这一方式由原来的非专人接听电话,转为专人接

听电话,不仅做到应答及时,而且能够迅速处理顾客反馈的各种信息。 顾客来访由原来的自费自理到现在的专车接送,专人接待,各部门通力协作,特事特办,以及定制生产与服务。

走访顾客这一形式由原先不定期到现在的高层走访每年至少一次,有关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定期走访,区域经理、客户经理随时走访,一边公司及时处理问题,反馈顾客意见、建议,同时认真做好走访记录。

二、 公司是如何测量顾客满意状况并将顾客满意的信息用于各类

改进活动的?

(1)科学测量,持续改进。临沂华夏重工高度关注顾客满意程度,不断完善顾客满意度测评工作,在此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顾客满意度测量管理办法》。不同顾客群的采用不同的顾客满意度测量方法。并采用自评与第三方测评对工作持续进行改进。

(2)全面跟踪顾客,获取可用信息。热情接待客户来访,定期对客户展开走访。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向顾客发放满意调查问卷,获得顾客满意度数据,并以此开展持续改进工作。分析年度顾客投诉处理情况,并汇总分析,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建议。

(3)对照行业标杆与竞争对手,获取和利用顾客满意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竞争对手及行业标杆的顾客满意度信息,并进行对比,实施改进。

(4)持续改进顾客满意度测评方法。为确保临沂华夏重工顾客满意度测评方法符合临沂华夏重工战略规划与发展方向,满足市场变化的需要,临沂华夏重工采用一系列新的方法不断完善顾客满意度的测量方法。

三、 公司工作和职位是如何进行组织、管理、调整和不断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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