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写作格式与技巧 (一)上行文种的写法 1、请示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种上行文种。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即一份请示只能向上级请示批准一个问题,以便上级及时、专一地进行处理;请示的主送机关也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请示的内容由三部分构成:
“三段式”。“三段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模式,它必然由于不同的内容表现为多变状态:
(1)情况——做法——问题(意见);
(2)情况(做法)——问题——今后意见;
(3)情况——原因(责任)——下步做法;
(4)情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通报是“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文种。通报的类型有四种: (1)用于表扬好人好事的,称“表彰性通报”;
(2)用于批评错误的,称“批评性通报”;
(3)用于传达情况的,称“情况性通报”;
(4)用于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的,称“指导性通报”。
要注意吸收少数人正确的意见。对反映会议中心议题的正确意见,可采用“会议听取了”、“会议讨论了”、“会议研究了”“会议认为”、“会议决定”等提法,加以集中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出来。 (三)公布性文种的写法 1、公告和通告
公告是党和国家机关向国内外先部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1)开头部分写请示的缘由或背景,要求写得充分而又简明; (2)主体部分写请求的事项,要求写得实际、合理、明确、简要; (3)结尾部分写希望、要求,可以使用以下惯用语,如:“妥否,请批示”或“当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望予审批”或“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等。 2、报告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时使用的一种文种。
报告与请示虽同属于上行文,但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
(1)对上级要求不同。“报告”不要求上级批复;“请示”则要求上级批复。
(2)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事中或事后行文;“请示”是事前行文。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