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督导工作小结
Xxx卫生局:
为了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附件(修订版)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0〕85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我院组织参与了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第一次督导,现将督导情况具实如下:
20xx年2月11日至15日,xxx(医政科长)、我院xxx业务院长)、xxx(医务科长)、xx(医务科干事)、xx(心理科医师)等人先后前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茅x、xx、x、x等卫生院和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进行了今年的第一次督导。
从督导情况看,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一、各个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挑选经过培训的医师负责该项目管理。二、各项目负责医师将责任区内符合建档要求的患者及时地建立了档案,详细填写了患者的有关信息。三、各项目负责医师对建立档案的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都做了详细的记录,并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一年至少4次的随访,同时在随访过程中给患者及家属带去了有关精神疾病的健康教育知识和心理支持。四、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基层医疗工作人员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同时对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但是在督导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部分负责医师对精神疾病确诊的机构书写不够确切。二、档案中患者的服药剂量填写不准确。三、部分负责医师对所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不及时。四、少数负责医师增减药物剂量未及时进行病情评估。
本次督导后,对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表扬和推广,对不足之处已发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希望通过大家不懈地努力,共同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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