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政法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制度建设
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县充分认识到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县政法机关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一、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监狱的监禁矫正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县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普遍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专群结合的工作队伍,建立了接收、监管、教育、解除矫正等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基本形成。社区矫正质量不断提高,我们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了各种教育矫正、社会帮扶等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水平,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较低水平,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零,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 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我县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截止目前,在纵向上,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三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在横向上,与县残联、妇联、总工会、关工委、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经建成,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居委会),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县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从而形成了在纵向上规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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