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 产 党员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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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出生于19xx年,19xx年入党,是一名无职党员。入党后以一个共 产 党员的要求来自身作则,不辜负共 产 党员的光荣感与责任感,解百姓之忧,排群众之难。他时时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联系群众和遵纪守法等各方面都发挥着共 产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在日常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中,他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丰富自己的政治头脑,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平时的工作中,他时时刻刻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衡量、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珍惜党的光荣称号,以新时期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鞭策自己,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积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把每一位老党员、优秀党员当作自己的折射镜,树立自我的人格魅力,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他都力求率先垂范,发挥着一名共 产 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全乡闻名的“和事佬”
村民们发生了邻里纠纷、田地纠纷甚至家庭矛盾,都爱找他来调解。吉太本在处理纠纷时,从不武断,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更有一套独特灵活的方法:他把矛盾放在一边,先摸清矛盾双方的性格,然后和两方分别详细了解情况,分别做工作,最后作为中间人,将双方叫到一块商量,矛盾往往迎刃而解。领里纠纷类事情数不胜数,调解打架斗殴,摆平家务事,他成了法庭的“编外调解员” ,充分发挥了一个党员的政治热情和聪明才智,为广大群众办了实实在在的好事。
吉太本经常帮助年轻村干部解决土地纠纷。作为一个农村党员,吉太本知道,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解决好农村土地纠纷,就是维护和关心农民的切身利益, 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也是衡量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关系农民对我们党的信任。他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一贯坚持一个原则:土地不能撂荒。这个原则,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称赞,在解决一些有可能造成土地撂荒的纠纷的时候,经常能得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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