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法律格言
1. 枪炮作响法无声(古罗马法谚)
枪林弹雨,哪管人身权应否保障;攻城掠地,不论所有权归属何人。现代的国际法虽然对战争有所约束,不过,这类公约本身的执行也往往依赖于强力的存在。在许多情况下,践踏法律者仍然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在战后,也只有战胜国的法律,没有战败国的法律。
“枪炮作响法无声”,是因为战时和平时的决策机制是不一样的。处于战争年代或者紧急状态,敌情瞬息万变,需要高效的决策机制,往往是少数人或者个别领导人说了算,不可能采取繁琐的民主协商程序,不可能采用多数人参与的民主决策方式,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要受到很大限制。而和平时代,社会环境相对宽松,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听取大众意见,通过一套科学民主的程序机制避免决策失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有充分保障,公权力则要受繁琐的法律程序制约。
美国总统罗斯福是在二战前上台的,上任后由于烽火连天,总统大选无法正常进行,所以罗斯福连任三届总统,这在美国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这说明,枪炮之下不可能有繁琐的民主秩序。在战争年代,不可避免地错杀了一些。因为战争年代,证人根本无法到庭作证,领导人只能凭“内心确信”等原始方式审案。但现在还这样做就是草菅人命了。“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战争年代的一套办法是不能用于平时的。如果平战不分,沿用单一的管理模式,不及时进行管理方式转型,则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就无从谈起。
在媒体报道中,经常看到领导讲话里的“战争话语”很多。比如说,“打一场计划生育的攻坚战”、“从重从快开展严打斗争”、“打一场治理黄赌毒的人民战争”、 “公检法司联合作战,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可以说这中间的许多做法是与现代法治的程序理念背道而驰的。“枪炮作响法无声”,有了战争理念,就不可能顾及太多的法律程序。 (作者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2.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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