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重修课程自修计划表

篇二 :经济学基础重修授课计划-冯晓明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14~20##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名称:《经济学基础》

授课班级与人数:613331/2、614331 共5人

学    时:19学时

参考教材:经济学基础

制 定 人:冯晓明

教研室主任:

系、部主任:

20##年5月制订

考核标准: 出勤、纪律、学习态度占40%,作业完成情况占40%,课堂测验成绩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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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重修安排

关于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新校区)

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请履行了重修手续的学生进入四川音乐学院主页教务系统网站。用自己的帐号查看重修具体安排,并下载附件查询自己的重修科目及分班情况,务必按时到教室上课及参加考试。

未履行重修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考试,任课教师也不得在成绩表上添加学生姓名。如因实习、就业等原因无法上课的学生请及时在任课教师处请假,但是必须参加重修考试。

专业课以及专业基础课的重修由各院系自行安排,课程情况及学生名单可在教务群共享中下载,纸质成绩单请于5月31日前交往教务办公室。

重修考试地点:新校区一教学楼

具体安排如下: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开卷

人数:49人

时间:5月24日(周六)下午16:00—17:30

地点:一教108室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

人数:45人

地点:一教108室

时间:5月24日(周六)下午17:30—19:00

3、《大学语文》开卷

人数:23人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8:30—10:00 地点:一教学楼108室

4、《大学生健康教育》开卷

人数:22人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8:30—10:00 地点:一教学楼110室

5、《大学英语》闭卷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10:00—11:30 人数:583人

分班情况如下:

流行音乐学院:10级、11级(218室) 12级、13级(220室) 美术学院:12级(120室)

10级、11级、13级(122室)

戏文系、传播系、戏剧系(102室) 数字艺术系(104室)

舞蹈系、继续教育学院、艺管(106室)

6、《计算机应用基础》闭卷

人数:79人

时间:5月25日(周日)上午11:30—13:00 地点:一教学楼室120室

7、《毛.中理论体系概论》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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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重修通知书

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重修报名将于20xx年3月4日上午9:00—3月25日上午9:00进行,报名必须在网上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重修课程包括当学期已开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方可上课和参加考试,教师须按报名后产生的教学班进行教学和录入成绩。

学生在校期间重修资格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七条及《关于本科生重修未通过课程修读安排的通知》(教务〔2012〕80 号)执行。学生都应珍惜每一次课程修读的机会,根据本人主修课程的具体进度及时间安排选择合适的学期及上课时间修读课程,避免上课时间及地点等的冲突。请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员及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综合培养计划的要求给予适当的指导,确保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重修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如下:

1.登陆“系统”(网址http://www./jw2005)→输入用户名称和用户口令(第一次登陆“系统”上网选课的学生,以自己的学号为用户名和用户口令登录“系统”。登陆“系统”后,可在信息维护一栏中修改自己的用户口令,并请记住修改后的口令,以便今后登陆“系统”使用)→选择用户权限为学生→点击[登录]按钮→华南理工大学WEB服务管理子系统。

2.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重修或补修选课”→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要选的课程,在右下方按“跟班重修选课”的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要报名的课程,按“确定”即选成功。已报名成功的课程将会显示下拉菜单框下方。

3.当重修报名步骤进行完毕,为确保选课数据的安全性,请务必退出WEB服务管理子系统。

注意事项:

1.由于大学英语(二)是分级别进行教学的,同学们在重修报名时候,请参看附件中关于大学英语重修的通知,具体分班情况请留意教务处“学院信息”处后续的大英上课通知。

2.结业生重修报名无须通过网络进行,直接进入教务处下载区下载《结业生修读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到财务处结算中心缴费,然后回到教务处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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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关于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上课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上课安排的通知

各系(院):

根据《闽江学院关于课程重修的管理规定》,课程重修分两种形式,即重组班重修和跟班重修。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组班

上学期已经组织了相关学生的重修报名工作并对部分课程进行了重组班教学安排,所有参与报名重修的学生须在20##年9月6日—20##年9月8日期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所报名课程的开课情况,并根据显示的上课时间、地点到堂上课(具体流程见附件1)。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须及时通知相关重修课程的任课教师按时上课。

二、跟班重修

1. 重组班未开设的课程,学生应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进行修读。该部分学生必需在9月6日—9月8日期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跟班重修选课操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未经本次网上跟班重修选课操作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无考试资格。选课操作中,若对已经安排的重组教学班进行“退选”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无考试资格。请谨慎操作。

2. 跟班重修的学生除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跟班重修选课外,还须于9月9日16点后登陆教务系统,查询学生个人课表,根据有效选定的教学班的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在9月10日—9月12日期间提交《闽江学院课程(跟班)重修申请表》(详见附件2),做好相关审核和书面报备手续。学生应从第三周开始到堂听课参加跟班学习,并主动告知任课教师该课程的学习情况。

3. 跟班重修学生选课期间,为保证数据正确,所有开课单位的排课调整操作暂停;选课结束后,如个别跟班课程有变动,开课单位教学秘书须及时通知相关重修学生。20##年9月6日学生重修跟班选课开始,因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班数据中将会自动添加重修学生名单,故各单位教学秘书本学期不可对教学班学生名单进行批量操作如删除等,否则重修学生选课数据将会丢失。

4. 特殊情况处理:

⑴ 如学生所选课程已确实开设,但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未能体现教学安排使学生无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自行选课时,各学生所在单位教学秘书需核查学生填写的《闽江学院课程(跟班)重修申请表》中的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代码、学时、学分是否与培养方案一致并签署意见,由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根据学生提交的《闽江学院课程(跟班)重修申请表》做出重修安排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给予教学班名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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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关于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安排的通知(定稿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重修安排的通知(定

稿)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各年级:

为了做好新学期开学补考和重修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调整后的各课程安排(定稿)详见附件1、附件2(表中的人数不一定准确,以教研室于3月16日下载的补考和重修名单为准)。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补考时间及地点。若尚有漏排的课程请教研室及时向教务处考务科反映。

用红色标志的是更改过考试时间,请各教研室注意。

2.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教研室落实好试卷的出题、印刷、保密和阅卷等工作,针对不同层次授课的课程则需按照学生所属层次分别出卷,特别是部分2015届毕业生和结业生的重修课程需要教研室重新出卷,请教研室克服困难,按要求做好组卷工作。补考和重修试卷的难度系数应与正考相同,并严禁批改试卷时随意降低标准,希望各教研室主任严格把关,以保证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对补考试卷进行随机抽查。

3. 凡有补考和重修任务的教研室要提前安排好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要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必须携带补考学生和重修学生名单(从教务系统“考试管理模块—重修名单”处打印),并做好参加补考学生的登记、清点和重修学生、补修学生的签名确认工作(因参加考试的学生两校区有异动,考生和人数均会有所变动,请知晓)。同一教室中安排了不同科目的考试,请监考教师共同作好监考工作。

4. 凡补考(含重修)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座位,请教研室提前到考务科领取《考试座位表》,其余课程请监考老师按考试要求自行组织好。

5. 为了尽量减少对实习生的影响,实习生可就近选择在湛江校区或东莞校区参加考试。部分课程上学期在湛江校区或东莞校区虽未开课,但是为满足学生的需要,在不同的校区都有安排考试,请教研室注意查看两校区的考试安排,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6.请同学们自行上网从教学教务系统查询本人的补考情况,若错过考试机会,责任自负。凡上学期通过系统报名申请重修并通过审核的学生,考试时需在监考老师提供的重修名单中签字认可(系统中无名单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重修机会一次(若考试安排确有冲突请到考务科说明情况),自动放弃重修机会者,毕业前将仅有一次机会参加毕业当年2~3月的重修考试。请各年级辅导员务必让同学们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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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安排意见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重修考试安排意见

为确保本次重修考试顺利进行,现将重修考试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在本次重修考试中,凡是考试类型为闭卷、开卷的笔试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类型为技能测试、课程论文等课程考试由学院组织。

二、考试时间

(一)学校组织安排的考试时间:第八周周四下午至周六(10月22日~24日),学校于第七周周五(10月16日)下发《考试通知单》。

(二)学院组织安排的考试时间:第八周周一至周四上午(10月19日~22日),需要学校通知的考试请于第七周周五(10月16日)前反馈。

三、考试地点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北校区安排在5号教学楼、南校区安排在综合教学楼。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安排在相应的实验室或机房。

四、监考教师

(一)学校组织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教师。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监考教师由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相关规定统一安排。

五、试卷印制及分装

(一)重修考试试卷要重新命制,题目难度水平要严格按照

教学大纲要求,确保试卷试题质量。

(二)学院负责试卷印制和分装。学院根据下发的《试卷分装表》和《座号对照表》分装试卷。

(三)各学院请于第八周周四(10月22日)上午09:00,将已分装好的试卷送至3号楼101室。在考试结束后,请于第九周周一(10月26日)上午09:00,到3号楼101室将试卷领回。

六、学院组织考试的相关要求

(一)学院在安排考试时间时,要事先了解学生上课、实习等情况,尽量避免与学生其他教学活动冲突,影响学生补考。

(二)学院组织的考试要至少在考前三天以考试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每一名考生,使其明确具体的考试课程、时间、地点等考试信息。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按照统一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把试卷和监考关,确保本次重修考试顺利进行。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课程考试工作手册》上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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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20xx课程重修办理新方法说明

重修课程缴费及选课方法说明

教务处通知,2月26日开始可以网上报名重修,报名方法:

1、打开网页 http://ecard.,登录个人账户;

2、点击 “重修课程交费”录入课程号、课序号。(请注意,课程号确定重修的课程,课序号确定任课教师,一旦缴费成功即不可修改。)

3、交费成功后,到2123办公室打印“通知单”(打印时间每天下午5:00-6:00)。

4、重新学习申请时间最迟不超过第四周(3月16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第四周后登录综合教务平台,上网查询本人课表,检查选课结果。如有疑问可咨询注册中心或院办周老师。

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办 20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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