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协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155号
1.2 工程内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
2. 1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工程预算总造价包括采购、制作、安装、税金等费用。(如工程量增 1
加,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2 本协议签订,现场具备施工工作面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应于施工进场前,支付人民币陆拾万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的工程款#5@p后5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技术质量要求
3.1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2 交通标志制作安装、交通标线施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
四、工期
4.1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10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9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完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个月,超过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0.2%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
5.1 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
2
5.2 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5.3 货物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相应的移交书面手续。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