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附件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鉴于买、卖双方已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签约前的明示内容

出卖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买受人已经知悉,并在此承诺遵守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

提示:为避免部分项目出现的电话、网络等开通费纠纷和土地年限、商品房结构及环境争议,新增本条内容,明确相关权利义务。

二、对合同第三条的补充约定(商品房基本情况和房价款)

1、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不包括电话开户费、网络接入开通费、光纤电视开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2、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悉所购买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面积、价款、层(净)高、结构、户型、朝向、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等,以及周边区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环境、线网架设、市政配套设施等现状情况,出卖人已作了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对此无异议,并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不以对相应事项有歧义为由向出卖人主张索赔。

提示:新增本条内容,明确了商品房售后抵押问题,同时在实践中应注意避免因抵押造成产权证办理迟延的问题。

三、对合同第四条的补充约定(抵押情况)

买受人同意,在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可以对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设定抵押而无需另行告知。但出卖人因此延误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权属证书的办理日期的,则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中逾期办理权属证书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针对实践中回款问题突出的情况,在本条第(二)款按揭贷款特别约定条款中增加了买受人提交按揭贷款资料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时限,加强了按揭贷款未获批准和按揭贷款未按时到账的处理措施,结合集团此前出台的《商品房销售应收款管理办法》以及形成的催收措施,力争增强商品房销售回款力度,降低回款纠纷几率。

…… …… 余下全文

篇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的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的用语与本合同的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 、承诺与保证

1、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全部销售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该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对相关内容和条款作出了完整、充分、合理的说明,买受人已清楚且无异议。

2、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买受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且对于可能限制影响买受人权利的条款,出卖人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并作充分说明,经与出卖人进行充分协商,买受人明确理解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各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 …… 余下全文

篇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开发商角度)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范本)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鉴于买受人决定购买出卖人开发建设的【***】第 号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并与出卖人自愿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前述合同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 房价款的支付:按照附件五的约定进行支付。

第二条 关于房屋交付的特别约定

1、买受人专有部分或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的补充约定

(1)买受人所购房屋附带有专属于买受人的下列特定空间: □独立使用的底层绿地(不包括绿地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因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独立使用的屋面、平台或露台;

(2)关于上述特定空间面积的约定仅供参考,根据相关测量规范,测量时不计入建筑面积,测量成果不显示上述面积;另外,虽然上述特定空间专属于买受人,但根据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权属登记的相关规定不一定能办理权属登记,出卖人也无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应的权属登记的义务,对此,买受人无异议。

(3)上述特定空间附属于买受人所购的房屋。在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套内部分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买受人不得以上述特定空间的面积、大小、形状、尺寸等与约定不符等任何理由,追究出卖人的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果某些业主通过合法途径确认上述特定空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出卖人不因此而向买受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4)如果买受人购买的房屋附带有花园的(花园可能以露台、平台、入户

花园、花池或屋面、底层绿地等形式存在,以规划批准为准),买受人确认:上述花园的具体位置和大致的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以花园实际状况与约定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一楼房屋附带的花园使用权归属为毗邻一楼业主所有,其他买受人明确知晓此事,并无异议。上述花园在交付时出卖人无需进行绿化。买受人使用花园时必须为公共维修和管理提供方便,且不得影响花园作为防火避难使用。买受人在花园绿化建设中,应遵照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花园绿化,不得改变花园的用途或隔离方式,不得损坏或移动花园内外设置或预埋的公共设施,不得对花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也不得在花园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与上述花园毗连的公共区域的绿化,买受人不得进行破坏或改变其原貌。对于已进行部分绿化的归买受人专有的花园。其中种植的植物买受人亦不得随意破坏和调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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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范本

附件五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 (简称甲方)

买受人: (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 “ ” E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 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自办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约 % 元(大写)。如乙方未按

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约定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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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20xx0522

附件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1、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

2、按揭贷款:买受人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贷款相关资料提供齐全(具体资料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按揭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5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因国家政策或买受人原因导致银行拒绝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应当将购房余款自银行拒绝贷款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交付给出卖人,否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30日内(含30日)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所购商品房总房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无条件协助出卖人撤销房产部门备案合同及撤案手续,出卖人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买受人需向出卖人支付所承担担保责任的费用及所购商品房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4、买受人应当承担按照相关规定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5、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6、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7、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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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最终确认版本10.22)

附件五:

合同补充协议

特别提示:

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及本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并按照乙方要求做出了合理说明,乙方已清楚且无异议。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签署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补充本合同

1、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对本商品房及其朝向、位置、楼层、大小、结构以及周边环境以及附属设施等已充分了解并认可。

2、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位置、楼层、房号均为暂定或临时编号,正式房屋位置门牌编号由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审定,最终以《房地产权证》的登记内容为准。

第二条 补充本合同第五条、第十条

1、有关银行对乙方之贷款申请拥有最后的决定权,银行是否同意乙方的贷款申请,是否与乙方签订购房按揭贷款合同,均属乙方与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之间的民事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2、乙方须及时与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直接划给甲方在本合同第五条所述的监管银行设立的商品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3、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相关按揭贷款手续,乙方应当自支付首付款当日向甲方提交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签署有关文件。如当日未提交贷款资料或未签署相关文件等致使无法办理贷款手续,乙方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各履行期限相应顺延;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应付房款的百分之壹拾向甲方支付房屋滞售损失,甲方退还乙方扣除房屋滞售损失后的已付房款余额。

4、若乙方的按揭贷款申请未能通过银行的审批,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退房,乙方须在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商品房的全部余款或预计贷款数额与可实际贷款数额的差额,否则,甲方有随时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房屋总价的百分之壹拾向甲方支付房屋滞售损失,甲方退还乙方扣除房屋滞售损失后的已付房款余额。甲方不解除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至乙方付清应付房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房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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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商品房买卖合同 补充协议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一)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选择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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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即        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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