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协议
目 录
第一章 定 义
第二章 债权的确认
第三章 新公司的设立
第四章 债权转股权的实施
第五章 政府确认及优惠政策
第六章 审计与评估
第七章 或有负债处理
第八章 新公司章程制订要点
第九章 股权退出
第十章 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章 债转股实现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费用的承担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五章 协议修改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七章 其他约定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享有对丙方的债权;
乙方、丙方分别为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
截止于 年 月 日,甲方对丙方的贷款债权本息计 万元;
乙方是丙方的出资人,为丙方的产权所有人代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经贸委有关债权转股权的政策规定,本协议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定 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及本协议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中,下列用词具有下述含义:
1、债权人:指本协议甲方。
2、转股债权:亦称原债权,特指甲方从中国 银行受让的对丙方的全部合法债权中拟定施债权转股权的部分,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应计的罚息)等。
3、剩余债权:指甲方从中国 银行受让的对丙方的全部合法债权减去本次拟实施债转股的部分,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应计的罚息)等。
4、债权文件:转股债权据以产生的全部法律文件。
5、新公司:特指本次债转股完成后,增加甲方作为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后的丙方,其名称改为 有限公司。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