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
合同编号:W12MRTS555 日期:20xx年12月27日
买方:广州新洪达外贸有限公司
电话:020-23268457 传真:020-23268755
地址:英国伦敦金融中心,天恩寺街53-54, 电话:020-64720699 传真:020-64720799 公司邮箱:BBI@gmail.com 签约地点:
中国广州市
本合同由广州新洪达外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UK(以下简称卖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根据以下条件和条款对下述商品进行买卖交易。 1.货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单价与金额:
2. 产地及制造商:
3. 包装和装运码头:绍森德码头
4. 装运时间:5. 起运港:英国主要港口 6. 7. 付款条件:
合同货款将由买方代理在收到合同条款9规定的单据30天内,以电汇方式(T/T) 支付给卖方。
由于卖方未及时提供单据,港口清关产生额外的仓储费、滞纳金等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8. 保险:
卖方应负担为每批货物的运输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货值的110%,该保险可以在中国境内索赔。
9. 装运单据:
a).一套完整的清洁的已装船的凭指示提单,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字样,该提单应有三份正本,二份副本。
b). 商业#5@p三份正本,三份副本,注明合同号及应付金额。
c). 装箱单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注明每个包装的毛重、净重,并由卖方出具。
d). 由制造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及卖方出具的数量保证书,二份正本;二份副本。 e).制造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0. 装运通知及相关:
卖方在货物包装后,立即将合同号、品名、件数、毛重、净重、#5@p金额以传真通知买方,并将(9)项所列单据空邮三份给买方。
11.检验期间:
买方应当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六十 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当目的地与目的港不一致时,如涉及货物运输的,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