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框架协议
采购方: (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 (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及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总则
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合同所签订的所有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订单格式)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采购订单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唯一的、完整的合同。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订单存在不一致,应以订单为准。订单未规定的内容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
二、本合同与订单
2.1甲方预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采购 套本合同所规定的产品 。
2.2甲方就本合同所规定的产品,通过订单的形式向乙方定货,订单内容以附件一规定的内容为准,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对订单格式进行修改。
2.3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的二(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如果以传真方式确认甲方的订单,应确保该传真件与原件一致)。如果乙方发现订单不可接受或需要修改,应在收到订单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在该时间内书面通知予以确认订单或通知不可接受订单或进行修改,则视为乙方已接受了甲方下达的该订单。该订单一经乙方接受即生效,任何一方在双方达成一致前均不得单方取消该订单。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