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工程
施
工
合
同
承包单位: 江西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1108002
上高县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上高县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江西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上高县友谊广场市政建设工程
镜山公园内
路面、人行道、路缘石、土石方及排水管、沟及广场建筑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1.6 承包范围: 1.7 承包方式:
招标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图规定的内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 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道路交通管理事项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在签订合同一周内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 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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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承包人提供 6 套图纸(含返还的三份竣工图)。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