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DINGLI LAW OFFICE
鼎 立 律 师 事 务 所
法律顾问合作协议
编号:[2010]鼎立顾字第( )号
甲方: 乙方: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成都市书院西街一号亚太大厦
电话: 电话: 86510148 86511986
传真: 传真: 86758708
邮箱: 邮箱: mailto:DingLi-law@Dingli--law.com mailto:DingLiLaw@
有鉴于:
甲方自愿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规范管理、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因此: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顾问的方式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及其律师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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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本合同,乙方律师承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及其会
员单位(限定6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为甲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会员单位
提供基本的法律顾问服务。
(三)乙方采用有事约请与电话沟通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法律顾问服
务。
二.法律顾问的期限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