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保障公众知情权
看完课堂视频《财经郎眼》后,同学们就这个问题上台发言过,我对其中郎教授所提到的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问题有所感想,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一、转基因食品的概述 所谓转基因食品,就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一种或几种外源性基因转移到某种特定的生物体中,并使其有效地表达出相应的产物(多肽或蛋白质),此过程叫转基因。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
根据转基因食品来源的不同可分为植物性转基因食品,动物性转基因食品和微生物性转基因食品。
从世界上最早的转基因作物(烟草)于19xx年诞生,到美国孟山都公司转基因食品研制的延熟保鲜转基因西红柿19xx年在美国批准上市,转基因食品的研发迅猛发展,产品品种及产量也成倍增长,转基因作为一种新兴的生物技术手段,它的不成熟和不确定性,使得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国际社会上,截至20xx年,美国的小麦主粮的商业化尚未推开,日本禁止进口美国转基因大米,印度停止转基因茄子商业化。
二、公众知情与参与的必要性
目前,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和商业化生产的决定基本上是政府主导的专家决策,即主要通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来进行讨论和投票。不过,这个委员会中所有的成员来自一些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有不少从事转基因生物研究的权威人士,尚无来自民间社会团体或消费者的代表。
此外,媒体和公众很难从官方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媒体的消息主要来自非政府组织,而不是官方,也有可能因此出现偏差。之所以出现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公众参与缺位的局面,源头可追溯到20xx年国务院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在这部条例中,没有涉及公众参与的条款。而农业部随后颁布的三个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和标识的配套管理办法中,也没有涉及公众参与的问题。
这无疑是一个遗憾。在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政策制定者中,或许有人认为公众对此问题不太感兴趣;有人认为这类问题太复杂、专业性太强,公众参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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