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正义论》读后感

读《正义论》后杂感

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一方面因为中外文化思考方式的不同,一方面由于翻译的语言差异,的确让人读起来显得生涩。要理解这本著作的影响力,便需要了解其出版的背景,当时美国社会的现状以及社会的激烈矛盾,以功利主义占主控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动荡。对于罗尔斯思想的深度,其思辨能力以及能对身处的社会敏感地反思,本人是深深佩服的。也深知就我个人的知识结构体系,对于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是很难掌握的。 观其文章,我对于正义之思反而混沌,便想念小时仅凭直觉主义的对错之分,又一想,那便应是我们最初拥有的正义观吧,何其简单。所以当我们长大经历了更多的事物,欲求更多之时,何为正义,在各种利益权衡面前,为了社会能继续维持稳定发展,我们不得不对其进行深思。按照一般的理论研究,大家都习惯将某种社会意识形态推至最初,希望能从已有的人类起源,群居的形成,社会契约的成立然后一直向后推理,希望从这个过程中得出正义的基本原则,并作为普遍指导,从而可以作为判断一种既定行为是否正义的最简单标准,就像1=1一样。然后再以这样的标准构建规则,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我是非常赞同的,最后正义通过一种分配制度来体现,但是,仅仅只是分配制度,我想于人类对于正义的需求已是不足够。

对于其运用无知之幕下的原始状态,首先抽象得出社会所共同能于接受的正义原则,而后将其与社会基本物质现实生活相结合得出基本的正义感和善的观念,以此为基础构建各种社会规则,并逐渐扩展搭建社会框架。利用这样的演绎方式,是并无多大问题的。但在与这些原则得以选取的过程,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论证,罗尔斯基本上是以一种直观上的感受选取了作为正义的两个原则。

其后,罗尔斯基于两个正义原则构建的社会分配体系等等,这样的逻辑顺序自然是合理的,也是很好的演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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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正义论读后感5

<<正义论>>读后感1 (2006-08-04 05:42:10)

转载▼

正义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人们只所以一直谈论这个话题,主要是因为人类社会还从来没有彻底的实现过正义。在这个充满了不正义的世界上,正义实际上一直是以一种审美的形式而存在的。这种审美不仅映衬了人类的苦难现实,更昭示了人类不屈的理想和坚韧的意志。透过苦难的审美同时揭示出了人类的局限和尊贵。人类的局限在于人类的自私自利,贪婪,好斗的本性和有限的认识能力决定了在一个复杂的世俗社会体系中根本无法完全实现人际正义;人类的高贵在于,能够主动认识并试图超越这种基于物种的特性和局限性,从而保持了对理想的追求和执着。如果能同时带着局限和高贵两个侧面来看待历史,则也许能更好的解开人类的文明之锁。带着这把钥匙,你能有幸更清楚的理解人类的笑靥和愁容,沉醉与挣扎,群欢与孤独以及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的跳跃与陷落。的却,人类从来没有满足过,但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在凡是上帝的拯救没有达到的地方,人类都会设法自救。一部人类生存史,就是一部拯救的历史。而在这个拯救的过程中,有相当部分的努力围绕着正义这个主题。

《正义论》是美国当代著名学者罗尔斯的晚年杰作。罗尔斯一生都致力于正义问题的研究,而《正义论》一书则可算是他这方面研究的一个总结和升华。罗尔斯主要学术生涯虽然在美国,然而其学术思想却更多的受到欧洲大陆理性主义的影响。表现出来,就是他的著作喜欢宏大的体系和严禁的思辨论证。该书的出版在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经济学,哲学等多个领域都造成了巨大的反响,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本人阅读这本书的过程同时交织着兴奋与焦虑。兴奋是因为此书时常能提出深刻而新颖的观点,焦虑则因为此书涉及多个学科,文本较为晦涩,理解起来难度较大。我并不认为,我一遍的阅读能就能把握住作者想要表达的多少思想,也不认为这篇短短的小文能够将我所把握的内容能尽数表述出来。相反,此文目的仅仅是就我觉得对我启发最大的观点稍作介绍和阐释。倘若我的介绍和阐释没有犯下大的错误,也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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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罗尔斯 正义论 读后感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

姓名:徐喆

学号:2013242086

电话:155xxxxxxxx

《正义论》展示了罗尔斯精心阐述的严密而条理一贯的理论体系。全书分三大部分:《理论》篇论述了他关于正义的基本理论,主要概念和范畴,基本出发点;《制度》篇论述了正义原则如何运用于社会制度,探讨了自由、宪法、多数原则、政治义务、非暴力反抗等重大政治体制问题;《目的》篇涉及理性、价值、目的、善等伦理价值问题,特别是社会稳定性的伦理基础。罗尔斯由此而设计了人们相互奉献福祉、公正、和谐、稳定的理想王国。 罗尔斯以切割蛋糕为例:假定一些人要分一个蛋糕,要想人人得到大小均等的一份,其明显的程序就是让一人来划分蛋糕并最后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为了确保自己得到尽可能最大的一份,他就必须平等地划分蛋糕。在不完全的程序正义的情况下,程序无论怎样设计都可能出现不公正的结果,但这并不是说这里完全没有程序,而是说程序不完善。罗尔斯认为,这三种基本类型在各自的限定范围之内同样是符合正义的。但我们可以看出,纯粹的程序正义强调的是“程序证明结果正确”,公正的程序活动是公正的裁判结果得以产生的基石。但只是强调程序可能会走向极端。而不完全的程序正义强调的却是“结果证明程序正确”,只要结果是正义的,就说明程序正义,这种缺乏程序的结果正义很不可取。只有完全的程序正义体现“正义的程序达到正义的结果”才是彻底的程序正义,也才是现代法律程序正义努力追求的境界。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以人们能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重温罗尔斯的程序正义理论,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以人为本,从程序制度建设入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面对越来越多元化的纠纷,有必要重新认识法律程序正义的意义,有必要深入思考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完全的程序正义,以期达到罗尔斯论述的完全程序正义的形态,从而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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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罗尔斯 正义论读书笔记(各方总结+自己见解)超全)

《正义论》读书笔记

一、背景介绍

作者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正义论》一书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调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试图代替当时流行的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政治理论。

二、主要内容

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罗尔斯认为:人们的不同生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是个人无法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为此,罗尔斯通过进一步的概括以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契约论,使之上升到更高的抽象水平而提出了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在此,契约的目的是为了确立一种指导社会基本结构设计的公认的根本道德准则(正义准则)。

罗尔斯的正义论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组织一个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现实中的不正义问题的原则构成。

罗尔斯的逻辑线索

单个的人力量是弱小的,而结成一个合作体系则又有可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利益。合作增益效应。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一个因合作而构成的社会体系会不利于维护其成员的利益,甚至出现合作损益效应,所以一个社会合作体系并非必然会产生好的效果。显然,只有能够平等的维护每个人的利益的契约才能够为人们所共同认同。因为合作体系是人们自愿结成的,并不存在强制关系,这之中的每个

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以一种损害某些人达到其目的的契约不会得到一致的认同。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看出,原初状态对这个逻辑本身并无实质性的意义,只是起到了一个加强这个逻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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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心得

正义一词存在已久,也经常被提及而加以讨论。从词汇上的定义到落实于现实生活的 道德观念与相关实体制度,丝毫不见停止探究的一天。正如观念会随环境时空背景而有所 变异,对于正义的看法也会因时而异、因地制宜。

在讨论《正义论》之前,对于此书的著作年代背景不可不知。在作者John Rawls 写

作此书时,正是美国动荡不安的年代,从五十年代的韩战,到六十年代的古巴飞弹危机、 越战、民权运动、黑人种族抗争、校园学生运动、贫困等等问题,都在此时爆发,致使「 正义」成为当代讨论的重要议题。作者于此书讨论了有关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额、 差别原则等问题,在在呼应了当时的社会问题,并以完整,但却带有抽象的理论,为这些 问题提供解决之道。作者强调,此书是以理想的社会正义原则来处理非理想社会问题,也 就是日常生活所面临的难题,以理想社会的正义理论为指导原则,提供处理现实生活时的 大方向。然而,我的鄙见是,《正义论》所提供的是一套针对理想社会而设计出来的正义 概念,并不涉及现实社会的制度与现况,理想与现实毕竟是迥异的,一如科学上所提供的 理论都是于理想状态下的假设,于实际操作上需要加以修正,但仍存有误差。所以,此书 中所提及的正义理论,是否可以应用于现实生活,仍旧值得商榷。也因此,此书曾被评为 乌托邦理论。除此之外,此书并非我想象中的纯粹讨论法制上的公平正义,而是广泛的讨 论社会问题,包含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方领域问题,而这些问题 是如此贴近生活,以致于此书非但广受学术界讨论,更为一般社会民众关心。

于此书中引起我注意的段落是──古典功利主义。功利主义一词常见于书刊与报章杂

志之中,然而什么是功利主义的基本定义呢?正是一个可以让社会中的个体追求最大的利 益,一个拥有能最大限度地增加满足的净余额的社会,才是真正组织完整的社会。而这样 的正义思想正可以体现在当今的经济状况上。在目前全球经济衰退的同时,政府如何建立 一个公平正义、让弱势族群也可以站在同样起跑点与他人竞争的社会,将是一大难题。资 本主义固然是好,但无可避免的是,现在M型化社会成长趋势越形严重,如何透过相关政 策与配套措施,让人民得以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获得最大利益,让社会正常运作,让社会 中的个体仍可以继续追求最大的利益,这是追求经济上的公平正义,也是功利主义社会的 最高宗旨。此外,社会上的弱势族群是否能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自立更生,是否能够 透过本身的能力达成自己的理想抱负,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也是值得关切的问题。此类 的问题最常见于残障与智能障碍者的身上,由于自身的残缺,于职场上经常受到不平等的 对待与欺侮,损及本身的权利,但却由于资源不足、申诉管道的阻碍,以致于这样的不平 等无法获得重视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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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关于这本书,我读下来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抽象。本来读后感是看完再写的,但是我是看多少忘多少,所以只能借助读书笔记,边看边写。

在写读后感之前,我先归纳一下这篇文章出现次数较多的词语,如:正义即公平、原始状态、无知之幕、反思平衡、功利主义、直觉主义、契约论等,在稍后将会提到。

本文一开始就提出正义的重要性——正义性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那这里就不得不提到“社会体制”了,“社会体制”即社会管理体制,在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内以明确的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职能,清晰的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财权责任进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组机制与制度。当然这是对中国体制的解释,但是不管怎样如果在政府解决社会纠纷时都不能坚持公平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不用提正义了,这就是后面提到的“正义即公平”理论。不过虽然说中国一直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但我不得不说不公平是大多数的人能感受到的,而这大部分的人正是这个社会的主体。正义即公平理论中的平等的原始状态,是与传统的社会契约论的自然状态一致的,它把原始状态中的各方看作是有理性和互不关心的人。在卢梭所描述的“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自由平等,没有奴役与被奴役,统治与被统治,没有邪恶与美德,而如果人人都有理性且互不关心,那么也不会有比较、妒忌,那么人类也就不会有统治他人的愿望,但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这样的状态的。正如文中说道:“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是人们真正自愿参加的一种合作安排;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处于某个特定社会里的某种特定状态,这种状态的性质实际在影响着他的生活前景。”我不想从大方面着手,就举个小例子:一个出生在中国农村的青年,或许他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自己的未来。但你不能保证他在午夜梦回时也许会觉得不公,他不想呆在这个社会这种状态。假如他出生在国外一个富裕家庭,那他的生活前景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当然那“他”就不是“他”了。如果社会按照个人的意愿来运转,那何谈合作与安排?就像不能让原则来适应一个人自己的情况一样,必须违反原则才能得到的利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所以说社会的不公平是存在的,因此处于劣势的人们不愿意自愿参加,而如果地位本来就已不利的人,在这些规则可能给他们以某种保障的时候,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受到专横的待遇,那么这种不正义就甚至更严重了,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联想到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我一直觉得我们中国的百姓是最敦厚的,尤其是古代时期,但他们为何起义,正是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所以说那时的社会是封建社会。正义社会里的公民是应该拥有同等的基本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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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读罗尔斯的《正义论》有感

读罗尔斯的《正义论》有感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xx年) ,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 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本溯源,可以在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找到它的滥觞。但它有别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同样是讲正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社会秩序,认为正义体现为国家和谐的秩序。而罗尔斯强调的是人的自由平等,认为人的自由是正义的核心。柏拉图从他的理念论出发,认为一个理想的国家应该是不同能力的人得到最恰当的安排,使所有的需要都得到满足,从而使社会成为协调一致的那种国家。社会上不同能力的人(即柏拉图所说的统治者、武士和生产者三个阶层)各司其职,不相僭越,国家就达到了正义。可见柏拉图的正义是要确立一个社会的等级隶属关系秩序,以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理性动物和社会政治动物。从人的这一本性出发,推出人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而正义则自然产生于这一社会关系之中。正义行为是符合公共利益的一种善。又由于法律体现了人民的共同利益,因而遵守法律就是正义。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可以说是法治的正义。可见亚里士多德同柏拉图一

样,强调正义是社会的秩序。若要说有区别,柏拉图把正义建立在人治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则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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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正义论读书笔记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一书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于19xx年出版,随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这充分表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正义论》一书共分3编9章,第一编“理论”讨论对正义的界定,正义的历史发展,正义的作用,正义的内涵以及原始状态等观点;第二编“体制”分析如何用第一编确定的正义原则来剖析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生活,涉及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具体层面,这里较为详尽地反映出罗尔斯高度思辨的正义观的社会意义和实践意义,以及他作为一名学者提出的解决西方社会矛盾、冲突、民瘼的方策;第三编“目的”探讨伦理和道德领域中的课题,涉及善、自尊、美德、正义感、道德感情、自律等一系列课题。这一编与前两编不同,论述和分析似都与他的正义原则稍微疏远一些。其实罗尔斯认为这一部分相当重要,如果不考虑最后那一部分的论据,关于正义的理论也会被人误解。的确,如果一种正义原则要想在一个社会中通行,关键就是人们能否接受并相信它,这就牵涉到道德心理学和正义感形成的问题。如果众人没有一种正义的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一种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接受,这就是罗尔斯所讲的“正义即公平的相对稳定性”。尽管这一编的内容不如前两编那样新奇,但在整个理论中是不可或缺的。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认为,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对于“什么是公平?”罗尔斯回答:“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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