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法律书籍读后感

岁月古都,永恒之城

——读《罗马法》有感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曾说过:“罗马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他所指的第三次征服是指罗马法,由此可见,罗马法对后世各国的影响很是深远。

意大利首都罗马,是世界四大文明古都,是古罗马帝国的发祥地,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因建城历史悠久而被称为“永恒之城”。初读《罗马法》是带着一份对古罗马的好奇与探究而阅读的,与想象中不同的是,在读的过程中并未觉得索然无味,而是渐渐地融入其中、置身其地。

罗马法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是一种反映罗马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保护奴隶制的剥削关系,巩固奴隶主阶级在国家机关中的统治地位以及对奴隶的无限权力的社会规范体系。它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其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当时,罗马的法律有人民大会的法律和平民大会的法律,而到了共和时代的末期,元老院的决议则逐渐取代了王政时代的人民大会和平民大会的法律。

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紧接着《罗马法》就随之产生。当然,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通观全书,它的基本内

容包括人法、物法和诉讼法。

人法是对在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的人的规定。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家庭法。

自然人包括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和法律上的人两种。法律上的人,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奴隶不具有法律人格,被视为权利客体)。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叫“人格减等”。罗马法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在当时,法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有初步的法人制度。这在当时已经是一种进步。《罗马法》的法人种类包括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即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宗教团体。而财团法人,即以财产为其成立的基础,如慈善基金。此外,《罗马法》还规定了法人设立的条件:物质基础;最低法定人数(3人以上),一定数额的财产(多少没有严格规定);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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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法律书读后感

《烛光祝福》读后感

烛光”,是蜡烛通过燃烧而发出的光亮,蜡烛的光,也许它比太阳四射耀眼的光芒,是显得那样的渺小、那样的微不足道,特别是在当今科学发达,能量之间能够相互转化、相互利用,“豆小”的烛光,似乎越来越不被人看重,或许有人感觉,那是不值得珍惜的现在也用处不大,甚至会说“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微光,

有时还会嫌弃它不够亮呢!”

这本书主要通过六个部分,分别是: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

和谐环境、和谐世界六个方面来向我们阐述和谐社会的几个要点:

民主法制,就是要扩大民主,让人民在祖国与城市的建设中行使自己的权力;并且做什么事情都要按法律办事,要普及法律,让每一个都懂法。在《火炬在我手里,谁也抢步走》这篇文章里,金晶用生命捍卫着圣火,在当时如此混乱的情况写,金晶能如此镇定,如此冷静,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来捍卫着伟大的圣火,不使

他受到一点玷污。这种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呀!

公平正义,就是要处事公平合理,不是一部分人欺负另一部分人;要主持正义公道,不为私利二而颠倒是非。《第43号生》中同学们的表现就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就要有那种不歧视一些有生理缺陷的人,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予他们关怀,让他感到平等。也要像《110迷彩队》中的队员那样,要主持正义公道,要努力和

谐,不要让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打搅我们愉快的生活。

诚信友爱,就是要做事讲信义,说道做到;要互相帮助,与人为善。就像《一本杂志和一个怪人那样》,要努力去亲近、帮助那些平时不愿意与他人交谈的人,要让他们逐渐面对大家,面对社会,走向人群。我们也要向《一副耳环》中那个年轻人那样,要知错就改,勇敢的面对错误,这篇文章也从侧面突出了年轻人的

诚信。

充满活力,就是要在工作学习中朝气蓬勃,满腔热情,勇于创新。《打开智慧之门》一文中就通过几个真实的例子来告诉我们要努力创新,例子中的人就是能在生活中多看、多想、多做。所以他们才能有如此成就。《红领巾成了小参谋》一文中也提到了我们要有创新意识,要能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努力创造,并向他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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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读后感

题目:《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后感

摘要: 本书一共分为四章,分别是第一章,文明和社会控制. 第二章,什么是法律?第三章,法律的任务第四章,价值问题,然后分别从这四个方面入手分析.从第一章的“文明和社会控制”入手,论述了文明、社会控制和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随着文明的发展,法律已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第2章,强调了“什么是法律”,分析了有效法律行动的局限性,得出“如果法律在今天是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它就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的结论。第3章“法律的任务”,论证法律的目的是正义,它能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满足人们的利益.第4章“价值问题”,提出了法律价值的理论,强调价值问题虽是一个困难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并对当代的三种法律价值论进行分析评判,提出“真正合理的价值评价方法。”

关键词: 法律 社会控制 道德与宗教

罗斯科〃庞德:1870年,出生于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庞德在内布拉斯加大学学习植物学,分别于1888年和1889年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1889年,他到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一年后转到西北大学法学院,在那里读完了法律学位。他返回内布拉斯加州开业当律师,继续他的植物学研究。1898年,他在内布拉斯加大学获得了植物学博士学位。19xx年,庞德成为内布拉斯加大学法学院院长。19xx年,他开始在哈佛任教,并于19xx年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院长。19xx年来中国任国民党政府司法行政部与教育部顾问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的作者是罗斯科〃庞德的代表作品之一,通过学习这本书从让我对法律这门学科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书名上看,涉及的关键词只

有两个:法律和社会控制。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律是手段,社会控制是目的。这样看来这本书似乎是很简单的,但是我们要沿着这两个关键词去追本溯源。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白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社会控制”。其次,法律为什么能、怎么能成为社会控制的手段?社会控制是法律的终极目的吗,或者社会就是要实现控制吗?其到底要实现什么样的控制?最后,在现实中,法律是怎么来实现的。上面的问题仅仅是一个大致的框架性质的概述下面就分节来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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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读书报告感想读后感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读 书 报 告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是一部综合法理学的代表性着作。本书分为法哲学的历史沿革、法律的性质与作用以及法律的渊源和技术三部分。其核心是作者对法律的性质与作用的哲学思考,“即对法律的基本性质及法律制度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进行哲学分析。”在本书中博登海默从哲学和方法论的高度来思考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对法律的利弊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与行政、道德等其他社会控制力量进行了区别比较。本书既为法理学经典之作,并不易懂,尤其阐述了众多大家和学派的观点,更是需要一番精力,在略读本书后,我又陷入了大学时期曾经思考过的问题,即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此次的读书报告,由于时间紧迫,所以只能选读部分,希望尽可能将我感兴趣的部分理解和消化。并将本书整理和分析如下:

一、法律哲学的历史导读

本书的第一部分博登海默从古至今对西方法理学思想的历史发展进行一个基本梳理。并对各种法律观点中存在大量的异议和分歧进行了对比和分析,提出“真理是任何特定时间人们经验的总和”,给这些具有局限性的理论,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台阶,也说明了这些理论作为基石的重要性,为后面提出自己的观点铺好道路。在谈论到发展历史的时候,博登海默讲述了古希腊和罗马的法学理论,中世纪的法律哲学,古典自然法学派、德国的先验唯心主义到历史法学派、功利主义、分析实证主义、社会法学派和法律现实主义、自然法的复兴和价值取向法理学,引述了众多名家的经典论述。

而我个人注意到几位先贤的观点,其中海希奥德提出法律乃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一种治安秩序,它强迫人们戒除暴力,把争议提交仲裁。这算是对法律的一种很质朴的阐述。而古希腊的早期阶段,法律和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后来,柏拉图认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而且他并不重视法律,主要理由为“法律的原则是抽象、简单的概念形成,不能用以解决复杂的纠纷,因此,最佳的方法不是给予法律最高权威,而是给予明晓通知艺术、具有大智慧的人以最高的权威,法律国家仅仅是次优的选择。”上述描述的观点即为人治的观点。但是,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个人统治的情形下,法律对每个问题都应有最高权威性。但在司法的实践中,法律规则的稳定性与案件的多样性冲突,这就需要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是他的衡平解决方法,并且以法律为基础是国家达到“善生活”的唯一可行手段,否认了老师的人治论。本人还注意到书中托马斯·阿奎那、孟德斯鸠、卢梭、康德、穆勒、奥斯丁等人的论述都有个各自的特点,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的理论和学派的发展,才推动了法理学这一学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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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读健康书籍有感

读健康书籍有感

广州市天河区华成小学

岁月不饶人,转眼间已年到半百了。最近经常读一些有关养生、健康长寿方面的书籍,如《做自己健康的管家》、《不生病的智慧》、《求医不如求己》、《养生靠自己》等多本养生健康书籍,从中很受教益。我又把书本知识付于行动,从而增强了体质、丰富了晚年生活。

一、 时刻把健康放在心中。

许多书本上都提到,健康是人生第一财富,健康是社会第一资源 ,健康是国民第一素质。对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人们有不少偏见,存在着老年人都比较重视,中年人认为工作忙、上有老下有小顾不上,许多青年人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健康,鍛炼身体是老年人的事。因此,我觉得对健康应树立以下三个观念。

首先要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对每个人來说,健康是福、健康是富、健康是人生最大的本钱。没有健康就没有一切。有人讲了一个简单的哲理,把身体健康比作 1 ,其他如智商、学识、财产、 名利地位等比作 0 ,有了前面的 1 ,后面的 0 越多意义越大。如果前面的 1 没有了,后面的 0 再多也没有什么用。这一浅显的比喻,说明健康多么重要。

其次要树立健康关键靠自己的观念。许多书本上讲到,现代医学己经证明,在健康四大元素中,父母遺传因素占 15% ,社会和环境因素占 17% ,医疗因素占 8% ,而个人保养因素占 60% 。因此, 1

健康的关键在自己,健康的钥匙在自己手中。近年來,老年疾病年轻化,中青年猝死人数不断增加,社会精英英年早逝等事例不断发生,这些都是不注意自己身体健康造成的恶果,我们应该吸取这些沉痛的教训。

第三 要树立只争朝夕的观念。对自己的身体健康 要不等、不靠,只争朝夕。要像关心重视自己的事业一样,要有責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一位医学博士说得好:“健康不能等到失去时才觉得

珍贵,而在拥有时就珍惜它,用科学的方式爱护它,使它与我们终身相伴。”我觉得要纠正一种说法和一种偏向,一种说法是“ 45 岁前是拿命买錢, 45 岁以后是拿錢买命。”试想如果 45 岁前为了多挣钱把命卖了,钱挣得再多而有什么意义呢?一种偏向是不少人只知道往银行存钱,却忽視了投资健康,储蓄健康。如果以重视锻炼身体为储蓄健康的话,我觉得早锻炼早得益,少锻炼少得益,不锻炼不得益。 二、保持乐观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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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甘丽容 廉政书籍读后感

甘丽容廉政书籍读后感

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廉政书籍读后感 廉洁从教 , 服务学生

甘丽容

廉洁从教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第七个规范,它要求广大教师应具备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所谓廉洁,包含着廉洁、廉正、廉仆、廉耻等内涵,它是奉公的基础,光明磊落的前提,又是一个人自律的保证,自尊的动力。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更要懂得廉洁的含义,牢记要廉洁从教。所谓廉洁从教,是指教师在整个从教生涯中都要坚持行廉操法的原则,不贪学生及家长的钱物,不贪占公共和他人的钱物,不染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贪、贿、欲等恶习,始终以清廉纯洁的道德品行为学生和世人作出表率。

古人云:“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句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一定要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事事率先垂范,为人师表,自觉抵制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做一个廉洁奉公的教育工作者。

作为一名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敬廉崇洁是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行走在教育教学之路上,我更是时时处处提醒自己:认真做事,努力求学,做一名领导信赖、同事信服、家长信任的好教师。尤其在走上班主任工作岗位后,我更加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走进家长、走进学生,做一名大家喜欢的廉洁人。回顾自己工作的点滴,结合当前社会对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我认为“做廉洁事、育廉洁人”应是教师们共同的信仰与追求,是教师们工作的目标与方向。对应时代和教学要求,我认为自己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具体规范自我。

一、做廉洁事:应该具备一颗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学生的平常之心。

教师的主要工作是教学。面对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我应该有一颗静下心来,认真执教踏实工作的平常之心。这平常之心就具体体现在少一些生活的比较,多一些对工作的思考;少一些对现实的不满,多一些对未来的展望;少一些无谓的妄想,多一些对教学的充实。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教师这一职业,也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公正无私、廉洁从教的教师。反思自己目前的教学状态,我认为自己应多站在教育者的立场,在教学理论的充实、教育观念的更新、教学实践的用心、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学现场的反思等几个方面努力探索,使自己适应教学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具备培育学生必备的素质。只有这样,我才可能成为一名称职的教师,才有可能、才有能力实践于教学。反思自己当前的班级管理现状,我认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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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法律职业》读后感想

《法律职业》读后感想

这是霍姆斯在给哈佛大学本科生演讲的一篇结束文。从这一篇文章中,我读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性和崇高性。“法律并不是一个属于艺术家或者诗人的领域,法律是理想的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应当是一个思想者,思想者的任务就是“使某种事物到全部事物的路径显得更为清晰,说明你的事实与宇宙框架之间的理性联系”。法律职业需要我们用更多的精力去思考分析问题,并且将所思考的东西能够变得清晰明了。

文中提到我们学习法律的人,还需要做到不但要精通法律的知识,也需要精通一些相邻的学科的知识,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有实践性的判断。文章原文如是说“如果你的专业是法律,那么通向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立法理论、伦理学的道路都是清晰的,因此有许多条道路都通向你对生命的最终观点。对于其他任何专业也都是这样,唯一的区别在于发现那条道路的难度。要精通任何一门知识,你都必须精通那些相邻学科的知识。”“想要理解任何东西你就必须理解全部。”这些话是对法律职业者的挑战,法律职业虽然是一个理想的职业,但也需要去面对这些挑战,精通这里所有的知识,才能够在法律职业上有所建树。

同时,既有的法律职业的发展方向并非是已经固定,没有新鲜的东西可以发掘了,如文中所提“在法律这个职业里还有一些开放的领域,也还有一些道路将从那里把你们引向你们想去的地方”,也就是说这一法律职业的生涯需要我们去不断的探索,不断的进取,而且这些引导的所去的方向并不一定是美好的,并不一定有鲜花拥簇,也并不一定如玫瑰般的温床在等待着我们。

文章在也提到“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结果是轻松的”,言下之意让我体会到霍姆斯讲道法律职业要有好好的进步与发展也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法律职业也面临着理论与实践的磨合,“当你们为了指定的任务而接受生命赋予你们的事实的时候,你们的教育才刚刚开始”,法律职业更是一门实践的职业,法律职业的路上需要理论和实践不断结合。

读到最后,也体味到了法律职业的理想与法律职业的现实之间还是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和奋斗的。法律职业生涯是艰辛的,不过要在这里有所成就,必须要有一定的信心,“要得到伟大的思想,你必须成为英雄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只有当你已经独立工作的时候——你已经感觉到自己周围是比围绕着垂死者的孤独更加孤独的黑色港湾的时候,当你已经怀着希望和绝望相信自己不动摇的信念的时候——你们才能如愿以偿。”如是便是对法律职业者艰辛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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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法律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着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一本小册子,这本不过五六万字的小书却成为了涉足社会科学的年轻学子的必读书之一。尽管时隔七八十年,里面描述的过去岁月里种种对我来说也仿佛似曾相识。中国的近代史向来被认为是惊天巨变、翻天覆地的百年,但费老有意无意地向我们暗示隐藏在表面的惊涛骇浪之下,那社会结构深处的平静绵延。

  《乡土中国》全书分成十四个篇目,共同勾勒了传统中国的面目轮廓,也正因为是对传统中国的勾勒,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当今中国的描摹。每个民族有其独特的历史,从而展现出丰富的形态。我们要去更好的理解理解这些形态,就要去探究背后的原因。

  传统中国的生产力条件可以简单概括为小农经济。小农经济的其中两个特点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权力结构和统治策略。这两个特点分别是剩余价值不足与简单再生产。存在剩余价值是剥削的基础,而一般的情况下,中国农民那人均一亩三分地的产量,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之外,往往是所剩无几。即使是今天,粮食产量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但农民家庭也往往需要依靠外出打工或是种植经济作物等方法才能够维持生计。事实上,明朝开始,人均耕地面积就已经非常紧张,也是在那个时候,家庭副业才在这种情况下兴盛起来。存在剩余价值也同时是投资的基础,但小农经济不像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特性不同。在今天我们看到政府通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交通状况、电力水利设施乃至仓库、码头、网络建设都对现代工商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尽管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但此类公共产品的提供一直被划归为政府的义务。而小农经济简单再生产的特点,除了少量的小水利工程之外,其他的投资难免显得大而无用。

  基于以上原因,封建君主们,无论是骄奢淫逸抑或励精图治,都存在根本性的困难。无论是阿房宫还是大运河,都最终导致了短命王朝。在王朝更迭当中,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帝王们你方唱罢我登场之后,无为而治这种统治策略最终被认为是最合理的一种方式,通过几代人的努力,这种实用主义的考量被修饰成了一种道德哲学,从而获得了更加巩固的地位。于是我们看到,自秦之后,国家政权历来只触及到县一级,县级以下,政府往往听凭自治,对绝大多数的农民来说,他们的生活算的上是“天高皇帝远”。乡土社会并不会因为政府放任就会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个的桃花源,无论自治还是他治,都需要有一个权威(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来安排秩序、化解矛盾。乡土社会最终选择了“长老统治”的模式,之所以选择这种模式,而不是我们现在推崇的民主管理,也必然有其内在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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