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读《宪法》有感 -

读《宪法》有感

“《宪法》,多么圣神的一门学科”。

小时候对《宪法》充满了神秘的感觉,现在把这本书捧在手里了,给我的神秘感却不减当年。虽说读了这本书,但对于这本书里面还是有很多东西是不能一时半会就理解的,如“为什么要恢复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怎样提出来的,要怎么实施?”等。在今后的日子里,我想我还会继续去读懂他们,所谓一国之本,你要先读懂它,才能更好地去理解国家的政策、经济、军事等等方面的内容。

一个学期下来,总结一下这学期的宪法之路,最让我头疼的是晚上上课我没有那个feel,最让我佩服自己的则是整个学期的“宪法”课我都去上了;其次是想说的是老师的教学方法,老师从容不迫地给我们讲授《宪法》这本书的重点难点,教学认真,授课的方式也以最大限度让我们容易理解的角度来考虑,这是肯定的,但就我本人的感觉,如果老师在讲解一些重点难点时能够再加上一些相关的视屏的话,我想我们一定能够更加准确更加容易地去理解和消化。

说到宪法学,就不得不知道它的研究对象。宪法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两点,一是宪法的基本原理,即从总体上来研究宪法。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宪法的类型与特征,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实施、保障等等。二是宪法规范,它是从内容来研究宪法的,主要是通过宪法来研究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如国家的性质(即国体)、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即政体)、国家的结构形式(即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社会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作为国家标志的国旗、国微等等。 我认为只要能把宪法的研究对象全部搞清楚,那么宪法这门学科也就基本掌握。

最后,感谢您陪我们度过这半个“世界末日”。

衷心祝福老师:身体健康,事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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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比较宪法读后感

宪法与公民生活作业 《比较宪法》第六编前三章读后感

12124287 陆昕旖

《比较宪法》第六编的前三章按时间顺序先后论述了清季之预备立宪、辛亥革命及北京政府时代的立宪和国民政府时代之制宪的过程,是清晚期到解放前中国制宪的历史。

晚晴在目睹日俄战争中小国战胜大国的逆转,加之本身落后闭塞的封建制度不断遭受到资本主义殖民扩张的侵略,清政府在经历了向西方国家学器之后,效仿日本实施立宪制度。但是,清政府的统治者作为封建地主阶级,无法摆脱其阶级属性的落后。虽先后有派朝中大臣前往西方国家和日本考察,并且预备立宪,但实则是假立宪,真专制,主要表现为将立宪的准备期设定为九年,在各地立宪派多次请愿后才缩短了三年,作为议院试验机关的资政院钦选议员都是由皇帝选定的皇亲贵族,即使是民选议员,其中的民选成分也十分微小。由此可见,以清政府为主体的立宪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它还是以清廷的意志为主导,只是清政府由于形势所迫才进行的有名无实的立宪运动。在这个过程中,诞生了一部被认定为清代颁布的唯一宪法的“十九信条”,其中表现得是君主立宪党人“虚君共和”思想,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但有宪法并不代表实现了宪政,这个问题在后来的中国社会一直存在。

而后从辛亥革命到北京政府时期,宪政体制也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辛亥革命时期制定的具有国家根本大法性质的《临时约法》完全出自赞同革命者之手,缺少民主形式,其本身内容的不足虽在之后的国会组织法、大总统选举法中的到弥补,但北京政府时期的袁世凯干预制宪,解散国会,称帝独裁,使得国会组织法、大总统选举法形同虚设。军阀政府时期的立宪采取经济利诱,体制非常混乱。在整个这段时期中,暂且不论会议的民主性,至少为立宪起草、制定的会议召开数量明显增多,有宪法性质的《临时约法》也在逐步完善。但后来封建势力出现反复,导致宪政体制无法建立。

19xx年国民党完成改组之后,其在宪政时期宪法观念的两大主义为民权主义和五权分立主义。民权主义的提出表达了孙中山对代议制度的不满,五权分立主义来自于启蒙思想家三权分立的思想。孙中山先生明白这样的宪政就当时中国的情形而言不可能即时实现,因此提出军政和训政时期,应该可谓为宪法的颁布做了一些准备。但其中也存在问题,训政时期的临时宪法、具体实施方式都没有涉及。后来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经过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二十四次会议后订立,之后立法院通过的修正草案又增加的缺陷,国民大会行使政权机会稀少、总统任期的增加和权力的有所提升再一次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抗战爆发后,本想从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的计划还是被不可抵挡的战争因素搁置,迫使宪政的发展再次停滞。中国宪政体制的发展在迂回曲折中缓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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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读中国宪法史有感

读中国宪法史有感

从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到如今“八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中国宪法走过了百年历史。

19世纪中叶,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让中国人见识到西方国家的强大以及自己国家的落后,但所谓的认识也仅停留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阶段,而落后的根本的典章制度,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清朝政府并为进行变动。直到19xx年日俄战争后,人们才从日本立宪而强大的事实中受到了教益,产生了立宪的愿望。19xx年颁布了由官僚起草的以君上大权为纲的,具有明显欺骗民意的《宪法大纲》。19xx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宪法则成为了各派政治力量争夺的“名器”,以使自己的统治取得“合法性”。期间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生效的临时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宪法变迁史简直不堪回首。它以“君权宣言”开始,以破坏宪政的“临时条款”结束,历时41年,期间共出台宪法10部,除破坏宪法的“临时条款”以及政府组织的条款、国民党党治的条款得到实行外,凡涉及真正现代宪政原则的几乎从未兑现。所以,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宪法一天也没有过。

19xx年新中国成立,开始了新中国自己的立宪工作。但实际上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 产 党就搞了一些地方性的宪法,如:19xx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但事

实上,这些文件都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实现。直到19xx年秋,解放战争取得了基本胜利,新中国即将诞生。于9月21日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国策和总任务等。由于当时人民革命战争还在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在广大新解放区尚未进行,人民群众尚未充分组织起来,所以不具备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并制定宪法的条件,只能以《共同纲领》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最高准则。因此《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此后,我国先后完成了全国大陆的统一,完成了土地改革以及其他的民主改革运动。19xx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刘少奇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建国后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19xx年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它正确总结了100多年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以及建国后30多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并注意吸收了国际上的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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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七年二班 宪 法 读 后 感

宪 法 读 后 感

伯都中学 七年二班 崔佳丽

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 产 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法,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法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看完宪法,它使我受益匪浅:

一。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让我们明白了宪法的重要性,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因此,掌握

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了解了宪法的意义。 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靠不断的学习和积累,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学习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宪法学人,最好是公允且深入地了解和剔择人间共同的宪法哲理,努力感受、观察、理解和表达此时此地最根本的宪法难题和政法环境;分析性和创造性地运用宪法学概念,从历史和当下的政治实践的常与变、苦与乐、经验和教训中,挖掘、提炼和发挥规范性资源(原则和规则的体系),以缓解或化解此根本性难题。如此一来,宪法学才可获得实在的经验基础,才可获得厚重的历史正当性,才可兼具解释和批判的效能。尽管现在我的学识水平不能完全理解这本书,但我仍然收获颇多,对于开阔视野,养成良好的思考习惯帮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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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我读宪法有感

我读宪法有感

市地震局业务科 李松

近期,地震局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通过这次学习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 产 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

党章写入宪法,确立了党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为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提供了宪法保障。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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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宪法学,读后感

《宪在:生活中的宪法踪迹》读后感

读到一本好书,就相当于结识了一位良师益友。先谈谈,为什么要读这本书的。首先就是因为老师留下的作业,要求读一本有关宪法的书,并写下读后感。这样的作业我是很喜欢的。许多人说,读书没用。读书的确是一件在短时间内,看不到什么效果的,但它就像是小溪汇聚一样,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转过身,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一条大河,甚至是一片大海。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句话:“要么运动,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

其次,选择读这本书,是既偶然又必然的一件事。先前提到过,主因是因为老师留下的作业。我是喜欢读书的,只是有时会耐不住性子,对,这样就引出了一点原因,因为这本书它薄。有多薄?目测是1.5cm的厚度。比我之前在图书管中借到的评议宪法的书,实在是薄了太多。对法,一直以来我是保佑崇敬的态度的。很简单,没有法,社会就无法正常有序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他也是正义的,公平的。我也曾想过选择法律专业,但是自己的兴趣所在终究不是在这里,这是题外话,就不必多说了。

很多人,都觉得法,宪法,都是很抽象的,它虽然源于生活,但是在人们的高度总结、扩展下,又运用了及其专业的术语,总是让人有一种遥远的感觉。就像是学以致用一样,面对枯燥的条文,我更喜欢运用到实际生活当中。更何况宪法应该是“活的”,因为他需要,也的确是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成长着的。按着这样的想法,我以“宪法与生活”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最终,找到了这本书《宪在:生活中的宪法踪迹》。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千帆教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以及法学院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主任。本书收集了张教授近年发表在报刊和电子媒体的短文或讲演,分涉中国宪法的回顾与展望、宪法与爱国、地域平等、财产权保障、行政法治等十二个领域。第一眼看到这本书书名时就觉得其中肯定另有深意,正如张教授解释:“之所以采用了这个书名,一是取‘现在’的谐音,表明宪法既不是逝者如斯的过去时,也不是遥不可及的将来时,而是‘现在进行时’,我们最关心的是现在这部正在使用中的宪法;而是暗含着宪法无所不在的意思,它关系着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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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论宪法能力》读后感

《论宪法能力》读后感

刘江芊

09级法五

2009302430079

内容拽要:宪法能力①不仅是社会进化的产物,而且也与人之理性密不可分;宪法能力的形成过程不仅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而且也是人之理性发挥效用的过程。因此,宪法能力的大小,既受制于宪法自身及其所处之社会的发育水平,而且也决定于人之理性的发达和人为努力的程度。在这个意义上说,宪法能力研究不仅将有效促使人们对于宪法之原理性反思,而且也势必推动整个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并能够有效解决诸如中国之类后发型国家所推行的理性建构主义宪政路径的理论困境。

关键词:宪法能力,特权泛滥,社会转型,理论主义

根据迪尔克姆②的观点,宪法的本质性能力是社会团结凝聚力。宪法是社会团结的象征。在一个倡导文明的时代,我们除了借助于宪法之外,似乎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来重塑被社会分工所破坏了的政治认同乃至整个社会团结——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职业活动越来越专门化的人们发现他们彼此之间在信仰、观点和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变得越来越互不相同。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如何实现社会的整合,避免分裂?这就需要社会成员之间存在最低限度的价值认同,而宪法在建构这种最低限度的价值认同上发挥着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

然而,中国向来是个人情社会,同时也是特权泛滥的社会。在中国,随处都可以看到很多政府官员利用职能之便大搞特稿特殊化,享受普通大众无法享受得到特权。这种新闻和报道在网上随处可见,这也正反映了我们的国家法律能力的缺失。未能真正地做到人人平等。前段时间所发生的事件更是把这缺点展露无疑。正如汪国华教授所说,中国是一个“后发型的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从下上的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专有财产,到秦开始封建制度,君臣等级分明,中国社会无一不是人治大于法治。即使被人赞为青天的包拯,也是特为统治阶级定制了龙头铡,平民即使是死,也只能落得狗头铡伺候。

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改良,是在保留原有的宪政体制下所进行的改革。这就注定在这场改革中宪法所承受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其中任何一项大的改革都涉及宪法问题,宪法承载着人们太多的期望。为确保宪法能够尽可能的完成其历史使命,有必要充分发掘宪法自身的固有能力,整肃制约宪法能力发挥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宪法能力发挥到最佳状态。此即所谓宪法能力建设。中国要建设宪法能力面临着诸多的障碍:其一是心理性障碍。其二是功能性障碍。其三是器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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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论宪法能力》读后感

论宪法能力读后感

内容拽要:宪法能力①不仅是社会进化的产物,而且也与人之理性密不可分;宪法能力的形成过程不仅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而且也是人之理性发挥效用的过程。因此,宪法能力的大小,既受制于宪法自身及其所处之社会的发育水平,而且也决定于人之理性的发达和人为努力的程度。在这个意义上说,宪法能力研究不仅将有效促使人们对于宪法之原理性反思,而且也势必推动整个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并能够有效解决诸如中国之类后发型国家所推行的理性建构主义宪政路径的理论困境。

关键词:宪法能力,特权泛滥,社会转型,理论主义

根据迪尔克姆②的观点,宪法的本质性能力是社会团结凝聚力。宪法是社会团结的象征。在一个倡导文明的时代,我们除了借助于宪法之外,似乎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来重塑被社会分工所破坏了的政治认同乃至整个社会团结——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职业活动越来越专门化的人们发现他们彼此之间在信仰、观点和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变得越来越互不相同。在多元文化的社会中如何实现社会的整合,避免分裂?这就需要社会成员之间存在最低限度的价值认同,而宪法在建构这种最低限度的价值认同上发挥着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

然而,中国向来是个人情社会,同时也是特权泛滥的社会。在中国,随处都可以看到很多政府官员利用职能之便大搞特稿特殊化,享受普通大众无法享受得到特权。这种新闻和报道在网上随处可见,这也正反映了我们的国家法律能力的缺失。未能真正地做到人人平等。前段时间所发生的事件更是把这缺点展露无疑。正如汪国华教授所说,中国是一个“后发型的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从下上的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专有财产,到秦开始封建制度,君臣等级分明,中国社会无一不是人治大于法治。即使被人赞为青天的包拯,也是特为统治阶级定制了龙头铡,平民即使是死,也只能落得狗头铡伺候。

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改良,是在保留原有的宪政体制下所进行的改革。这就注定在这场改革中宪法所承受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其中任何一项大的改革都涉及宪法问题,宪法承载着人们太多的期望。为确保宪法能够尽可能的完成其历史使命,有必要充分发掘宪法自身的固有能力,整肃制约宪法能力发挥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宪法能力发挥到最佳状态。此即所谓宪法能力建设。中国要建设宪法能力面临着诸多的障碍:其一是心理性障碍。其二是功能性障碍。其三是器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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