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代议制政府》有感
第一次接触《代议制政府》是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课上,老师提到这本书,后来知道这本书属于行政学名著后,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我在课后把密尔的《代议制政府》借回来进行研读。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特别吃力,有些文字特别拗口,但坚持下来以后,却是收益不少。下面是我读完《代议制政府》所学到的一些知识。
密尔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先驱,他的思想对西方政治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书中,密尔认为政治制度是人们的劳作之下的产物,由人制成同时也是由人去操作、运行,所以“它需要的不是人们单纯的默从,而是人们积极的参加;并须使之适应现有人们的能力和特点”。在此基础之上他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条件:“为人民而设的政府形式必须为人民所乐意接受,或至少不是不乐意到对其建立设置不可逾越的障碍;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使它持续下去所必要的事情;以及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使它能实现其目的而需要他们做的事情“。简单讲,就是政府的建立要符合人民意愿,这样才具有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之上人民努力去进行政治参与、政治活动,让这个政府得以正常运作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不是使得整个社会都处于政治冷漠或强烈的政治不满中。
密尔首先确立了“好政府”的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政府的统治必须有助于增进被统治者的好的品质,即促进人民的本身的智慧和美德;二是政府必须利用它本身存在全部好的性质来实现正当的目的,即政府行为要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准则。既然政府是由人们组成的,同时也是人们选择的结果,那么人民建立政府的很大部分目的就是为了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是为了公共福利,而这里密尔把公共福利看成是促进人民的智慧和美德,一个具有“智慧和美德的社会”将会促进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和社会各方面不断进步、和谐,这的确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同时除了促进人们的智慧和美德之外,政府也要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下活动,政府要把好的绩效奉献给自己的广大人民,而不是其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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