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代议制政府读后感

读《代议制政府》有感

第一次接触《代议制政府》是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课上,老师提到这本书,后来知道这本书属于行政学名著后,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我在课后把密尔的《代议制政府》借回来进行研读。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特别吃力,有些文字特别拗口,但坚持下来以后,却是收益不少。下面是我读完《代议制政府》所学到的一些知识。

密尔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先驱,他的思想对西方政治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书中,密尔认为政治制度是人们的劳作之下的产物,由人制成同时也是由人去操作、运行,所以“它需要的不是人们单纯的默从,而是人们积极的参加;并须使之适应现有人们的能力和特点”。在此基础之上他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条件:“为人民而设的政府形式必须为人民所乐意接受,或至少不是不乐意到对其建立设置不可逾越的障碍;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使它持续下去所必要的事情;以及他们必须愿意并能够做为使它能实现其目的而需要他们做的事情“。简单讲,就是政府的建立要符合人民意愿,这样才具有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之上人民努力去进行政治参与、政治活动,让这个政府得以正常运作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不是使得整个社会都处于政治冷漠或强烈的政治不满中。

密尔首先确立了“好政府”的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政府的统治必须有助于增进被统治者的好的品质,即促进人民的本身的智慧和美德;二是政府必须利用它本身存在全部好的性质来实现正当的目的,即政府行为要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准则。既然政府是由人们组成的,同时也是人们选择的结果,那么人民建立政府的很大部分目的就是为了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是为了公共福利,而这里密尔把公共福利看成是促进人民的智慧和美德,一个具有“智慧和美德的社会”将会促进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和社会各方面不断进步、和谐,这的确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同时除了促进人们的智慧和美德之外,政府也要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下活动,政府要把好的绩效奉献给自己的广大人民,而不是其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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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代议制政府》读书笔记

《代议制政府》读书笔记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是19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被西方学者喻为“19世纪英国不列颠民族精神的象征”、“理性主义的圣人”。他的名著《代议制政府》(Considerations on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发表于19xx年,是西方学者公认的有关议会民主制的一部经典著作,对英国以及欧美各国的政治制度有较大影响。结合徐大同先生的《西方政治思想史》一书和王连伟老师的《密尔政治思想研究》一书,我仔细阅读了《代议制政府》(〔英〕J·S·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xx年版)。在此以读后感的方式完成王老师的作业,并发表一些自己的感想和看法。

一、关于密尔及其所处的时代

密尔自幼受其父亲老密尔的严格教育,并受业于边沁和奥古斯丁门下,继承了功利主义学说传统,继边沁和老密尔之后成为该学派的领袖。密尔在英国政府的印度部任职多年,19xx年退休,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1865年被选为韦斯特敏斯特的议员,在英国下院任职两年。

密尔所处的英国19世纪是个大变革的时代。工业革命后英国的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这一时期英国经济迅速发展,工业革命改变了英国的经济和人口布局,也使得英国近代阶级关系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工人运动与政治改革此起彼伏,19世纪在英国共发生过四次主要的政治改革与工人运动:1832年议会改革,1838—1858年的宪章运动,1867年议会改革,1884—1885年的议会改革。这些实际的政治改革经验为密尔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此外,这一时期各种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社会主义思潮盛行,影响了密尔的政治思想。代议制政府(更确切地说,是代议制政体),是密尔政治思想的实现途径,密尔的自由主义、功利主义思想也体现在其《代议制政府》一书中。

二、书中主要内容

1.政府的起源、目的、好政府的标准及理想上最好的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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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公民素质的培养——读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

公民素质的培养——读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

约翰.密尔(1806-1873)于1861年发表了《代议制政府》一书。此书是经过他大半生的思考,在他五十五岁时发表的。书中自始至终展示着作者一种包容并蓄的情怀。读完该书,有以下启发。

一、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一)作者得出代议制政府是理想政府的结论是个逻辑推导的过程。

作者认为好政府所依靠的最重要的原因和条件是作为统治对象的人的品质。公众的智力和品质与政府官员的智力和品质的同等重要。与此相对应,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是组成社会的人们的美德和智慧(润滑剂、原材料、养分)。第二要素政府机器本身的性质,即政府善于调动积极因素达到目的的程度,是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政治能动性和能力1。因此,政府的最重要的优点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以及提升公共事务提升能力。简而言之,改善事务的同时,提升公民素质(重点是提高人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政府惟有克尽职守方能更有效的促进人民的进步。一切旨在成为好政府的政府,都是由存在于社会各个成员中的一部分好品质,为管理集体事务而组成的。一个国家的制度能将积极因素(好品质)组织起来的越多,组织形式越好,政府也就越好2。

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具有最大限度将积极因素(公民的好品质)组织起来的机制。平民政府在此方面表现出优越性。他的优越性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一是强调自己捍卫权利的能力和意识,二是强调个体创造繁荣的能力强,并呈现个体之间的差异和多样性3。

平民政府的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每个公民不仅对该最终的主权的行使有发言权,而且至少是有时被要求参加政府,亲自担任公共职务。在此过程中,公民的好品质(或称之为积极因素)被培养和组织起来。因此,完全的平民政府具有提供良好管理和促进民族性格发展两方面的卓1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xx年,第15 页

2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xx年,第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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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代议制政府》的读后感

《代议制政府》读后感

我们首先要记住,政治制度是人的劳作;它们的根源和全部存在均有赖于人的意志。

当一项制度,或一套制度,具有民族的舆论、爱好和习惯为它铺平的道路时,人民就不仅更易于接受,而且更容易学会,并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以维护这种制度,和把它付诸实施,俾能产生最好的结果。当政府的权力被抛入天平盘时,在其他一切力量因素方面弱得多的一方可能大大占优势;并可能仅仅由于这一点而长期保持优势,尽管政府无疑是处在机械学上叫做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中,象用较小的一头倒立着的东西那样,一旦被干扰,就失去平衡,越来越离开以前的状态,而不是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好政府的第一要素既然是组成社会的人们的美德和智慧,所以任何政府形式所能具有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促进人民本身的美德和智慧。对任何政治制度来说,首要问题就是在任何程度上它们有助于培养社会成员的各种可想望的品质——道德的和智力的和积极的品质。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政府,就很可能在其他一切方面是最好的,因为政府的实际工作中一切可能的优点正是有赖于这些品质。

一切旨在成为好政府的政府,都是由存在于社会各个成员中的一部分好的品质为管理集体事务而组成的。代议制政体就是这样一种手段,它使社会中现有的一般水平的智力和诚实,以及社会中最有智慧的成员的个人的才智和美德,更直接地对政府施加影响,并赋予他们以在政府中较之在任何其他组织形式下一般具有的更大的影响。虽然在任何组织形式下,他们所具有的影响都是政府中一切好事物的根源和阻止一切坏事物的条件。一个国家的制度所能组织的这种好品质越多,组织形式越好,政府也就越好。政治机构除克尽厥职而外也无其他方式能更有效地促进人民的进步。相反地,如果政府机器构造得不好,以致不能克尽厥职,就会处处感到它降低人民的道德和压抑人民的才智和能动性的后果。生活中的成功愈被看做或相信是命运或偶然事件的结果而不是努力的结果,嫉妒就愈发展成为民族性格的一种特征。全人类中最嫉妒的是东方人。代议制度的永久性必然有赖于人民在它遭到危险时随时准备为它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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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权力与繁荣》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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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繁荣》读后感

在这本书的序中提到奥尔森对于权力、政府、政治与经济相联系所提出的思考,对于我来说这些理论是比较抽象难于理解的,而且我的价值观中已经形成了对于这些理论的一些看法,虽然说现在应该是没有一个令人满意让人普遍接受的关于权力、政府与政治的理论,但是奥尔森的这些分析为这些问题打开了一条新路,对于我固有的认识是个冲击,例如为什么有的市场经济国家贫穷,有的富裕;为什么市场经济不是保证国家繁荣的唯一条件;什么样的市场经济能够带来经济繁荣等。《权利与繁荣》据我了解到,是受到很多人推崇的,以下就我感触比较深的几点谈谈我的认识。

奥尔森运用比喻的方法阐释了权力的逻辑,提出了国家起源的流动帮匪定居理论。他认为,存在一群流动帮匪,到处掠夺。后来,这群流动帮匪发现,通过在固定地区征税,对该地区提供保护等公共产品,能够得到更多利益。于是,他们定居下来,对其成员制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严格保护成员产权,不准外来者掠夺该地区,也不准内部成员随意掠夺或盗窃他人财产。这样,国家就产生了。当税率过高时,就可能导致生产下降,从而可能使税收总额减少。因而,最优税率应该为:税率提高增加的税收恰好等于税率上升导致生产下降造成的税收损失。为了增加税收,定居下来的匪帮就会提供公共物品、保护产权等。

在第二章,奥尔森介绍了民主的起源、代议制政府的财产和契约权利制度以及民主的必要性。奥尔森认为,拥有绝对权力的专制者不可能在他的领地里创造另一个独立的权威以确保权力的恰当和有序继承,因此专制统治的继承危机是与生俱来的。当一个专制王朝进入“盛世”时,臣民总是希望君主长命百岁以延续他们的安定生活和社会经济的繁荣。显然这是不可能的,随着科学技术以及思想的进步,人们逐渐发现了君主制的弊端,奥尔森在这里就去掉了对专制君主眼光长远的乐观假设,认为专制者总是存在采取短视措施的可能,他会从侵占其臣民的资本中得到收益,他会想方设法逃避执行契约,拒付债务,并且不断发行新币以谋取眼前之利。这时他的激励动机就如流窜匪帮一样,狭隘利益促使统治走向了终结。奥尔森认为,一般情况下,每个专制者总是被其他的固定或流动的匪帮所代替,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一个专制政体的结束才会被一个民主政体所取代。权力机构逐渐向民主政府过度。回到理论层面,作者认为民主代议制政府产生有三个必要条件:一是有些历史偶然事件会产生一小群领导人、团体或者家族之间产生权力的平衡,使得任何一个领导人或集团都会很谨慎的避免获得大于其他人或集团的权力,这种制约平衡使民主的产生变为可能。二是不同力量之间存在的权力大致平衡并且不会破裂,这样小块地方的专制统治就不可实行。第三是无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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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论自由读后感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 密尔十九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经济学家,从一定程度上说也可以说是一个政治理论家,甚至还是一个政治活动家。密尔出生于一个教育环境良好的家庭,其父是著名实证主义哲学家詹姆斯·密尔,密尔的思想受到他的父亲以及其它英国和法国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者柏克莱、休谟、边沁、孔德等人的影响。密尔著作较丰,除《论自由》外,还有《逻辑体系》《政治经济学原理》《代议制政府》《功利主义》以及《威廉·汉弥尔顿哲学的批判》等。密尔是古典自由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自由主义的几乎所有原则在密尔的著作中都有论述,《论自由》则是密尔表达其自由主义人权思想的最重要的著作,它与洛克的《政府论》(下篇)、罗尔斯的《正义论》并称为自由主义三大经典著作。还有人把《论自由》的发表作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最后完成的标志,由此足见密尔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中的重要地位。

此书在中国,继严复的文言文译本之后,又有程崇华先生的译本,收在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约翰·密尔在该书中,阐明了个人自由在社会和政府以及法制中的限度。他主张个人应有充分的自由,认为人类自由有适当的领域:第一,为“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最广义的良心和自由”,“思想和感情的自由”,包括发表言论和刊发意见的自由,要求在不论实践的或是思考的,是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间题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第二,要求有个人的“趣味和志趣的自由”,有按照自己性格来订定自己生活的自由;第三,有个人之间互相联合的自由,这种联合无害于他人。

那么,社会的权威在哪里呢?社会对个人应有什么限制呢?约翰·密尔认为,一个人的行为任何一部分一旦有损于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应有了裁判权”。每一个人既受着社会的保护,对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每人既然事实上生活在社会中,对于其余的人也就必须遵守某种行为的准则。这种行为,首先是“彼此不损害利益”;每人都要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若有人不愿履行,“社会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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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权力与繁荣》读后感

《权力与繁荣》读后感

为什么有些国家贫困而有些国家繁荣?这是《权力与繁荣》所探讨和回答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后各个国家在经济发展领域的不同表现更是引发人们的思考。奥尔森的《权力与繁荣》,主要讨论了怎样才能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长远发展和繁荣的问题,并且用了较大的篇幅说明社会主义的苏联问题,对于不同形式下政府的经济情况,说明了只有民主和法制的社会制度和政府之下,经济才会繁荣,民主的权利更容易导致繁荣。显然奥尔森所提出的经济与权力运行理论对现今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奥尔森看来,一个国家要想达到长期的繁荣与稳定的前提是必须有一个民主的或者至少是非专制的政体存在。奥尔森在书中有形无形地给我们构建了这样一个经济发展与长期繁荣的政权模型——强化市场型政府。也即是,这个政府有足够强大的权利去创造和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力、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相应的约束而无法剥夺或侵犯私人权利,那么这个政府就是市场强化型政府。并且奥尔森在书中还给我们一个如何实现市场强化型政府的条件——共容利益。

共容利益主要是指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或拥有相当凝聚力和纪律的组织,如果能够获得特定社会总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同时会因该社会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损失,则他们在此社会中便拥有了共容利益。简单地说就是让更多的人从社会发展中得到实惠。

奥尔森认为,当市场达到完全竞争并存在清晰的激励生产的措施时,贸易便会发展,社会也会随之繁荣。而社会存在大量的掠夺和攫取而不是创造财富时,社会发展便会停滞。简而言之,就是把资本用于生产,社会则繁荣;用于少数集团的私利,减少了社会产出,社会就会衰落。因此,作者还大力分析了握有权力的人们。

高投资会导致产出的增加,进而导致经济的增长,而高投资的前提条件是投资环境的稳定,即与投资者的长期预期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执行契约、稳定的货币和稳定的政策。而即使专制者提供一定的安全环境,但是由于其权力不受制约,因而就有随意破坏这种环境的可能性,他的承诺也没有效力,因为没有响应的权力去制约他。民主体制则不然,民主的逻辑使得各方相互牵制,任何一方都不会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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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近代史读后感

真相,总在历史最深处

——《辛亥:摇晃的中国》读后感

张鸣一书《辛亥:摇晃的中国》化繁为简,以老辣笔法,全景勾勒晚清民国大班底,追踪这场中国内部的革命,呈现革命的创世记与诸神谱,讲述对我们有特殊价值的一种重要真相。尚武中国,丛林之争,枪杆与笔杆,暗杀与炸弹,造反与经济,革命与保皇,立宪与新政,科举与学堂,里里外外,再现原态。

在张鸣看来,立宪制相比共和制更加符合当时的国情,立宪制推动士绅阶层分享权力,实行地方自治,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平过渡。也正是由于立宪派的参与,辛亥革命的火药味没有那么浓。当时除了立宪派、革命党,还有一个保皇派。保皇派的目的是救大清,然后救中国;立宪派是救中国,顺便救大清;革命派是只救中国,不救大清。清朝也知道立宪有助于保住江山,所以才积极推动立宪。从现在看来,当时清朝的预备立宪其实已经走得很远了。而革命党人似乎更加注重抓权,他们明白一旦朝廷立宪成功,革命也就夭折了,权力更无重说起,所以清朝决心立宪之日,也是革命党疯狂暗杀作乱之时。如此说来,立宪其实是避免动荡的一条生路。可惜朝廷对于立宪只知其表,不知其里,立宪的本质是与士绅阶层分权,保障士绅阶层的利益,从而稳固大清。年轻气盛的皇族们只知道嘴里说立宪,手里却积极收回权力,这使得一切努力最终覆水难收,使改革的运行脱离了立宪的轨道而进入革命派的掌握。虽说辛亥革命是一场没有准备好偶然的大变革,但偶然中包含着必然,辛亥革命之所以在武昌打响,看似偶然,其实其中包含了无数仁人志士的心血。从1840年开始,先进的中国人从未放弃对于国家命运的探索,但在地主阶级的革新运动、农民战争、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均失败之后,资产阶级领导的暴力的革命运动必然会走上历史舞台,所以说,辛亥革命的爆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辛亥革命带给中国和中国人的,其实是持久的制度困扰和变革焦虑。”在先进的中国人和知识分子精英们信奉的进化论历史观里,制度的演进,是进化的必然,已经进化到先进的制度,任何“退步”,都是开历史的倒车。或许清末君主立宪才是当时中国最好的选择,是慢慢走向代议制政府的最好路径,突然在落后的国情上学习最先进的共和体制,并不是中国的幸运。那群满怀救国图存理想的革命党稀里糊涂偶然的获得了武昌首义乃至推翻满清成立民国的胜利,却极可能在国家整体发展轨迹上拔苗助长、适得其反,革命不仅没能解决旧的问题,还产生了新的问题,退无可退,历史就只能继续以破坏性的方式往前走,正好“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革命,继续革命,更激烈更深层次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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