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积极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做到领导高度重视,分工专人负责,层层分解目标,工作措施有力,跟踪问效到位,工作进展良好,确保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顺利进行,现将民政部门承担的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完善城乡低保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资金社会化发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户7286户,低保人数9685人,保障面达城市人口的9%。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770户,33979人,达全县农业人口的4.5%。二是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全面提高。为保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标准,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20xx年135元提高14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20xx年50元提高到60元,城乡低保资金已足额发放,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689.8万元,农村低保金2446.5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城市低保复核认定工作。为切实规范城市低保工作,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按照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已于8月x日,召开了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会议,对城市
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全面复核认定。复核认定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各乡镇、办事处均分别成立了复核认定领导小组、评议小组、监督小组等相关组织,并分别在乡、村两级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居(村)入户调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程序办理。为确保复核认定工作落在实处,县民政局组成两个工作小组,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低保办人员参加分赴全县19个乡镇办事处、2个管理园区进行现场指导、督导、督查、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复核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四是低保资金配备到位。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不受损害,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兑现,在中央、省、市财政直接拨付资金的情况下,县财政在财力十分很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确保城市低保每年匹配资金20万元,农村低保按20%的比例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维护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五是档案管理达标规范。农村低保档案分县、乡、村三级管理,城市低保档案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乡镇留存备案花名册及复核认定表,省、市低保工作检查给予很高评价。六是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按照上级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乡村两级均建立常年固定公示栏,常年公示城乡低保对象人员名单、低保标准,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相关的城乡低保的人访、信访件,我们组织专人及时查处,不推不托,将查处情况及时向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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