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民办教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进一步开展以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为重点,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区民办教育呈现健康、稳定发展的趋势,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29所,非学历培训学校4所,民办高中1所,高考复读部3所。在校学生(幼儿)8962人。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1、高度重视。将民办教育摆了在基础教育的重要位置,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民办教育联系会议制度,成立了民办教育机构评审小组,形成了由区教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参与的民办教育管理网络。经过精心准备,仔细谋划,于年初召开了民办教育工作会,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民办教育工作者和民办学校举办者认清了形势,统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劲,增强了办学信心,对于全区民办教育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对全区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级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办学许可证的审核,确保办学许可证上的信息真实、准确,也保证了办学许可证的严肃性。二是严格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行政许可。按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制定了《区幼儿园管理办法(暂行)》、《区简易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暂行)》《申办民办学校、幼儿园流程》等管理办法,严格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审批及办学许可证的发放。
3、狠抓校园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把师生安全作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相继制定出台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教育安全管理的通知》、《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及接送幼儿工作细则》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各民办学校、幼儿园也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确保校园安全。定期组织教育、公安、食品卫生、消防、安监等部门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校园周边环境、接送车辆、校舍房屋、活动场所、教具玩具、食品卫生、消防设施等进行专项整治。庆阳“11.16”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11月x日由分管教育的区委宣传部长及副区长主持召开了全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民办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亲自参加,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部署全区学校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并由教体局牵头,安检、交警、公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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