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中学五月安全工作总结
本月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关于抓好食品安全的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杜绝学校学生食物中毒等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贯彻“安全事故,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上级下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有检查有记录,从而保证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还抓好了其他安全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5月x日、23日杜永健校长召开了两次食品安全专题会议,专门部署落实市县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全校无一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根据上级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各种制度。如:《芮城中学中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等。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组织健全,发生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校长杜永健任组长,分管的副校长张世威、吕武平任副组长,主抓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人员配合抓,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层层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的相关内容,平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则实现倒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学校要求,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处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对米、面、油等食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进货渠道、统一质量,保证学校用粮安全。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实行登记、验收制度,专人负责,以备查验。禁止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掺杂掺假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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