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国新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的审理报告 ( ) 刑初字第 号
一、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被告人章国新出于个人图财目的,多次翻窗进入体彩中心摇奖厅,并窃取摇奖专用彩球,造假投入使用,此事迅速在全省、全国通过媒体传开,广大彩民情绪激愤,并对政府发行彩票的真实性产生怀疑,造成彩票销售量急剧下降。
被告人章国新,男,43岁,汉族,x年x月x日生,高中文化,武汉市人,系武汉市某重型机械厂工人,家住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238-5号。20xx年5月7日因涉嫌诈骗经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武昌区公安分局于5月8日执行逮捕。现押于武昌公安分局看守所。 被告辩护人刘天兵,武汉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被告人章国新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由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x 月x 日以武检起字[2001]x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x月x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及其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章国新及其辩护人刘天兵,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三、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
于20xx年4月18日晚,章国新顺着窗户爬进湖北省体彩中心摇奖大厅,看到放彩球的密码箱只是加贴了封条,但封条是不干胶的,撕了后可以原样封上。他将箱子打开后,拿了3个“1”号、3个“7”号、1个“6”号和1个“9”号共8个摇奖用的兵乓球。第二天在家中,他用刮胡刀片将兵乓球割开,将沙塞入“6”号彩球,其它几个彩球在每一个球中用502胶水和透明纸固定一颗小镙丝帽后,再用透明胶纸贴住粘口,其中有一个“7”号球做瘪了。当天晚上,他又翻进了摇奖厅,按原来的顺序将作假的8个彩球放入了专用球盒,并将封条封好。4月20日,他买了5注彩票,在下注号中,分别填了作假的“1”、“7”、“6”、“9”号彩球的号数。4月30日开奖时,章国新到了开奖现场。摇奖时,有个球滑不动,礼仪小姐还用手动了几下,结果引起彩民起哄现场情况混乱。后案发,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章国新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