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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学校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的发展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纯女生的幼教学生使得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安全管理工作任
务重。为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德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解决今年部分中层干部任职年龄到点后留下的职务空缺,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荣教工委〔20xx〕5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拟调整学校部分中层干部。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学班,有***名学生,核定编制**人,现有教职工**人。现有校长1人、副校长3人;德育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
二、 调整岗位情况及原因
1. 设办公室主任1名。
2. 设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
3. 设德育处副主任2名(分管幼师)。
4. 设总务处副主任1名(拟免原总务处副主任)。
三、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除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师德。
(三)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干部原则上逐级提拔,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从后
备干部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管理、严格程序原则。
五、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全校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在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民主推荐的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