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情况的总结
20xx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积极拓展沟通渠道,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赢得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去得了显著成效。大新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法院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有力的促进了全院工作的开展。现将20xx年联络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络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体现的是法院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态度,有利于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从而真正实现“人民法官为人民”。为此,我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强化联络督察工作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院一把手任组长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我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及宣传等日常事务工作,使该项工作真正达到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联络工作网络。
二、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意识
接受监督意识也是法院、法官的一种“宪法意识”。法院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落实,是诉讼民主化的要求。我院积极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于落实“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带头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的意识,真正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根本保证,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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