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制度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此定义可见,高校规章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围内普遍有效性并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其次,高校规章是一定的高校主体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规范;最后,高校规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组织和处理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运行。这些规范都是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必须遵守的,也是他们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更是与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息息相关。
一、 我校制度建设的现状
(一)我校现行管理制度的种类及数量。
根据《甘肃政法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一、二、三、四册)记 载及我校2006-20xx年历年年报统计数据,我校各类规章制度总计439项。涉及党务综合、行政综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团委、教学、科研、人事、学生、外事、审计、财务、国资与后勤、保卫等17大类。
(二)现行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
甘肃政法学院前身为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创建于19xx年。为
了加强对我省政法人才的培养,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甘肃省政府决定,在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基础上,筹建甘肃政法学院。19xx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甘肃政法学院成立,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于19xx年通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19xx年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xx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50年的建校历程,学校已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多层次的办学结构和培养体系,成为在我国有一定影响的政法院校和西北地区政法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我校现行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管理制度初步建立时期。19xx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设置有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马列主义教研室、工会、共青团委员会。行政系统设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图书馆、法律系、干部专修部、总务处等共计15个处级单位。建校初期,学校围绕校风校纪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奠定了我校制度建设的基础。19xx年1月确定甘肃政法学院校训为“求实、严谨、团结、奋进”,先后制定了《甘肃政法学院关于贯彻〈高等院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暂行办法》、《甘肃政法学院法律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管理专业二年制专科教学计划》、《关于修订八九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关于教材建设审批程序的暂行规定》、《甘肃政法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试行)》、《甘肃政法学院教材编写、出版及申请教材出版定额补贴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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