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污染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的
非法开采行为的报告
萍乡市水务局:
市锅底潭水库自20xx年建成以来,即被萍乡市政府确定为萍乡城区供水工程。并于20xx年7月29日发布《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锅底潭水库水质保护和水量管理的通知》(萍府发〔2002〕21号),文件明确规定:锅底潭水库是目前我市城区供水主要产水企业——麻山水厂的重要水源,严禁在水库控制流域内建设对水质有污染的企业。20xx年7月16日,市政府结合市政协报送的《关于我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发布《萍乡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方案》萍府办字〔2009〕115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重点整治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隐患,及时查处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水质的各种违法行为。
锅底潭水库管理局作为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在水库建成后均每年都组织人员进行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如遇严重污染环境行为都会及时上报请求查处。在水库运行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虽多次治理整顿水库控制流域内的污染企业,但选矿、瓷泥矿污染和非法开采行为屡禁不止。
特别是在近期(20xx年前后这几个月当中),水库控制流域内的长丰乡境内,位于长丰乡政府后山坡的瓷泥矿,非法开采有愈演愈烈之气象,并将弃土弃渣乱堆乱放,堆积如山,不做任何处理,更有
甚者将瓷泥矿弃渣倒置在库尾夫归桥或水源流经地,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导致雨后的锅底潭水库都呈现乳白色。
长丰乡政府将20xx年定为“矿产资源整合年”, 积极推进瓷泥矿开采工作,为了控制过度开采,造成水土流失,该乡采取限量、限载措施,严格控制全乡瓷泥的年开采量,不允许超量开采。
政府在推进矿产开采工作的同时,应当加强督促矿产开采企业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控制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做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相得益彰。
任何有正常认知水平的人都知道,上述非法开采行为破坏的是资源,产生的是环境污染和大量水土流失,侵害的是我们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权利。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地方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规。因此,我们请求市水务局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治理整顿水库控制流域内的环境污染企业,并对已经产生的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问题进行治理,还我青山绿水,建立起人水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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