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检修计划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工作方针,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发电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可调性,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厂部应每年编制修改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和下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10月x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三条 此制度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和中电投《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明确规定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检修计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修计划管理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为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的主要职责
(一)精心策划、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二)组织实施《设备检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推行标准化工作。
(三)负责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四)督察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机组的检修间隔和检修等级组合方式按A、B级检修制度执行。
第八条 检修维护工区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落实工区设备检修计划 。
(二) 负责落实“修必修好”的原则,有效避免“设备失修”。
(三) 总结和分析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编写并上报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报告。
第三章 检修计划的立项和编制
第九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原则
(一)检修计划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电厂相关制度的规定。
1、滚动规划的内容与格式应符合《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xx)中附录C中的要求,应包含下列内容:项目类别、工程项目名称、上次A/B级检修的时间、重大特殊项目的立项依据和重要技术措施概要、预定检修时间、预定停机天数、需要的主要备件和材料、费用等。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