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XX年医院感染监测计划
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依据科室主要疾病特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及危险因素的分布等将临床科室的感染风险进行评估,分为高危、中危、低危科室,制定了2015年医院感染监测计划及管理目标,监测频次也有所区别。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定期对全院各相关科室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消毒液、无菌物品和无菌液体等,做好相关记录。针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众多,有重点、有层次的开展监测工作,开展空气、物面、医务人员手等项目监测,严格采样,严格管理。监测频次有所区别:
每月对Ⅰ类环境的层流洁净手术室、药物配置中心、准分子室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月对供应室的灭菌器械灭菌效果、血液净化系统监测。
每季度对Ⅱ类环境的普通(门诊)手术室、导管室、产房、新生儿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ICU、CCU、RCU)、血液病区、供应室无菌区,Ⅲ类环境(儿科病房、母婴同室、妇科检查室、人流室、注射室、治疗室、换药室、输血科、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感染性疾病门诊及其病房)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频次及采样时间见附表1。
(二)检验科应配合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周检查一次供应室的高压消毒灭菌工作,每月对全院重点科室和重点部门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其他普通科室进行轮流抽样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能进入临床科室及有关部门使用,做好相关记录,按期存档。
(三)凡接触完整皮肤、粘膜医疗用品应进行消毒。消毒后的各种物品应每季度进行检测,细菌总数不高于20cfu/g,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凡进入人体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灭菌后的各种物品应每个月进行检测,不得检出任何致病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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