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
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两类核心基础科学问题,结合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领域进行重点部署,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并加强关键科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和集成,以实现若干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申请。
重大研究计划分为“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四类。
“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指导专家组组织新项目启动会、年度交流会、在研项目实地考察、中期评估和结束评估等所需要的费用,主要参与者填写指导专家组成员,资助期限由指导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类项目不纳入限项申请范围。
“培育项目”: 具有创新学术思路和研究价值,尚需进一步探索研究的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重点支持项目”: 具有较好的创新学术思想和研究价值,较强的研究基础和成果积累,并且对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有较大贡献的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集成项目”: 对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具有决定作用的项目,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指导专家组可根据集成的需求,确定资助年限);“集成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该集成方向优秀的领军人物,主要参与者(限9人)应当是该集成方向的实际贡献者,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均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的限制。
申请人应当按照《指南》相关“重大研究计划”的要求和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体现学科交叉研究特征,强
调对解决重大研究计划核心科学问题及实现总体目标的贡献。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相应的“重大研究计划”名称。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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