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合村并城工作的指导意见
郑政文?2011?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全市“合村并城”工作,特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为主线,全面实施合村并城战略,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抢抓机遇,创新体制,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城市(镇)、组团、产业集聚区规划的实施,推动中原经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政府主导、区级负责、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安置优先、产业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合村并城工作。
——合村并城应先进行试点,通过典型引路、重点推进,
设局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内的工程监管和服务。市内五区的项目,按土地性质不同区别对待:国有土地上的项目,由市城建委负责;集体土地上的项目,由市内五区建设局负责。
六、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实施。郑州市合村并城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村办)主要负责市区中心城区建成区外合村并城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合村并城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各辖区内合村并城工作的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合村并城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设立的合村并城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合村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合村并城的行政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合村办的指导。合村并城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
(二十一)加大政策支持、指导和管理。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公安、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和各自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协同做好合村并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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