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派遣合同
甲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乙方:江西万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维护所属单位的治安,保证合法经营、生活正常进行,聘请乙方秩序维护服务。根据相关规定,本着“公正、自愿、平等”有偿服务的原则,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安全、消防设备和卫生条件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甲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不得要求乙方秩序维护员干预或阻碍有关部门执法,不得要求乙方秩序维护员参与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2、乙方服务期间,甲方应提供饮用水和值班用品等必要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
3、甲方聘请乙方秩序维护员 2 名。
4、甲方付给秩序维护员服务费每人每月1700 元整,其中含支付给秩序维护人员的工资和为秩序维护人员上交的社会保险,由乙方代为发放或办理。 2 人每月共计叁仟肆百元整。于当月x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续签合同按每年10%递增。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派出秩序维护员 2 人;
2、服务时间:第一班8:00—至16:00 ,第二班16:00—至23:00,如在超过实际小时工作时间外需要另行加班的则甲方按规定直接支付加班费给秩序维护员。
3、乙方服务的责任范围:负责23楼整层的值班执勤工作,具体要求见岗位制度。
4、乙方的主要任务是严格履行秩序维护工作职能,维护甲方正常的工作和经营秩序,及时发现、报告、扭送和配合处理一般性刑事、治安问题,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努力提供优质秩序维护服务。
5、乙方应按规定派配培训合格的,具备从业资格和独立工作能力的秩序维护员。
6、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秩序维护工作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文明执勤,着装规范,自觉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形象,并应加强对派配秩序维护员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满足甲方合理的要求。对不称职的秩序维护员,经查属实,乙方应及时调换。
7、乙方秩序维护员应尊重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严守甲方商业秘密。
8、乙方秩序维护员在服务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建议,甲方应及时采纳和整改,如甲方不采纳乙方秩序维护员的整改意见,由此造成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因素外,如单方违约中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未履行完合同期秩序维护服务费5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秩序维护服务费的,甲方按该月秩序维护服务费的2%支付每日滞纳金,以此类推。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迟交纳秩序维护服务费,如拖至第贰月将视单方违约,乙方将无条件撤出,并保留提起法律申诉的权利。
4、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未整造成后果的,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
四、补充条款
1、乙方派驻的秩序维护员,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年龄在30—50岁以内。
2、甲方双方采取共同监管驻点秩序维护的制度,如果甲方在工作中发现乙方维护员工作存在不到位的现象,经甲方提出书面的整改意见后仍不能达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不合格的维护员,乙方应及时的调整相应的岗位人员,如乙方不能及时调整岗位人员导致甲方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者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时效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期满需延长,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秩序维护员劳动合同
秩序维护员劳动合同
甲方:白城天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 方:
居民身份证号:
秩序维护员劳动合同
甲方:白城天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 年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试用期一个月。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事秩序维护工作,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第三条:乙方的岗位职责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规定的门岗值勤、巡逻守护、活动安全保卫等任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维护驻勤单位的安全秩序。
三、 劳动保护的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每月四天带薪休假,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安排,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乙方集中时间补休或轮休。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建立健全秩序维护作业指导、执勤纪律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秩序维护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壹仟捌佰元(¥1800.00)。试用期工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00)。此外,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午餐。
第八条:乙方因病或因事请假的,甲方按有关规定扣其相应工资。
第九条:乙方在非职务行为时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均有乙方本人负责。
五、 劳动纪律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有关秩序维护服务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和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乙方工作时应注意工作方法避免与顾客发生冲突,乙方违反规章纪律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严重者予以辞退。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应予以辞退的;
3、 不履行秩序维护服务责任,严重失职,给甲方或客户单位造成重大 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 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5、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保安工作的;
6、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8、 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者政策变化,确需裁剪人员的。
9、 第十七条:乙方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规定交回标志、装备、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4、 合同到期。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当事人要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第二十条:合同期满后,一方不再续订,秩序维护标志收回,其服装和装备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七、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的1%的补偿金
第二十条:乙方除按本合同第十八条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八、 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甲方须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受法律保护。
甲方(盖章):白城天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