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员工职级、岗位等情况给予自带车辆员工一定的交通补贴,反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须按公司要求自驾上下班和公务外出。
一、员工车辆管理要求及审批流程
1、自带车辆员工须提交该车的车辆行驶证、员工本人的车辆驾驶证、保险凭证等资料至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资料提交完整后,填写《广元海和洋实业有限公司员工交通补贴审批表》。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该员工职级及岗位类型对交通补贴标准惊进行核定。
2、员工交通补贴根据核定时间计算补贴费用,随工资发放。
3、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使用的车辆车主须是本人或者直系亲属。
4、员工更换车辆或者车牌号需报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提交相关资料。
5、已申请交通补贴的员工原则上不能申请使用公务车,若发现非特殊情况申请使用公务车的,将酌情扣减当年的交通补贴。
6、交通补贴额度按员工实际出勤天数核定,请假、事、妊娠、产、哺乳假的,按请假天数扣减交通补贴额度。员工年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作扣减。
7、员工交通补贴按其最高职务的相应职级进行核定。
8、员工私车因公在广元市市区以外长途行驶的,需提前向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备案,途中所产生的燃油费按行驶里程由人力行政部进行计算和审核,停车、洗车、过路费据实报销,该费用换入部门国
内差旅费用。
9、员工交通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有关规定将被视同个人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由财务中心从个人费用中代扣。
二、异动情况处理
1、职级发售变动的员工,自职级变动之日起按照新职级、岗位所对应补贴进行发放。
2、员工跨公司调动,根据调动到岗时间核算交通补贴。
三、岗位分类
1、外协类、工程类岗位
负责外部协调或工程现场工作,每天都有外出公务2次及2次以上。
2、技术类、综合类岗位
有外出公务需求,每周外出公务3次及3次以上。
3、内务类
除以上岗位类型外,其余岗位均属内务类岗位。
四、员工交通补贴管理
1、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因限行和正常保养等情况,每月乘坐公司交通车上下班不得超过5天,人力行政中心将对员工乘坐车情况进行核查。
2、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超次乘坐上下班交通车的,需提前向人力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按照乘车天数酌情扣减单月交通补贴。
3、员工每月乘坐上下班交通车超过可乘坐天数并未提前备案的每天扣100元补贴,超过10天的将取消全年的交通补贴。
4、所有职级的员工乘坐交通车上下班均须指纹打卡,如不按规定打卡且不听驾驶员劝告的,每次处罚200元。
五、安全和责任
1、所有享受交通补贴的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主要行车安全,文明礼貌行车,安全责任自负。
2、员工车辆如发生机械故障或交通事故,可向人力行政中心行政部咨询解决办法。
第二篇: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确保正确使用车辆及行车安全。
第二章 车辆适用范围
第二条 车辆使用对象:业务部、行政部、财务部、项目部、公司其他项目组;
第三章 车辆使用登记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三条 车辆使用登记事项及相关要求
3.1 公司车辆使用前须至行政部申请登记,载明车辆使用日期、部门、驾驶人、出行事由、用车时间、起始公里数、协同出行人员明细等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3.2 车辆使用以登记先后顺序为准,如有特殊紧急事宜,经协调综合考虑,安排用车顺序。
3.3 行政部检查《车辆使用登记本》中登记事项是否属实、完整后,将车辆钥匙及手抄表数交予驾驶人员。
3.4 驾驶人员外办事宜结束后,登记《车辆使用登记本》中登记车辆归还时间、交车公里数、本次使用总公里数、发生车辆相关费用、车况、本次车辆使用中违规情况说明等。
第四条 车辆使用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4.1 驾驶人员在驾驶车辆前须检查车况在良好的状况下,核对车辆里程数无误后,方可驾驶车辆。
4.2 车辆驾驶中,驾驶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法》相关规定,用车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凭证交由行政部进行整理汇总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4.3 车辆使用结束后,驾驶人员应将车辆停放在符合公司办公区域车辆安全停放要求的位置,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外观有无刮擦磕碰的情况,记录车辆里程数。
第四章 车辆使用违规处理办法
第五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保险公司保险范围以外的损失或赔偿;驾驶人员非违规出现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由肇事方、车辆驾驶者所属公司、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损失及赔偿,如驾驶人员及车载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和死亡,所属公司积极按法定工伤处理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或补偿。
第六条 车辆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由公司行政部根据车辆擅自使用时间及公里数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第七条 车辆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车辆借出手续;
第八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如违规停放发生罚款及意外损坏,由驾驶员承担;
第五章 车辆保养
第九条 为了维持公司车辆寿命,确保行车安全,行政部应安排人员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
第十条 行政部负责申报及对车辆的年检工作,并要确保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各项保险的交付;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员有责任根据车辆实际状况向行政部申请车辆清洁、维护、维修等,如发现车辆有损坏或机件故障问题未及时汇报于行政部,继续强制使用致使车辆损坏,所需维修费及因此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驾驶员负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互慧共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