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4.27

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44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98号)精神, 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x日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x日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五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考两科)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三)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考四科)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15号)精神,从20xx年起,凡在20xx年x月x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四)有关报名条件的界定

1、“非经济类、法学类”专业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2、“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收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在“满X年”的计算上,可以计算到考试当年的年底。

3、“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

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4、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两科”的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两科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在两个考试年度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五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xx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x月x日9:00至20xx年x月x日17:00。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请考生核对准确后再进行上传。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20xx年x月x日9:00至20xx年x月x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xx年x月x日至3月x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xx年x月x日前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x月x日9:00至20xx年x月x日17:00。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各省辖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税务师资格管理委员会初审,税务师资格管理委员会将初审合格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并打印填写《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复审(联系电话:0371-66767263)。复审合格后,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统一汇总《资格考试

报名表》并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9〕第065号、豫财预外字〔1999〕7号)规定,每人每科交考务费35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5@p(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5@p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不含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主管单位,一份自己留存。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20xx年x月x日9:00至6月x日9: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教材征订与培训

考试教材、培训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371—56987551、56987550。考生报名的同时可自愿在省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征管)科预订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考试大纲和教材全套共286元,其中:税法(一)46元,税法(二)45元,税务代理实务49元,财务会计46元,税收相关法律49元,习题集49元,考试大纲2元。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各省辖市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缴费的依据。各省辖市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缴费。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答题时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报名汇总时,将免试类、非免试类的新考生分别汇总。

(七)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 凡经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到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备案。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

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杭人考?20xx?25号

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xx?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x日至2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x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x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19xx年x月x日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量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xx年(含19xx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xx年。

2、19xx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造价业务满xx年。

3、19xx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造价业务满xx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

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xx年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报考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按规定年限滚动有效(即考试成绩滚动周期为两年)。

五、网络报名、现场确认及要求。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x日至7月x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要求为20xx年以后拍摄的免冠白底证件彩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即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考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打印的“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

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盖章,由单位将考试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后,携带“报名表”、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于7月x日至5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事局和建设局指定的地点(见附件1)进行现场确认。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文件下载网址: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联系电话:0571—85456079。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续考考生可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只须提供“报名表”、上年度准考证或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地区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凡本专业考试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区、县(市)和建设管理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从事造价业务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收取考试费。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考试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并填好报名汇总表(附件4)、登记表(附件3),7月10

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

考生已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上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于10月x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场统一设臵在杭州。阅卷工作按规定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七、考试收费。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xx?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价?20xx?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按每人每科目40元(含上缴国家7元)收取。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为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应考,杭州市干部培训中心将于8月下旬举办考前培训班,有关培训和教材的具体情况详见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或电话咨询:0571-85464678,85450759。

九、成绩公布。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培训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

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现场确认地址

二OO七年x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人事 造价 执业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市建委,各区、县(市)建设局

2、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证明 3、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4、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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