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县水上餐饮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全县水上安全整治总体方案》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排污等行为,加快城镇环境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水体的水上餐饮场所。包括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未获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无证、非法经营的;无污染油和垃圾收集设施,违法排污的;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三、整治内容
1、对水上餐饮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的非法水上餐饮企业。
2、采取坚决措施,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无污水、污油和垃圾收集设施、违法排污的责令停产整改;对
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整治措施
1、严格全县水上餐饮准入制度,兴办水上餐饮企业不符合环保有关规定,环保、工商、食监、税务、卫生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2、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力度,县城未纳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要迅速建设管网设施,台源、渣江、洪市、金兰等乡镇要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
3、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禁生活垃圾入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行并严格执行垃圾上门收集制度,配齐上门收集垃圾的设施。
4、环保部门要强化企业监管,督促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杜绝固体废弃物下河。
第二篇:XX县大处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滨海县“大处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提高基层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改善疾病治疗效果,减轻患者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健康危害和过度经济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根据《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紧紧围绕抗菌药物、激素、静脉输液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工作,全力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作用。
二、活动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内涵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同时不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自觉性,切实维护患者
的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为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内容
本次“大处方”专项整治主要范围:
㈠无菌手术或非感染手术,超麻醉诱导期(不合理)使用抗生素;
㈡给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机制相同的药物;
㈢病情不需要时,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㈣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
㈤医保、合作医疗患者出院时超量带药;
㈥随意根据医保、合作医疗患者要求开药。
四、主要任务
㈠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和相应的工作制度,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㈡完善合理用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加强管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江苏省基本药物增补药物处方集》的要求,规范药事管理流程,健全监督管理组织,着力开展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处方点评等工作。定期对处方进行药物应用合理性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措施纠正药物应用中的问题。
㈢开展医务人员和临床药师培训。我局将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自觉性和技术能力。县级医疗机构要重视临床药师培养工作,落实临床药师查房制度,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㈣开展面向患者和社会的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宣传单、宣传栏、信息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在医疗机构门诊、病房等处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合理用药知识,要在门诊设立“用药咨询”服务窗口,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和进行安全用药知识宣传。
㈤开展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检查。在专项工作中,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检查,包括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的落实情况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情况等。
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剂规范化管理,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养护、检验等的自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并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㈠建立组织,强化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由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医务组长)、药剂科主任、各科室主任等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负责本单位大处方专项清理工作。
㈡建立标准,规范用药。各医疗机构大处方专项整治小组
应督促、指导本单位各临床科室依据《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江苏省基本药物增补药物处方集》,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制定易操作、易执行的处方集,进一步规范临床医师用药。
㈢强化审核,定期反馈。各医疗机构药房药剂人员应加强处方的审核工作,对涉嫌大处方要及时记录并定期向单位大处方专项整治小组反馈。
㈣按月抽查,及时点评。各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每月进行抽查,对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每个门诊排班医师不少于10张(以门诊排班表为准)】100张(二级医院不少于200张);病房医嘱单抽样率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份(二级医院不少于30份)【每个科室不少于5份出院病历】。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㈠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对本单位开展合理用药专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保证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㈡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各医疗机构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各科室合理用药专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我局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㈢总结阶段(20xx年x月21~12月x日)。各医疗机构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卫生局基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