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委办发?20xx?138号
中共重庆市双桥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四清四定”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20xx年x月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和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岗位、职责、人员和经费管理的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级党政机关开展“四清四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四清四定”(全面清理借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吃“空饷”人员、行政运行经费;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定经费)工作,现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清理、科学规范、标本兼治,通过合理定岗、明确职责、按责定员、严格预算、建章立制,着力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存在的职责不清、苦乐不均、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铺张浪费等问题,达到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增强活力、改善形象的目的,为顺利完成我区“十二五”规划、加快“宜居宜业宜游”新双桥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四清”
1、全面清理借用人员。借用人员是指在区级党政机关或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机构工作的其他单位人员(不含经市委组织部或区委组织部批准的挂职锻炼人员)。借用人员原则上应返回原单位工作。
2、全面清理临时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外聘用的工勤人员和辅助岗位人员。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数量的临时聘用人员,原则上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清退。
3、全面清理吃“空饷”人员。吃“空饷”人员是指在编不在岗、已经调离或死亡未办理核减编制手续、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和工资津贴、超过规定病假或事假时限违规领取工资福利等人员。对吃“空饷”人员,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4、全面清理行政运行经费。行政运行经费是指区级党政机关的人员经费、车辆费、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对行政运行经费开支不合理的,予以调整。
(二)“四定”
1、定岗位。在对单位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整合、精干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因事设岗原则,合理确定内设机构的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
2、定职责。对单位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分析,将职责任务分解到内设机构,根据工作性质、数量和需要细化到具体岗位,明确岗位工作要求。
3、定人员。结合深入推进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重新确定的岗位和职责,优化人员结构,采取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工作人员,做到人岗相宜。
4、定经费。结合清理工作,对行政运行经费进一步细化分类、分档定额。严格控制和降低会议、招待、出国(境)、车辆等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力争保持全区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零增长。
三、实施范围
“四清四定”工作开展范围为各镇街、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机关、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和群众团体组织。
全区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进行动员部署(7月中旬)
印发实施意见和相关实施细则,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开展“四清”自查自纠(7月底前)
各单位根据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对清理借用、临时聘用、吃“空饷”人员和行政运行经费工作的自查自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改。
(三)严格进行“四定”(9月底前)
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定经费工作。
(四)组织检查验收(11月底前)
“四定”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向区党政机关“四清四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组织检查验收。
(五)形成长效机制(12月底前)
对“四清四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岗位、职责、人员和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若干重要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从严审批借用人员,切实加强对借用人员的管理
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从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机构因工作需要借用的人员,以及各单位既因工作需要又有编制余编且拟于近期调入的借用人员,可暂不清退。借用人员借用期间,由借入单位会同借出单位严格加强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借用人员应及时返回原单位。
进一步严格借用人员审批程序,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区管干部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他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暂不清退人员按上述原则完善审批手续。
(二)从严控制机关购买服务的人员数量,大力推进机关后勤服务
社会化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和市级有关要求和“社会举办、政府购买、派驻服务”的原则,以购买劳务服务的形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从严控制机关购买服务的人员数量,区级党政机关购买服务的人员总量控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15%以内,其中: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和政法部门控制在本单位行政编制总数的20%以内,其他单位控制在10%以内。区编办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核定该单位具体控制数,并将购买劳务服务的人员数量纳入计划管理。各单位现有临时聘用人员数低于控制数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超过控制数的,若在该单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余编范围内,又确因工作需要,可暂不清退;其余临时聘用人员,由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行清退。
自20xx年起,区编办已停止核定新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停止批准设立新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今后,区编办也不再核定新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机关后勤服务机构。
(三)从严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吃“空饷”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25号)精神,对在编不在岗的人员,进行清退或限期到岗工作;对人员调离或死亡未办理核减编制手续的,要及时办理核减编制手续;对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拨款和工资津贴的,在纠正的基础上对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1号)、?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渝人发?20xx?106号)、?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渝人发?20xx?57号)等规定,对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扣发相应工资福利;对经鉴定因伤病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予以病退;对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四)从严管理行政运行经费,逐步建立经费公开机制
结合清理工作,调整和完善党政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继续执行空编单位公用经费奖励政策,按单位行政编制核定公用经费,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建立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经费供给机制,严禁挪用其他财政项目经费为机关后勤购买社会化劳务服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中央、市级关于公开党政机关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有关要求。
实施中的有关事宜,经区党政机关“四清四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一)组建工作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党政机关“四清四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一元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 志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贺泽贵 区委办主任
汤 伟 区政府办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雷施刚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曹国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蒋世才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罗学荣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刘 敏 区编办主任
杨爱民 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委组织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曹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抽调。
区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区编办负责定岗位、定职责及相关问题的政策解释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行政运行经费的清理、核定及相关问题的政策解释等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清理借用、临时聘用、吃“空饷”人员和定人员工作相关问题的政策解释;区委办、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对“四清四定”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加强指导,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三)做好思想引导
在“四清四定”工作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做好政策解释,注意把握工作方法和节奏。对被清退人员,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四清四定”工作要与“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四清四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在“四清四定”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对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作风整顿 廉政建设 “四清四定”工作Δ 意见
发: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
抄送:市级党政机关“四清四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双桥区委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印
第二篇:洪发〔20xx〕15号-关于在全市开展治庸问责促进发展行动的实施意见
洪发?20xx?15号
中共洪湖市委 洪湖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治庸问责促进发展行动的
实 施 意 见
为全面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x月开始,用一年时间开展“治庸问责、促进发展”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 “工业兴市”战略,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能力平庸、工作懒散、纪律松弛、班子软弱”等突出问题,采取大力整治、严肃问责、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努力实现党风政风明显进步,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有效改善,为推动洪湖跨越发展、加快建设湖北长
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责的事业单位以及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坚决整治“庸懒散软”,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履职能力平庸。不坚持学习,政策水平低、业务知识欠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不争先进位,打不开局面,在各项考核或综合排名中长期处于末位;不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无法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善于应对突发事件,造成工作被动甚至重大损失。
2、工作作风懒散。不深入基层,问题在一线得不到发现,指标任务在基层无法完成;不严格落实惠民政策,甚至加重群众负担;不依照规定办理审批事项,拖沓推诿,效率低下;不严格文明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吃拿卡要;不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群众的反映和投诉;不下力气研究解决信访难题,上交矛盾,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3、组织纪律松弛。不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串岗脱岗;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上网炒股、聊天、玩游
戏、打牌赌钱;不按规定请销假;不在工作地住宿,当“走读生”,搞“远程指挥”;不严格自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工作日午间饮酒,公款旅游、休闲、娱乐,超标超编配车、公车私驾;不遵守会议纪律,无故缺席替代、提前离场等。
4、领导班子软弱。班子不团结协作,战斗力不强;分工权责不清,权大责小,有权无责;不想负责,回避矛盾,掩盖问题;不敢负责,对工作难题畏手畏脚,接待群众信访怕字当头;对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落地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力。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1、治拖提速,强化部门服务意识。相关部门要全心服务全市的工作大局,按规定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充分授权给窗口。各部门审批科长要进中心上班办公,分管领导要前移到中心处理行政审批工作。对不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及时在中心窗口直接办结。所涉及的相关收费要明确刚性标准在中心大厅收取,接受监督,努力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环境最优化。
2、删繁就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相关部门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部门要大刀阔斧改革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梳理流程,比照先进城市的做法,大幅精简内部审批环节,公开行政审批办理程序,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强化流程监控,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3、全程代办,实现工业项目行政审批零收费。对工业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全程代办,变行政审批为行政服务。对工业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招标进场、统一监管、约价收费、限时办结”的原则,按照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约定的价格收取。省、市两级以上收入被本级政府减免的部分应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
(三)深入开展“三满意”创建活动,推动经济发展环境由整治型向创建型转变。
1、争创“企业满意机关”。重点解决服务态度不热情、政务不公开透明、办事拖沓、遇事推诿、服务质量差、管理松散杂乱、以权谋私等问题。
2、争创“群众满意科长”。重点解决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具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执罚执收、立项注册和生产经营监管职能科室的科长综合素质差,工作业绩平庸,服务质量差,“吃、拿、卡、要、报、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