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
大家好!我是正方一辩,我方的观点是:知足常乐。下面,我从以下几点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让我们正本清源,明确知足常乐的概念,知足常乐一词最早出自《老子》:“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家的运行合于道,连战马都可以还田耕种;国家的运行不合于道,战马只能在战场的恶劣环境生产。祸害莫大于不懂得自我满足,罪过莫大于偏执性的贪求。所以,懂得自我满足的富足,是长久的富足。”统治者的贪婪、好战、不知足,给劳动人民带来了苦难和灾祸,可见,知足常乐是对人的无限度、无休止的贪婪欲望的反对。
其次,知足常乐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去分析问题,洞察暂时的成功,客观地认识和准确地判断已经实现的目标和愿望,并充分肯定目前的状态,从而始终保持愉快、平和的心态,而后乐于进取,乐于开拓,为将来取得更大的成功鼓足信心,做好充分的准备。乐观的心态才不至于扭曲前进的风帆。知足常乐,真正意义上是个人永远追求的精神基站。知足常乐要求我们要有适可而止的精神,它并不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固步自封,而是对现有收获的充分珍惜,对目前成果的充分享受,也是对现有潜力的充分发掘,为今后的创新和进步提供平台。
第三,知足常乐是一种正确生活的态度。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知足常乐更有着深远的意义:它教导我们不要在物欲横流的社
会中迷失自己,懂得停下前进的脚步,思考自己的得失,珍惜自己的幸福,欣赏身边的风景,从而以一种更从容的心态面对困难和坎坷,脚踏实地地思谋未来的道路,更加坚定地走向前方。正是因为人们不知足常乐,才会出现众多的贪得无厌的官员、才有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而造成一系列对自然社会的破坏。现代人匆匆的脚步已定格为一种时代的风景,竞争与挑战接踵而至,在前进的道路上,当我们取得一些成绩的时候,如果我们都能乐由心生,对待困难的工作情绪,就会如阳光般朗朗映照。
因此,我方认为:知足常乐。
第二篇:一辩辩词
亲爱的主持人,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好!由衷的感谢刚才正方辩手的精彩辩述!在此,我要重声我方观点,即——崇拜青春偶像弊大于利!
我们的理由有:
1,根据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吕叔湘和丁声树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编辑的权威版现代汉语词典中所写,“偶像”一词的意义是比喻“盲目崇拜的对象”。我想凭借睿智正方辩手的明锐思辨能力应该能够理解什么是所谓的“盲目崇拜”。对方辩手在辩论过程中竟然说“偶像是一种为人所尊敬,并以其高尚的人格魅力和行为影响广大群众心里的楷模,并驱使人们以其为榜样而为之奋斗。”这无疑与“榜样”一词偷换了概念。正方辩手一直在“榜样”和“偶像”之中进行混淆视听,但是你们蒙骗不了我们!!
2,崇拜青春偶像具有盲目性。现代青少年从不问为什么崇拜?崇拜什么?仅仅因为外表的华丽,雄厚的财产,往往就盲目的蜂拥而拜。愚昧,无知,用这些似乎都显得苍白无力。“愚乎,腐乎,何时醒乎!!!”那些崇拜者扪心自问一下,你问究竟得到了什么??—啊!——你问究竟得到了什么????
3,崇拜青春偶像容易导致精神上的负面影响,往往容易上丧失自我。毛概哲学里有这样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都是特别的,没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同的,这才是世界丰富多彩的源泉!”如果我们一味的
崇拜效仿,我们很容易丧失自我。近几年青少年因崇拜青春偶像而出现的悲剧一再在全国各地屡次上演!!
(1)一16岁女子,因其老母拒绝给其买张国荣的CD而上吊自杀。
(2)一17岁中学生,因无钱而亲眼见到青春偶像而服毒自尽。
(3)一13岁女孩,因看完8遍《流星花园》后,离家出走,至今生死未卜。
(4)一14岁女生,在大街上为引起青春偶像的注意,竟然割腕自杀,一边喷血,一边追星。结果殉星!
(5)一女子苦苦追求刘德华xx年,结果倾家荡产,逼父买肾,最后父因其无力承担具大负担而跳河自杀。
等等,这些事例,我想大家都能耳熟能祥了!这些幼稚的青春偶像崇拜者,为了自己的一点自私,愚昧,无知的理想出卖了生命,出卖了亲情!!试问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亲情和生命更重要的??难道是那些所谓的青春偶像!!呵呵!!可笑!面对这些血血淋淋的事实,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岂一个痛‘字’了得”!!
4,再社会发展的今天,年轻人崇拜青春偶像的病痛处处可见,几乎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了!它带来了很多弊端!所以我再次重声我方观点,并且毫不动摇的坚持我方观点:崇拜青春偶像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