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工作面验收员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采工作面质量验收员必须熟悉回采生产工艺、质量验收标准、作业程序及各种设备的原理、性能,有丰富现场工作经验和较高技术素质,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掌握《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熟悉并正确使用测量工具和仪器仪表。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验收员要参加三班进班会,详细掌握了解本班工作要求及工作重点,对有特殊要求或有专门施工措施要求的工作要掌握措施内容,并监督落实执行。
第5条 与班长一道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情况制定相应处理措施并逐一落实,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三、操作准备
第6条备齐卷尺、线卷、粉笔、记录本、报工单和其他必要工具等。
第7条 认真查阅质量验收记录,了解现场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并进行必要的记录。
第8条 向区队值班人员了解现场情况,准确把握本班工作的重点、难点及处理措施。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掌握了解工作面基本情况及各工种人员配备情况,对工作面各生产环节存在问题,及时协助班长组织人员落实解决。对工作面存在的安全、质量方面的隐患及时协助班长制定措施,消除隐患,确保采煤生产工作安全,正常进行。
第10条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或采掘工程施工要求做好工作面挂线、延线工作。确保采掘工程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或施工要求。
第1l条 认真执行巡回检查验收制度,及时发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2条 因情况变化,对区队长及班长临时安排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详细记录工作过程,落实工作要求,并对工作质量进行验收。
第13条 当班的验收记录和工作完成情况应及时报送各采掘区队及工资部门。验收资料要做到工作量准确、工作内容详实。
第14条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工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的情况进行班评估。
第15条 按规定及时向区队值班人员、生产调度室汇报本班工作情况及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及下班注意事项和工作建议。
第16条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本班工作情况及工作中存在问题要逐一详细说明,并提出处下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篇:验收员操作流程
质量验收流程
1、 目的: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 ,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特
别规定》、《基本药物制度》和电子监管等法律法规,制
订本制度。
2、
3、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采购和销售退回的药品。 职责: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由质管科符合规定的专职质量
验收员承但。
4、 验收员接到收货员通知后,验收员应对照随货清单及收
货记录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实行双
人验收。
5、 到货药品应在待验区内,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
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阴凉储存药品
应在阴凉库验收,冷藏药品验收员要在冷库验收,冷藏
药品及特殊管理药品要随到随验。
6、 验收药品应当按照药品批号,逐批查验药品合格证明文
件,对于相关证明文件不全或内容与到货药品不符的,
不得入库,并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6.1验收员验收胶囊剂必须网上核查检验码,每批药品都要索取检验报告单,供货单位为经营企业的,检验报告书要加盖质量管理部的专用章原印章,供货单位是生产企业的,要提供药品检验报告单原件,检验报告单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
但应当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6.2验收批发签管理的生物制品时,要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6.3验收进口药品应当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相关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一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国家规定的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必须有批签发证明文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7、 验收员要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验收,抽取得样
品要具有代表性,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不得入库,并
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7.1验收员对到货的药品同一批号的整件药品按照堆码情况随机抽样检查;到货的非整件药品应当逐箱检查。整件药品数量在2件及以下的要全部抽样检查,整件药品数量在2件以上至50件以下的至少抽样检查3件;整件数量在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至少增加抽样检查1件不足50件的按50件计。
7.2抽取整件药品应当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不同位置随机抽样至最小包装;每整件中至少抽取3个最小包装。
对发现被抽取样品存在封口不牢、标签污损脱落、有明
显质量差异或外观异常等情况的,应当加倍抽样检查。
7.3对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
8、 同一批号的药品应当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但生产企
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
量,可不打开最小包装;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
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
9、 验收人员应当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逐
一进行检查、核对,出现问题的,交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9.1应当检查运输储存包装的封条有无损坏,包装上是否清晰注明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贮藏、包装规格及储运图示标志或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的标识等标记,整件药品要有合格证。
9.2最小包装应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牢固,有无破损、污染或渗液,包装及标签印字是否清晰,标签粘贴是否牢固。
9.3每一最小包装的标签、说明书要符合以下规定:
(1)、标签应当有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等内容。对注射剂瓶、滴眼剂瓶等因标签尺寸限制无法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3项;中药蜜丸蜡丸壳至少注明品名。
(2)、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说明书应当列有一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活性成分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化学结构式(复方制剂可列出其
组分名称)】、性状、适应症、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临床试验、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3)中药说明书应当列以下内容: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成分、性状、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贮藏、包装、有效期、执行标准、批准文号、说明书修订日期、生产企业(企业名称、生产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
(4)、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上均应当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5)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当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要有中文说明书。
(6)、中药饮片的包装或容器应当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中药饮片的标签要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整件包装上要有品名、产地、日期、供货单位等,要附有质量合格证的标志。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要注明批准文号。
10、加强对退货药品的验收,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10.1验收人员要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进行逐批检查验收,并开箱抽样检查;整件包装完好的要按照规定的抽样原则加倍抽样检查,无完好外包装的每件要抽样检查至最小包装,有疑议的药品报告质检部门。
10.2销后退回药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不合格药品按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规定处理。
10..3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将抽样检查后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并在抽样的整件包装上标明抽验标志,对检验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与储存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11、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验收员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11.1对未按规定加印或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扫描设备无法识别的,应当拒收。
11.2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要及时向采购部门反应,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验收药品应当做好《药品进货验收记录》,记录要内容完整,不缺项,结论明确,每笔验收要有验收员签字,验收记录保存不得少与5年。
12.1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
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验收人员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12.2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当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记录批准文号。
12.3要建立专门的销售退回药品验收记录,记录应当包括退货单位,退回日期、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数量、验收日期、退货原因、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
13、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要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14、验收药品要注意有效期,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15、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管科审核并有质管科签署处理意见,并通知采购科。
16、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要在入库凭证上签字。仓库保管员凭验收人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要拒收,并报质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