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轨运文?20xx?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分公司各部门:
近期,分公司连续发生四起安全事件,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加强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此类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始终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二、吸取经验,深刻反思
各部门要以此类安全事件为警示深刻反思,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原因,查找自身不足。同时举一反三,对所属人员、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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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设备、所属区域等方面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查自纠”,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教育,提高意识
各部门要以此类事件为契机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强化各类作业流程,杜绝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逐步实现部门安全教育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
四、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一)各部门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两纪一化”要求,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纪律检查。
(二)各部门要加强现场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作业前有预防方案,作业中有防范措施,作业后有恢复检查。
(三)各部门要加强巡查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关注。
(四)各部门要加强对运营分公司《地铁运营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事故(事件)上报流程,严禁不报、漏报、谎报安全事故(事件),一经发现将根据分公司相关安全考核与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近期四件安全事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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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20xx年x月x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xx年x月x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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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近期四件安全事件概况》
1月x日,某部门两名员工当班期间从备品库内取出存放的啤酒,并且无视当班班组长的劝阻,在生产工作场所内违章饮酒。
2月x日,11204次司机汇报二七广场站渡线有施工人员侵入渡线平台,二七广场站值班站长及人民路站站务员经过仔细排查,在C端设备区发现有4名建东消防施工人员在气瓶间内施工,同时发现通往轨行区小平台处的C3端门防护不严,可直接进入轨行区小平台。
2月x日8时55分,郑州东站值班站长在巡视I出入口时发现卷闸门处于关闭状态,车站重新开启卷闸门并将此事报环调、站务室生产调度、该站站长,车站询问夜班值班站长和行车值班员,I口卷闸门是按照开站流程正常开启的。9时10分,值站安排人员在I口卷闸门处看守。10时40分,卷闸门再次关闭,经设施设备部维修人员现场确认为卷闸门电机故障。
2月x日9时3分,行调报01056车运行至民航路至会展中心下行时,所有制动缓解灯不亮,列车牵引制动均正常。9时45分,OCC组织医学院备用车0104车加开70202次。10时24分,0105车在西流湖折返后退出服务,运行至医学院存车线I道存放。经株机公司及检修室驻站人员排查为27-K102继电器14脚接线错误。后在DCC查找0105车作业记录,发现2月x日该车进行了故障模拟演练,对该继电器进行了故障模拟,后续进行恢复时接错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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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基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建安监发〔20xx〕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基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建安监发〔20xx〕22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监测、检测单位:
近年来,我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对毗邻房屋、道路、管线多次造成不良影响,社会群体投诉事件时有发生,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目前我市基坑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进一步加强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周边环境调查取证工作
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按《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对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线等状况进行调查,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调查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地面、道路、建(构)筑物等进行拍照或摄像取证(有条件的应办理取证材料公证手续),住宅等重要建筑物应有入户调查记录(见附表)。住宅等重要建筑物调查点位应包含散水、建筑外墙周边、底层及顶层室内门窗洞口原始状况等,入户调查比例不少于该栋住户数的20﹪。
二、强化膨胀土区域基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膨胀土区域的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膨胀土地区进行深基坑工程勘察时,应根据场地情况布设勘探坑,查明岩土层界面及软弱结构面,满足基坑支护设计安全要求。
(二)深基坑边坡支护不得采用击入式钢管土钉墙型式,当采用排桩支护时,冠梁顶面不得低于基坑顶部地面0.5米。
(三)深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及时进行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不能及时进行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暴露时间超过7天的基坑,施工单位应采用混凝土将距支护结构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地基土体进行封闭。
三、基坑顶红线以内或开挖边线外开挖深度1倍范围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做好基坑顶部和底部的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对土体产生不利影响。
四、安全等级属一级的深基坑工程,当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0.5倍范围存在重要建(构)筑物时,如住宅等,基坑支护结构应优先采用内支撑型式或内支撑与混凝土灌注桩组合型式;未采用内支撑支护结构型式或内支撑与混凝土灌注桩组合型式的,深基坑工程支护结构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场地地质条件的不利因素,提出加强措施,确保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正常使用。
五、在基坑支护混凝土灌注桩施工中,推广采用机械成孔技术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采用人工成孔作业:
1、孔深超过5m;
2、桩径小于1.0m;
3、桩孔中心间距小于2.5m;
4、基坑土层属于膨胀土;
5、地下水位不能降至挖孔作业面以下;
6、挖孔作业区内土层存在厚度超过1m的松散、稍密砂层或超过2m的中密、密实砂层;
7、挖孔作业区内土层含有腐植有机质、不明物质等可能存在有毒气体的土层。
(二)因周边环境等特殊原因确须采用人工挖孔砼灌注桩作支护的基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书面向安全监督机构申报。当采用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砼灌注桩作支护的基坑工程,建设单位还应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设计、施工专项方案进行咨询论证。
六、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基坑工程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抽检,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属一、二级的,支护桩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比例应为100﹪;采用机械成孔施工工艺的,施工单位还应在混凝土灌注作业前采用检测仪器对成孔形态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记录。
七、深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活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监测单位应当依据国家规范规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要求,制定深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当监测数据异常或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立即向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通报。
(二) 实行监测单位登记制度。从事我市深基坑工程变形监测的单位,应将单位资质和主要技术人员资格材料报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市安监站定期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凡监测数据异常或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监测单位未及时向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通报并产生后果的,市安监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进行基坑施工的,建设单位除应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应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测类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已形成基坑的支护结构、边坡抗滑移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安全性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将纳入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内容。
附件:《建筑基坑毗邻建筑物现状调查表》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