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xx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招收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根据校园文化建设需要,我校相关专业招收艺术特长生(附件1),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三条 招收项目及报名方式
(一)招收项目及人数
管弦乐类:中提琴6人,大提琴6人,低音提琴4人,打击乐4人,小号4人,圆号4人,双簧管2人,大管2人;长号4人,大号2人;
民乐类:二胡6人,打击乐6人,唢呐4人,琵琶6人;
舞蹈类:民族舞6人,古典舞4人;
声乐类:美声10人。
除长号、大号外的报名学生须参加北京大学20xx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项目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二)报名方式
1、学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x月x日—28日)
2、报名材料
《中山大学20xx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个人陈述(手写,800字以内)、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表(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市级或以上)、音像资料(内容与规格要求详见附件2)。
上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20xx年x月x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 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填报专业志愿
学生须于20xx年x月x日—3月x日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二)评审
我校成立艺术特长生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报名材料、专业水平及测试情况等进行评审。若经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确需进行面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面试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名单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学生专业志愿综合确定各项目入选学生名单及预录取专业,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第五条 录取政策
我校艺术特长生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须第一顺序填报)。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录取至预录取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的一本控制线。具体以协议书为准。
第六条 相关说明
(一)若学生所在省举办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学生须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当地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方能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
(二)为保证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三)入学后如发现学生所提供艺术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规定作退学处理。
(四)艺术特长生为我校艺术教育中心艺术团团员,须按学校规定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的训练、演出和比赛等。若违反,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生招生类别以及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艺术特长生招生范围。
(六)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20xx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附则
第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xx年x月x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九条 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0-84115568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附件1:中山大学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收项目及招生专业
附件2:艺术特长生音像资料(光盘)内容与规格要求
一、音像资料(光盘)的内容要求
1、声乐类
独唱曲目两首(自选)。
2、器乐类
①基本练习:音阶、琶音各一条或常用练习一条、练习曲一首;
②乐曲:独奏曲目两首(自选)。
[注]打击乐类要求:须演奏两种以上打击乐器,每种自选曲目一至两首。
3、舞蹈类
①基本功训练:a.把杆训练部分,b.地面部分:翻、转、跳等,c.民间舞或古典舞组合片段;
②自选独舞作品一个(学习节目或创作节目),时间5—7分钟;
[注]舞蹈项目的学生,须附彩色5R近照三张:生活照两张(全身一张、上半身一张),艺术照一张。
二、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1、学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注]光盘制作要求为视频模式,且学生应提前测试可否顺利播放,切勿制作成CD及mp3格式。
2、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学生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如:[例1] “张粤生/广东·广州/小提琴/DVD /内容目录”,[例2]“李京生/北京/小号/DVD/内容目录”;
3、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4、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5、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光盘将被取消参加测评的资格。
第二篇:东南大学20xx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东南大学20xx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一、招生计划
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名额纳入东南大学20xx年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项目
声乐、舞蹈、管弦乐器、民族乐器。
三、招生对象
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
四、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考生须按户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报考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参加“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和东南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
报名一律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时间自20xx年x月x日起,至12月x日止。
1、考生登录“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e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页“报名流程”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登录“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报名参加“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测试地点考生可就近选择。
3、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和“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用A4纸打印出《东南大学20xx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和《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在“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交所在中学签署意见、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4、考生请于20xx年x月x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信封标注“艺术特长”)递交以下材料: 《东南大学20xx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申请表》、考生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等。
5、东南大学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xx年x月x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需登录“卓越人才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6、东南大学根据学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不多于180名的考生参加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文、理科考生比例按生源比例确定。
(1)学业能力测试
科目:社会科学(含语文和英语)、数学、自然科学(含物理和化学)文科考生只测试社会科学、数学两个科目
时间: 20xx年x月x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测试成绩及合格名单将于测试后两周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2)艺术特长专业测试
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或钢琴伴奏人员。
时间: 20xx年x月x日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7、东南大学根据考生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及学校艺术团专业项目需要,决定考生的合格等级。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五、录取办法
获得东南大学艺术特长生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xx年艺术特长生协议》。
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协议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需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可在高考录取时享受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最低录取线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具体以签订协议为准。六、若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东南大学也将作相应调整。七、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八、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025-52090271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25-52090188、(025)52090171传真:025-5209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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